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0〕130號印發《六安市電子政務工作考核辦法》。該《辦法》分考核原則、考核主體、考核對象、考核內容、考核步驟、考核結果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電子政務工作考核辦法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六政辦〔2010〕130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0年12月8日
通知
辦法
一、考核原則
二、考核主體
三、考核對象
四、考核內容
2、套用效果。政府網站建設情況;電子政務套用系統使用情況等。
3、資源共享。信息資源庫建設及其共享情況等。
4、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建設情況;安全措施建設情況等。
5、線上回復。市政府網“百姓暢言”欄目督辦反饋類主題回復情況;市政府網站“部門信箱”欄目中信件答覆情況;公眾對線上回復的滿意度情況等。
6、加分項目。電子政務項目推廣示範情況;電子政務工作評估情況;線上訪談參與情況等。
五、考核步驟
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根據各單位填寫的《六安市電子政務工作考核評分細則表》、自評報告以及日常監測、抽查情況,進行綜合考評。
六、考核結果
2、部門信箱欄目線上回復統計操作辦法;
3、線上回復計算公式。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
二、“督辦反饋”欄目主題帖的回覆,按照時限分為“按時回復”、“逾時回復”和“未回復”三種。
1、按時回覆:(1)7個工作日內辦結並作出回復的;(2)7個工作日內作出說明,並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並作出回復的。
2、逾時回覆:7~15個工作日內辦結並作出回復的。
3、未回覆:(1)未回復的;(2)超過15個工作日回復的;(3)7個工作日內作出說明,但未在15個工作日內回復的。
三、通報回復情況時,僅統計各縣區政府(管委)和市直部門。縣區及市直部門以下單位回復的網帖,計入各縣區政府(管委)和市直部門。
附屬檔案2
二、部門信箱內信件的回覆,按照回復時限分為“按時回復”、“逾時回復”和“未回復”三種。
1、按時回覆:7個工作日內辦結並作出回復的;
2、逾時回覆:7~15個工作日內辦結並作出回復的;
3、未回覆:(1)未回復的;(2)超過15個工作日作出回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