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報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報告》是2019年保定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報告
  • 發布單位:保定市人民政府
保政呈〔2019〕6號
簽發人:郭建英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保定市各級行政機關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堅決維護憲法權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政府各項工作法治化、規範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進展。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保障和機制落實,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一是部署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2018年初,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 專題聽取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研究制定《保定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明確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總體要求和重點工作,為有序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清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並且緊盯重點工作,落實進度通報、限期整改等制度,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二是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保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將其擺在全市工作的重要位置,同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市政府先後3次召開常務會議研究依法行政相關工作,印發《2018年度保定市政府學法計畫》,利用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系統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等13部法律、法規,帶動各地各部門領導幹部開展學法活動500餘次,大大提升了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三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重點對《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 年)》(中發〔2015〕36號)貫徹落實情況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進行督查, 總結工作經驗, 查找短板不足。健全完善自查、核查、排名、通報等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機制, 創新考核方式,擴大公眾參與,注重考核實效,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考評全方位、全過程融入日常工作,實現督查督促常態化,營造了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氛圍。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一是持續精簡行政許可和證明事項。2018年以來,共銜接落實3批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銜接落實工作做到了及時準確。其中,銜接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行政許可等事項20項,銜接下放45項。現市本級保留行政許可事項338項,均為國家或省設立的行政許可,沒有一項為我市自行設立。目前正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範,擬再精簡行政許可事項117項。部署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對全市證明事項進行清理,市本級共宣布取消或調整證明事項18項,縣(市、區)、開發區取消或調整24項,已向社會公布保定市人民政府《取消或調整證明事項目錄》(保政辦函〔2018〕165號)。二是不斷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2018年,根據市本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調整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對市本級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予以調整規範。調整後,市本級政府部門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58項,納入市政府部門審批程式的技術性服務事項10項。三是著力提高公共服務效能。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局改革,建立審管聯動機制,推動審批由“物理集中”向“化學融合”轉變,實施“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的服務模式,創新最佳化審批流程,積極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按照省統一部署,在我市高新區開展的“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圓滿完成,截至目前,我市共辦理“證照分離”相關業務293件,通過審批事項“瘦身”,工作效率明顯提高。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制度引領和推動作用進一步顯現。一是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嚴格遵守憲法,按照“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協同、公眾參與、專家支持”的機制推進立法工作,積極參與《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保定市中國小校幼稚園規劃建設條例》兩部地方性法規立法活動,按時完成立法審查,法規草案經2018年10月17日市政府第三十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報送市人大審議,現市人大已審議通過,待省人大批准實施。二是做好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清理。2018年上半年,開展涉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規章、規範性檔案專項清理工作;下半年,對2017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凡不利於民營企業發展、沒有上位法依據以及超過有效期的規範性檔案一律廢止,並向社會公布,不再作為執法依據。市政府本級和政府各部門共清理規範性檔案150件,其中確定廢止和宣布失效29件、擬修改 18 件、繼續保留103 件,檔案目錄已向社會公布。三是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制訂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堅持民營企業“法無禁止即可準入”原則,提升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規範化水平,加強政府政務誠信建設,保障民營企業與其他市場主體公平競爭。2018年共對市政府本級33件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依法向省政府和市人大進行了備案,同時,審查備案縣(市、區)、開發區和部門規範性檔案10件,合法性審查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從源頭上保證了檔案合法。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決策機制不斷完善。一是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平台。以政府法制機構為平台,市、縣政府基本形成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全覆蓋”,全年共辦理198件市政府本級重大決策、重大契約、重要協定的合法性審查,政府法律顧問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新的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專家庫正在組建中,為選聘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做智庫儲備。二是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制定並嚴格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決策程式實施細則》(保政辦發〔2017〕14號)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程式。三是嚴格落實決策法定程式。以依法行政考評為抓手,通過將決策程式落實情況納入考評範圍,督促各地各部門規範決策流程,不斷強化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的剛性約束。
五、強化行政行為制約監督,法治環境持續最佳化。一是深入推進“三項制度”試點改革。組織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從制度層面和實施層面對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改革進行“回頭看”,並對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進行專項考核。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執法基本實現了全過程留痕與可回溯管理,執法信息公開已成常態,行政執法合法性得到有效保障。2018年6月和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考察團兩次來保觀摩我市“三項制度”開展和運行情況。二是強化主體資格管理。2018年,市本級確認、公告行政罰沒主體41個,同時加大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力度,建立健全了行政執法人員電子檔案和網上管理系統,對行政執法證件實行動態監管。2018年以來,先後分三批為全市9526名行政執法人員換髮了新型行政執法證件,並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人員證件信息進行清理。全市共清理行政執法證件31868個,執法監督證件201個,持證人員和新增人員全部符合省政府規定的持證條件。三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對行政執法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將實施機關、事項名稱,法律依據、處罰標準等一一列明,在市政府官方網站進行公示。針對重點部門、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對行政執法主體、依據、程式、自由裁量、全過程記錄、法制審核、罰繳分離、兩法銜接等方面進行專項督查,使“亂執法、隨意執法”等影響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的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並以“三項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對2017年至今的行政處罰案卷進行集中評查,進一步推動執法工作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四是強化行政複議監督。充分發揮行政複議的定紛止爭功能,積極拓寬行政複議申請渠道,引導社會公眾通過行政複議解決行政爭議。2018年,市本級共接待來電來訪諮詢440餘件,較去年同期增長40%,立案前調解和解21件,及時化解矛盾,減少當事人訴訟成本。共受理行政複議案件98件,較去年同期增長17%,代理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92件,較去年同比增長61%。所有行政複議案件按時辦結率100%,截至目前,審結訴訟案件勝訴率達95%以上。五是開展政府法制監督課題研究。注重研究政府法制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從目前我市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法制監督的現狀入手,找出解決問題的關鍵,完成由原省政府法制辦立項的《縣級政府法制監督現狀、問題及改進對策》的研究課題。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法制監督,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出了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設性建議。
2018年,保定市在建設法治政府方面採取了多種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績,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的法治政府建設公眾滿意度綜合調查分析顯示,依法行政水平較之往年有大幅度提高。但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展不平衡,個別單位重視程度不夠,依法行政意識還需進一步增強;二是行政執法隊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執法人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監督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等。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高度重視這些問題,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解決,並繼續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引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厲行權力自我約束,鞏固“三項制度”成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創新糾紛化解機制、拓寬訴求表達渠道,強化依法行政意識、營造良好法治氛圍,為鞏固階段性法治政府建設成果、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而不懈努力。
特此報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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