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在2007.04.03由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7年04月03日
- 實施時間:2007年04月03日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在2007.04.03由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
的決定》,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07年4月3日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1995年4月5日由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2007年4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
2023年7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辦法〉的決定》。辦法全文 2002年9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9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更好地實施國家行政法規,建議廢止《內蒙古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條例》。法制委員會已按上述意見,提出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內蒙古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的決定(草案)》。決定(草案)已經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3次主任會議決定,提請本次常委會全體會議表決。
1994年5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2004年3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的《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條例》同時廢止。2009年7月30日第一條 為了規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廢止1991年12月24日由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婦女兒童保護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審議結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16年3月28日下午...
第一條 為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保證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公告第1號:2001年2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2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16年1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23號 2010年12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四)》,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12月3日 2022年 2022年,《...
2012年3月31日由《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廢止。檔案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1號:2002年1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現已廢止。條例內容 第一章...
2024年3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辦法》等7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頒布背景 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1號: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五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
2014年9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動物防疫條例》;2022年9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
2024年3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發布《內蒙古自治區實施辦法(修訂草案)》公開聽取意見的公告。2024年5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辦法》,現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
2010年12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四)》,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12月3日 2022年 2022年,《內蒙古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經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
1998年9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3年7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根據2007年8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
法制委員會已按上述意見對修正案(草案)進行了修改,形成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草案)》,經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64次主任會議決定,提請本次常委會全體會議表決。以上審議結果的報告,連同《決定(草案)》,請一併予以審議。修改情況報告 主任...
2004年5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處理辦法》。修訂信息 2004年5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7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第二十三條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盟工作委員會,可以組織人大代表對盟行政公署及其所屬部門、盟中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盟分院及其工作人員進行評議。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對《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評議...
內蒙古自治區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是公告,1999年11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21年1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改善...
《內蒙古自治區郵政條例》,是為了保障郵政普遍服務,加強對郵政市場的監督管理,維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郵政業健康發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的條例。2022年11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
建議常委會本次會議予以批准。法制委員會已按上述意見形成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巴彥淖爾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議(草案)》,建議主任會議提請本次常委會全體會議表決。以上審查情況的報告,連同決議(草案),請一併予以審議。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是為加強統計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制定的條例。條例內容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 (1990年12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1994年11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統計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建議常委會本次會議予以批准。法制委員會已按上述意見形成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烏蘭察布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議(草案)》,建議主任會議提請本次常委會全體會議表決。以上審查情況的報告,連同決議(草案),請一併予以審議。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5、《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6、《國務院批轉農業部關於進一步辦好國營農場報告的通知》;7、參照《黑龍江省國營農場條例》。此說明,請予審議。廢止條例 2021年1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廢止:《內蒙古自治區國有農牧場...
2021年1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廢止《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下簡稱產品質量法...
1998年11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3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五)》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0年11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耕地保養條例...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檔案內容 編輯 語音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使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科學化、規範化,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自治區立法工作實踐,制定本規定。
建議常委會本次會議予以批准。法制委員會已按上述意見形成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通遼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議(草案)》,建議主任會議提請本次常委會全體會議表決。以上審查情況的報告,連同決議(草案),請一併予以審議。
1997年11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詳細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
《包頭市環境綜合整治條例》予以廢止。檔案發布 包頭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20號 《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經2012年3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