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溮河區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進一步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領導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講話精神,認真汲取“7.22”特別重大客車燃燒事故教訓,按照國家安監總局、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以及《信陽市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區政府決定自8 月20 日至12 月1 日在全區範圍組織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溮河區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地區:信陽市溮河區
  • 類型:通知
  • 國家:中國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溮河區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溮政辦〔2011〕47號
各鄉、鎮、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溮河區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詳細內容

溮河區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
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領導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講話精神,認真汲取“7.22”特別重大客車燃燒事故教訓,按照國家安監總局、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以及《信陽市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區政府決定自8月20日至12月1日在全區範圍組織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領導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指示精神,把公路客運交通安全作為工作重點,從源頭管理入手,落實客運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客車駕駛人安全教育,嚴格客運車輛安全檢查,嚴厲查處客車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消除一批客運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客運車輛交通事故的發生,堅決杜絕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客運交通事故,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副區長周豐偉任組長,市交警支隊溮河勤務大隊大隊長馮豪、區無委辦主任王漸任副組長,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警支隊溮河勤務大隊文秘室,市交警支隊溮河勤務大隊副大隊長郭峰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導、協調全區行動的工作開展。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安全隱患
1.重點駕駛人(責任單位:交通部門牽頭,公安交警部門配合)
⑴一年內兩次超速或一次超速50%以上的;一年內記分超過12分的;一年內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一年內多次違法未按要求處理的;到期換證仍未換證的;未按時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駕駛證年審);一年內已記6分以上至11分未參加大隊安全教育培訓的,都要列為重點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參加培訓,消除其違法行為。
⑵對客運車輛、校車、旅遊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駕駛人要重新排查,登記註冊。對排查出有兩次以上超員、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記錄的駕駛人要進行專門教育;交警部門要及時將車輛和駕駛人違法記錄和事故發生情況抄送運管部門,納入重點管理。對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多次交通違法記錄未接受處理及發生死亡事故負主要以上責任的客運駕駛人,運管部門要取消其準駕資格、調整崗位或解聘,確保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重點車輛(責任單位:交通部門牽頭,公安交警部門配合)
⑴對全區臥鋪客車開展集中排查整治。全區臥鋪客車一律整頓,逐車進行安全審查,符合安全營運標準的臥鋪客車和符合安全條件的駕駛人,可繼續營運;不符合安全營運標準的臥鋪客車和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駕駛人,一律取消營運資格。
⑵開展客運車輛、校車、旅遊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情況再排查。對掛靠經營的客運車輛、校車、旅遊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要全部停止營運,清退出營運市場。對不落實門檢、車輛保養等安全制度的運輸企業、客運場站,要下發整改通知書並監督其整改。客貨車輛逾期未檢驗的,交通運輸部門要立即暫停運營,並在新聞媒體發布。
⑶凡營運客車和危險品運輸車輛沒有按規定安裝行駛記錄儀或者沒有安裝帶有行駛記錄功能的GPS裝置以及有記錄儀或GPS裝置但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不予上路行駛。各中隊、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巡邏執勤民警在執勤中,都要把客車行駛記錄儀或者GPS安裝和使用情況進行逐台檢查,並做好登記。凡發現故意將線頭拔掉或者故意不插卡的,按照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進行處罰。
⑷按照《切實加強客貨運機動車和駕駛人源頭管理認真落實客貨運企業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對客運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其管理人員、從業駕駛人進行一次面對面的宣傳教育,對客運企業安裝和有效使用動態監控系統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摸底檢查。客運企業要認真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填寫隱患排查整治台賬,並切實做到整改措施、時限、責任人、資金和預案“五到位”。
3.重點路段(責任單位:公安交警部門、各鄉、鎮、辦事處牽頭,交通部門配合)
⑴道路長度200米範圍內連續發生多起交通事故的路段、點段;
⑵橋樑、涵洞有無破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交通標誌是否齊全有效,特別是橋樑有無護欄、防撞墩缺損的;
⑶國、省、縣道的彎道、坡道、村莊、學校、集鎮及臨水、臨崖等路段的交通標誌、標線及安全設施是否齊全;
⑷鄉鎮客車是否進站候客,鄉鎮、村莊有否影響安全的站道停車場;
⑸國道、省道有否占道經營、堆物作業、跨路市場。
(二)切實加強路面管控(責任單位:公安交警部門,交通部門)
1.重點加強省際、市際幹線公路出入口的路面管控。已設定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的,要加強和完善。各檢查服務站、執勤點都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落實對7座以上客車逐車登記及“六必查”工作制度。實行“誰檢查、誰登記,誰發現、誰查處,誰漏查、誰負責”,嚴防違法客車駛出或進入本轄區。對查獲的客車違法行為必須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規定的上限依法處罰,任何人不得降格處理。
2.嚴查客車路面違法行為,強化路面管控。交警、交通部門要合理配置力量和裝備,加強客運班線集中和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巡邏管控,嚴查客運車輛違法停車上下人、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對客運車輛違法停車上下人比較集中的路段,要通過增設監控設施、蹲點守候等多種方式,提高查處實效。
3.落實客車違法行為通報制度。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與交通運輸部門的聯繫,澄清經常通行本轄區的客運車輛底數,並逐一登記造冊,加強日常檢查和安全教育。對於查獲的客運車輛違法行為,至少每月一次通報給客車所屬企業,要求其進行整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根據抄報的情況吊銷違法客車營運資格,對於通報的落實情況,要安排專人進行追蹤調查。
(三)著力加大宣傳力度
1.以客運企業為重點,繼續深入開展“文明交通進企業”活動。要進一步加強客運企業和場站的宣傳陣地建設,通過懸掛橫幅標語、設定宣傳展板和專欄、張貼宣傳掛圖、發放宣傳資料、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方式,大力宣傳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提示。要以客貨運駕駛人、危險化學品運輸駕駛人為重點,及時通報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安全隱患。要在客運企業大力倡導和開展規範使用安全帶、選樹文明安全駕駛人活動,制定出台相關獎懲措施,鼓勵、引導司乘人員規範使用安全帶,以省為單位,組織選樹一批百萬公里安全運營、無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記錄的愛崗敬業、文明安全的模範營運駕駛人,並作為規範客貨運企業的長效措施,激勵和促進從業駕駛人隊伍素質的整體提升。
2.建立手機簡訊平台運行機制,加強重點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完善全省客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等重點車輛、車主和駕駛人數據信息庫。建立重點車輛車主、駕駛人手機簡訊平台。交警部門適時通過手機簡訊平台,及時向重點車輛車主和駕駛人發布交通安全信息、天氣信息、交通安全常識,提前告知車主車輛審驗信息,駕駛人違法信息等,力爭至2011年9月底對客運駕駛人簡訊宣傳覆蓋率達到100%,對貨運駕駛人的簡訊宣傳覆蓋率達到80%以上。提高重點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以及車輛和駕駛人遵章率。
3.建立客運企業黑名單制度。公安交警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制定客運企業黑名單標準,定期確定一批客運企業黑名單在新聞媒體公布,督促客運企業進一步落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嚴格落實交通違法有獎舉報制度。一是設立全省客運車輛交通違法舉報電話“110”,向社會公布。二是由各地指揮中心統一接警,做好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指派當地交警部門堵截、查處客車交通違法行為;或根據客車運行線路和時間等信息,綜合分析,通報相鄰地市公安交警部門協同作戰,嚴查違法。三是對消除客車重大交通安全隱患的舉報人予以獎勵。四是對接到民眾舉報,反應緩慢,或者不作為,引發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部門和責任人,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
四、狠抓督導,強化責任追究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道路交通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關係到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係到國計民生,關係到平安、穩定,各鄉、鎮、辦事處務必引起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親自抓,專題研究,專門安排,各相關部門必須盡職盡責,紮實工作,切實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認真排查,及時報告,及時整治。一是各牽頭單位要於9月20日前將排查情況報區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後上報區政府;同時,提出預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隱患的建議,明確提交整治的責任單位;對重大隱患,要提請政府和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務求徹底整治。二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道路交通事故隱患要召開專門會議,認真研究,全面排查,明確任務、責任和整改時限,確保排查全面細緻,整改紮實到底。
(三)嚴格責任追究。一是區政府將派出工作組,以鄉、鎮為檢查重點,深入事故預防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路段,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專項行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場督促整改解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不具備安全運營條件、安全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客運企業,要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經整頓仍不達標的,堅決吊銷相應經營資質。二是對今年以來發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由安監部門牽頭逐案落實責任倒查追究,對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責任的有關責任人員,提請紀檢監察部門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道路安全隱患和事故多發路段排查整治不力的相關人員予以責任追究。三是對今後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堅決追究相關單位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對運輸企業如不履行主體責任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運輸企業負責人及相關領導的刑事責任。
五、加強信息上報工作
各鄉、鎮、辦事處要在每月25日前將排查情況和提交政府整治的報告由各鄉、鎮、辦事處主管領導簽字後上報區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交警支隊溮河勤務大隊);同時各鄉、鎮、辦事處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工作,及時收集、整理、上報百日行動中好的經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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