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切實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情況,對《務川自治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試行)》的有關政策進行部分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務川自治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關政策調整方案
- 地區:務川自治縣
- 內容: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 隸屬:行政檔案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切實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情況,對《務川自治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試行)》的有關政策進行部分調整。
務川自治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關政策調整方案內容主體 編輯 語音 一、醫療保險費籌集標準的調整(一)參保單位應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比例由原來的6%調整為5.5%,個人應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比例仍按2%執行。
4.醫療待遇:以本人在社保部門每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規定建立個人帳戶(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以我縣最低養老金標準為基數,建立個人帳戶),享受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待遇,同時享受我縣城鎮職工...
《涼山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州級統籌實施辦法(試行)》是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為了提高全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促進醫療保險制度的公平合理而於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發布的辦法。中文名 涼山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州級統籌實施...
《畢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畢節市人民政府2012年2月16日發布的暫行辦法。發布信息 畢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畢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畢府通〔2012〕5號 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百里杜鵑風景名勝區...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體系,方便民眾就醫結算,增強醫療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促進社會公平,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滿足民眾醫療保障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2011年醫改重點工作的意...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體改辦等部門關於甘肅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配套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是貫徹執行《甘肅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配套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的通知。經省政府同意由甘肅省人民政府...
第十七條 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的地方補助,按照省政府補助35%、州政府補助15%、縣(市)政府補助50%的比例負擔。地方補助的比例,省政府如有調整,州、縣(市)補助的比例再作適當調整,調整方案由州財政、勞動保障等部門...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為加強我市進城務工的農村戶籍人員醫療權益保障,建立統一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縮小城鄉差別,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併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根據《安順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實施方案》,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居民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籌資和...
(二)確定重慶市新橋醫院為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具體管理辦法由自治縣社保局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並報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五、調整日期 公務員補助調整標準從2004年12月1日起執行,其他調整政策從2005年9月1日起執行。二...
暫行)的通知》(畢署通〔2008〕37號)有關規定和畢節地區行政公署2008年10月26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專題辦公會議(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源)紀要(畢署專議〔2008〕134號)精神,制定本管理方案。
制定出台本統籌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具體實施方案和操作運行辦法;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統一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
松桃苗族自治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細則 [1]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銅仁地區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共同制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實施方案,明確體制調整工作的內容、辦法、步驟和進度,規範調整和移交的各環節。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圓滿完成城鄉居民合作...
為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促進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08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39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鎮居民基本...
2021年4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具體舉措。制度建立 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頒布日期...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一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我省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二是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三是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四是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
1988年,中國政府開始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國有企業的勞保醫療制度進行改革。1998年,中國政府頒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
第一條 為健全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總體規劃的...
擬定務川自治縣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完善異地就醫管理,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執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
2009年市政府印發的《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渝府發〔2009〕29號),切實解決了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下崗人員以及無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等困難人群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為適應我市城鄉統籌發展不斷推進...
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07]68號)和《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信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信政[2008]6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雲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
第一條 根據《遵義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市醫療保險行政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一)制定醫療保險的具體細則,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二)監督檢查醫療保險政策、...
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具體辦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第二十九條 在實行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第三十條 統籌地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製定實施方案,經省勞動和...
現屬重慶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垂直管理的主城9區各分中心的編制以及人、財、物,於2011年年底前下劃所在區人力社保局管理,下劃時統一核定9區累計結餘基金基數。具體下劃方案另行制訂。8.統一監管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統一的監管機制...
統一建立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調劑金制度(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第二條 參保範圍和參保對象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中國小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特教學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要與自治區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
醫療費用按原開支渠道解決。第五十一條 本試行辦法由縣醫療保險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第五十二條 本試行辦法自二00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發布單位 道真自治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2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