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機構日常生活照料操作規程》是2024年03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兒童福利機構日常生活照料操作規程
- 頒布時間:2024年1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4年3月1日
- 標準號:MZ/T 208—2024
《兒童福利機構日常生活照料操作規程》是2024年03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
《兒童福利機構日常生活照料操作規程》是2024年03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編制進程2024年01月15日,《兒童福利機構日常生活照料操作規程》發布。2024年03月01日,《兒童福利機構日常生活照料操作規程》實...
第四條 兒童福利機構應當堅持最有利於兒童的原則,依法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不斷提高兒童生活、醫療、康復、教育等方面保障水平。第五條 兒童福利機構應當根據《兒童福利機構基本規範》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基本醫療、基本康復等服務,依法保障...
第十八條兒童福利機構應當根據《兒童福利機構基本規範》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基本醫療、基本康復等服務,依法保障兒童受教育的權利。第十九條兒童福利機構應當設定起居室、活動室、醫療室、隔離室、康復室、廚房、餐廳、值班室、衛生間、儲藏室等功能區域,配備符合兒童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第二十...
第四條 兒童福利機構應當堅持最有利於兒童的原則,依法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不斷提高兒童生活、醫療、康復、教育等方面保障水平。第五條 兒童福利機構應當根據《兒童福利機構基本規範》(MZ010-2013)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基本醫療、康復、教育、社會工作等服務,...
《北京市兒童福利機構監管辦法》於2022年11月7日實施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兒童福利機構工作,有效防範化解兒童福利領域工作風險隱患,切實維護好、保障好兒童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兒童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檔案要求,結合實際...
第一章 新時代上海兒童福利機構的組織框架和發展格局 第一節 新時代兒童福利機構的定位和功能 / 4 第二節 兒童福利機構的配置標準 / 5 第二章 親子式護理 第一節 親子式護理在兒童照料中的運用 / 12 第二節 保育計畫制定標準 / 24 第三節 護理管理標準 / 27 第四節 意外...
00011—— 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監護情形的,同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予以接收並提供生活照料,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不具備生活照料條件的,可通過簽訂委託照護協定,委託地市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或兒童福利機構進行臨時照護。000015.3.3 跟進服務 000015.3.3.1 通過分級評定和分流管理,協調多部門協同解決兒童...
廣義的兒童福利是指一切針對全體兒童的,促進兒童生理、心理及社會潛能最佳發展的各種措施和服務,它強調社會公平,具有普適性。狹義的兒童福利是指面向特定兒童和家庭的服務,特別是在家庭或其他社會機構中未能滿足其需求的兒童,如孤兒、殘疾兒童、流浪兒、被遺棄的兒童、被虐待或被忽視的兒童、家庭破碎的兒童、行為...
深圳市兒童福利院位於深圳市龍華區觀瀾觀光路1340號,主要承擔本市民政部門依法監護的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醫療、康復、教育等工作。工作主要包括:院內兒童的養育、教育、國內外收送養等;依託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院外兒童教育輔導等多種教學形式,為兒童提供全方位、特色化教育;通過實施模擬家庭、國內...
他們既要負責這些兒童的基本生活照料,又要進行輔助醫療保健工作,同時還要承擔康復與特殊教育的輔助工作。他們用心血和汗水撫育著這些受傷的幼苗,使孤殘兒童在這裡找回了快樂與幸福,為孤殘兒童福利事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據2005年的統計,我國約有孤殘兒童57.3萬人,而承擔孤殘兒童照料工作的護理員,在福利機構僅有...
(3)在全社會範圍內設計與分配用於兒童福利的社會資源,這既包括對整個社會資源中兒童福利投入比率的設計,也包括對於兒童福利資源的具體劃分;(4)建立兒童福利的組織結構與工作分配機制,在全社會整合兒童福利部門和機構的力量,劃分職能範疇,形成兒童福利的有效運行機制;(5)兒童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的部署,這是對於兒童...
兒童福利機構要在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請相關手續批准、落實相關政策後方可移交至有關機構。對於兒童福利機構與社會福利院合建的單位,要按照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要求,對孤兒成年後安置人員進行管理,落實生活照料、人員護理等工作,進一步細化內部管理,健全賬務與人員等資料,實行單獨管理、獨立核算、分類保障,接受屬地管理與服務...
(二)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臨時生活照料措施的,應當報告區縣民政部門,及時轉送至區縣兒童福利機構或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進行臨時生活照料。對於需要醫療救治或醫學隔離觀察的兒童,應當先送至醫療機構或隔離觀察點救治或觀察。第十三條 學校、醫院、村(居)民委員會、...
家庭寄養服務機構,是指經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准成立,從事家庭寄養工作的社會福利機構,分兒童福利機構和專門從事家庭寄養服務機構兩類。家庭寄養服務機構 【注音】jiātíngjìyǎngfúwùjīgòu 2003年10月民政部頒布的《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家庭寄養服務機構主要承擔以下工作:(一)制定本行政...
同年,主導起草的《孤殘兒童家庭寄養評估規範》 SZDB/Z 85-2013發布。2014年 繼續深耕標準研究,《兒童福利機構服務規範》 SZDB/Z 90-2014發布,立項《養老服務需求及入住機構輪候評估規範》、《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服務質量與等級評估標準》、《深圳市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規範》。2015年 第二屆會員大會召開,深圳...
北京市豐臺區兒童福利院,是位於北京市豐臺區的一家兒童福利機構。機構職能 1.負責孤殘棄嬰收養制度和相關社會福利制度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與宣傳。2.負責轄區內的孤殘棄嬰的依法收養、照料、醫療、教育、康復、送養工作。3.負責入院孤殘棄嬰取得合法戶籍身份和成年後的就業安置。4.負責開展孤殘棄嬰的送養、家庭寄養工作,...
本市學校、幼稚園、醫療機構、村(居)委會、街(鎮)社工服務站(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含各區救助管理站,下同)、兒童福利機構(含社會福利機構兒童部,下同)、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困境兒童的,負有強制報告責任,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負有強制報告...
馬鞍山市福利中心是綜合性的社會福利機構,位於馬鞍山市。主要職責 (1)市福利中心是綜合性的社會福利機構,主要職責任務是綜合管理市兒童福利院(含“兒童福利指導中心”)、市社會福利院、市光榮院和市秀山老年公寓。具體職責: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社會福利事業和優撫安置方面的政策法規,集中供養孤老撫恤優待對象,並對其...
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 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的事業單位,內設保健站。主要職能是:負責接收上海市區域內經體檢或救治後各項身體指標符合驗收標準的棄兒(疑似),為其提供生活照料和特殊教育並協助公安部門查找和確認其身份,是全國首家接收棄兒(疑似)臨時照料的兒童福利機構。郵編:200023 ...
第十四條建立兒童福利機構撫養成年孤兒社會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對實現社會安置的成年孤兒給予一次性安置補貼,由兒童福利機構或送養縣(區)民政部門按照36000元/人的標準分批次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其中,購置家具、電器、廚具等居家生活必需品補助24000元,房屋租金補助12000元。設定兒童福利機構撫養成年孤兒社會安置過渡期...
4.參與市屬公辦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社會福利安置等機構前期籌建、運營等工作。5.承擔統籌市場、社會資源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等事務性工作。6.協助建設養老應急救援體系。二、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職能 1.為市民政部門依法監護的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醫療、康復、教育等服務。2.負責特困成年人員的集中安置工作。3....
需要長期依靠醫療康復、特殊教育等專業技術照料的重度殘疾兒童,不宜安排家庭寄養。第八條 寄養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兒童福利機構所在地的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寄養兒童入住後,人均居住面積不低於當地人均居住水平;(二)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在當地處於中等水平以上;(三)家庭成員未患有...
需要長期依靠醫療康復、特殊教育等專業技術照料的重度殘疾兒童,不宜安排家庭寄養。第八條 寄養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兒童福利機構所在地的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寄養兒童入住後,人均居住面積不低於當地人均居住水平;(二)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在當地處於中等水平以上;(三)家庭成員未患有...
第七條 未滿十八周歲、監護權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被寄養。需要長期依靠醫療康復、特殊教育等專業技術照料的重度殘疾兒童,不宜安排家庭寄養。第八條 寄養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兒童福利機構所在地的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寄養兒童入住後,人均居住面積不...
第十六條 寄養家庭有協定約定的事由在短期不能照料被寄養兒童的,家庭寄養服務機構必須對被寄養兒童提供短期養育服務。短期養育服務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0日。第十七條 寄養協定中約定的主要照料人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經家庭寄養服務機構同意後在家庭寄養協定主要照料人一欄中變更。第十八條 社會福利機構擬送養被...
第七條 未滿十八周歲、監護權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被寄養。需要長期依靠醫療康復、特殊教育等專業技術照料的重度殘疾兒童,不宜安排家庭寄養。第八條 寄養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兒童福利機構所在地的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寄養兒童入住後,人均居住面積不...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本地集中供養的能力,按照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狀況、年齡等因素,就近安排到有護理資質和能力的供養服務機構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安排到民辦養老機構;對智力殘疾或患有精神障礙的特困人員,應指定符合條件的供養服務機構接收;未滿16周歲的特困人員,安置到兒童福利機構。
未滿16周歲的,應當安置到兒童福利機構;患有精神疾病、傳染病的,可以安置到專門的醫療衛生機構;重度殘疾的,可以安置到專門的福利機構。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經本人同意,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委託其親友或村(居)民委員會、供養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提供日常看護、生活照料、住院陪護等服務。有條件的區、...
第二十六條 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由區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就近安排到相應的特困供養服務機構進行集中供養;未滿16周歲的,安排到兒童福利機構進行集中供養。對患有精神障礙疾病、傳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區縣(市)人民政府民政、衛生計生等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妥善安排其供養和醫療...
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殘疾人養護機構等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指導、推進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動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擬訂、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相關工作;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等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指導、推進和監督管理工作。教育、體育部門負責學校、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