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溮河區財政追加預算辦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財政追加預算辦理工作,規範辦理程式、提高辦理質量,特制定本辦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溮河區財政追加預算辦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2年10月18日
  • 施行時間:2012年10月18日
  • 類型:通知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溮河區財政追加預算辦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溮政〔2012〕73號
各鄉、鎮、辦事處,金牛物流產業集聚區,區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財政追加預算辦理工作,規範辦理程式、提高辦理質量,特制定《溮河區財政追加預算辦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8日

詳細內容

溮河區財政追加預算辦理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財政追加預算辦理工作,規範辦理程式、提高辦理質量,特制定本辦理辦法。
一、規範辦理程式
區政府批轉辦理需追加預算的報告,統一由區財政局辦公室設定專門台賬、統一登記、專人管理,報請局長簽批,由局長指定局分管領導及相關科室辦理。追加預算報告辦結後,統一交區財政局辦公室按規定程式運轉。
二、嚴格辦理時限
區財政局對追加預算的報告要及時辦理,嚴禁積壓,原則上在收到追加預算報告批示後,要在一周內形成擬辦意見,報區政府審定。
三、統一辦理原則
辦理財政追加預算報告,應遵循以下原則提出擬辦意見:
(一)辦理財政追加預算堅持“事後追加預算”的原則,追加事項應由承辦單位先行辦理,若單位自有資金支付確有困難,區財政可預藉資金辦理,待事情辦結後,再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申請財政追加預算。
(二)單位申請的追加預算項目,凡已經納入年度預算安排的,原則上不再考慮追加支出。
(三)凡以往有同類事項發生過預算追加的,原則上參照已執行的標準辦理。
(四)對未發生過預算追加的事項,由區財政局分管領導會同承辦科室據實核定追加預算數額,提出擬辦意見。
(五)涉及財政項目投資及政府採購追加預算,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辦理工作要求
財政追加預算的辦理作為區財政部門今後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區財政局對承辦的預算追加報告,要高度重視、認真辦理,堅持與申請單位充分溝通,深入了解申請事項詳情,準確把握政策,商提意見有理有據,切實做好追加預算的辦理工作。
五、本辦法由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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