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暫行辦法,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8年8月12日發布。

基本介紹

  • 發布單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08年8月12日
  • 生效日期:2008年8月12日
  • 檔案編號:六政辦〔2008〕59號
通知,暫行辦法,

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
六政辦〔2008〕5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省屬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暫行辦法

六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推動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政府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會同市監察局、法制辦等部門組成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組負責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的組織領導。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實行分級負責制。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組負責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直屬機構的考核;縣(區)政府負責對本級政府部門和鄉(鎮)、街道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 、促進工作的原則。
第五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
第六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市政風行風評議測評體系,接受社會評議。
第七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以下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機構、主管部門及工作機構的建立情況;
(二)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保障措施制訂及組織實施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和更新情況;
(四)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制度的建立及落實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的建立及落實情況;
(六)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情況;
(八)政府信息公開場所建設落實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及便民服務情況;
(九)受理、辦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投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十) 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滿意情況;
(十一)各級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考核內容。
第八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實行百分制的量化考核辦法,每年度開展一次。根據評分標準,確定各級行政機關考核等次。
第九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不超過被考核單位總數的20%。
第十條 行政機關年度內出現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規定,情節嚴重、影響較大,依法依紀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的,其年度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第十一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的基本程式:
(一)由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在年度考核前制訂考核方案及百分考核細則。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組採取實地檢查、聽取匯報相結合的辦法對被考核單位進行逐項考核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組綜合考核後,提出考核意見,報本級政府批准。
(四)經本級政府批准的考核結果中獲得優秀的單位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獎懲制度,依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考核不合格的責令其在接到考核結果1個月內完成整改,整改結果報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沒有按期完成整改的,由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提請本級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對嚴重失職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依據《條例》及相關檔案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對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 市屬範圍內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適用本辦法。
市屬範圍內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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