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政務信息報送計分考評獎勵辦法

2013年4月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秘〔2013〕36號印發《六安市政務信息報送計分考評獎勵辦法》。該《辦法》分計分考評對象、表彰獎勵項目、計分標準、獎勵標準、操作辦法5部分,自2013年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政務信息報送計分考評獎勵辦法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六政辦秘〔2013〕36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3年4月2日
  • 施行時間:2013年1月1日
通知,辦法,計分考評對象,表彰獎勵項目,計分標準,獎勵標準,操作辦法,

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安市政務信息報送計分考評獎勵辦法的通知
六政辦秘〔2013〕3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示範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六安市政務信息報送計分考評獎勵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2日

辦法

六安市政務信息報送計分考評獎勵辦法
為進一步促進全市政務信息報送工作,更好地服務於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特制定本辦法。

計分考評對象

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辦公室、葉集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六安市承接產業轉移集中示範園區管委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市政府信息直報點。

表彰獎勵項目

(一)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集體;
(二)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個人;
(三)優秀信息。

計分標準

(一)《政務要情》採用的信息,每條10分;
(二)《政務快訊》採用的信息,每條5分;
(三)《政務快訊(專報)》採用的信息,每條10分;
(四)報省政府辦公廳信息,每條5分;
(五)被省政府辦公廳採用的信息,每條40分;
(六)報國務院辦公廳信息,每條30分;
(七)被國務院辦公廳採用的信息,每條80分;
(八)市主要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另加30分;其他市級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另加20分;
(九)省級主要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另加60分;其他省級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另加50分;
(十)國家領導人(含國辦領導)批示的信息,每條另加100分;
信息被上述多種刊物同時採用,以最高分值計分;被多位領導批示,可重複計分。市政府信息直報點鄉鎮的得分全部計入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辦公室的總分。

獎勵標準

(一)縣區、市直單位
1.對被省政府辦公廳《信息參考》、《省政府公報》採用的深度調研信息,市級領導批示的信息,省級領導批示的信息,國家領導人(含國辦領導)批示的信息,給予100—500元不同數額的獎勵。
2.上述信息被多位領導批示的,可重複計算,累計獎勵,年底兌現。
(二)市政府辦公室(發展研究室)
1.市政府辦公室(發展研究室)秘書一室、二室、三室、四室每月至少提供8條信息,並有6條以上被採用。其他科室每月至少提供1條信息,全年至少被採用9條以上。各科室在完成上述信息任務基礎上,每提供一條信息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並對被採用的信息,按採用的不同載體,給予不同數額的獎勵。
2.對被市《政務要情》、《政務快訊》採用的信息,報省政府辦公廳信息,被省政府辦公廳《政務要情》採用的普通信息,被省政府辦公廳轉報國務院辦公廳的信息,被省政府辦公廳《信息參考》、《省政府公報》採用的深度調研信息,被國務院辦公廳採用的信息,市級領導批示的信息,省級領導批示的信息,國家領導人(含國辦領導)批示的信息,給予30—500元不同數額的獎勵。
3.信息被上述多種刊物同時採用或多位領導批示的,可重複計算,累計獎勵,每季度一兌現。
4.實行信息季度通報制度。每季度及時通報各科室信息任務完成和採用情況。

操作辦法

(一)市政府辦公室每月通報信息採用情況,年終對照計分標準累計全年得分,並按縣區政府(管委會)辦公室、市直單位、直報點鄉鎮三種類型,分別評出全市政務信息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優秀信息。
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辦公室、葉集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六安市承接產業轉移集中示範園區管委辦公室參加市直單位考評。
(二)先進集體由市政府辦公室根據各單位全年累計得分由高到低確定。先進個人由所在單位根據評選條件推薦,報市政府辦公室審核確定。優秀信息由市政府辦公室根據評選辦法確定(評選辦法另行制定)。
(三)被省級以上領導批示的信息作者,直接列為先進個人;被國家領導人批示的信息報送單位,直接列為先進單位。以上先進個人、先進單位不占年度先進指標。
(四)榮獲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優秀信息的作者,由市政府辦公室予以通報表彰。對優秀信息作者給予一定的獎勵。
(五)考評工作在市政府辦公室領導下進行,具體日常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信息科負責。本辦法自2013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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