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川自治縣國有企業和供銷系統改制、關閉安置的企業退休人員及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意見

由已改制、關閉企業原主管部門負責宣傳、發動,並組織企業改制人員根據自願參保的原則參加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務川自治縣國有企業和供銷系統改制、關閉安置的企業退休人員及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意見
  • 適用地區:務川自治縣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 分類:意見
實施意見,基本條例,

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妥善解決好改制、關閉企業退休人員及職工的醫療問題,根據《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全市社會保險工作的通知》(遵府辦發〔2003〕69號)檔案和《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批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意見的通知》(遵府辦發〔2004〕68號)檔案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對我縣國有企業和供銷系統改制、關閉安置的企業退休人員及其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原則:自願原則、個人負擔原則、限時辦理原則

基本條例

一、我縣已改制、關閉企業的退休人員按照遵府辦發〔2003〕69號檔案的規定可以參加我縣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1.參保範圍:以2007年12月31日為準,即2007年12月31日前達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
2.基金籌集:每人按1.6萬元的標準由個人向社保部門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其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個人全部承擔。
3.參保方式:已改制、關閉企業原主管部門負責宣傳、發動,並組織企業改制退休人員根據自願參保的原則參加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4.醫療待遇:以本人在社保部門每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規定建立個人帳戶(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以我縣最低養老金標準為基數,建立個人帳戶),享受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待遇,同時享受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和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但不享受財政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
5.辦理時限:辦理參保手續截止時間為2008年6月30日,6月30日後不再受理,如特殊情況逾期辦理需報有關部門同意,並設定6個月的醫療待遇等待期,同時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情況和醫療消費水平的增長情況從新核定一次性繳費標準。
6.辦理辦法:由參保對象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及相關資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二、我縣已改制、關閉企業的安置職工,實行靈活就業的,根據遵府辦發〔2004〕68號檔案規定,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1.參保範圍:以2007年12月31日為準,即2007年12月31日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制、關閉企業安置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
2.基金籌集: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標準與我縣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相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方能享受城鎮退休人員同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累計繳費年限必須達到男滿30年、女滿25年<含改制安置時認定的國企實際工作年限>,且退休時實際繳費年限連續滿10年的。累計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達不到上述規定的,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可按上年度全市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或延長所差繳費年限方可享受城鎮退休人員同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組織領導:
4.醫療待遇:以本人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規定建立個人帳戶,享受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待遇,同時享受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和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但不享受財政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
5.辦理時限:在2008年3月31日之前續保或新參保並按月繳納保險費的不設定等待期,從辦理參保繳費的次月起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逾期辦理則設定6個月的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
6.辦理辦法:由參保對象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及相關資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三、我縣正在和今後改制的企業退休人員,在企業改制中必須按規定全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1.參保範圍:企業改制前或改制時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企業改制前已參加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除外)。
2.基金籌集:根據企業資產狀況,經批准按人均1.8萬元或2.5萬元的標準一次性向社保部門繳納醫療保險費,所需資金原則上列入企業的改制成本(列入改制成本不足部分由其改制退休人員本人負擔)。
3.組織領導:由企業或企業主管部門一次性代收代繳統一辦理參保手續。
4.醫療待遇:以本人在社保部門每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規定建立個人帳戶,享受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待遇,同時享受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和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但不享受財政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
5.辦理時限:在企業改制後3個月之內辦理參保手續並按月繳納保險費的不設定等待期,從辦理參保繳費的次月起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逾期辦理則設定6個月的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
6.辦理辦法:由企業到社保經辦機構統一辦理。
四、我縣正在或今後改制企業的安置職工可按遵府辦發〔2004〕68號檔案規定,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其基金籌集、醫療待遇、辦理時限、辦理辦法按我縣已改制、關閉企業未達退休年齡的安置職工的相關規定辦理。
五、不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或改制安置職工,可提出申請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六、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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