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的地方國家行政機關,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州長負責制。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管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包括2個地區和10個直屬縣(市),2個地區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管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直轄3個縣級市、7個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 外文名:Ili kazak autonomous prefecture people's government
- 隸屬: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
- 常設機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
- 上級機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地方國家行政機關
- 行政級別:副省級
- 駐地:伊寧市史達林街60號
- 郵政編碼:835000
建制沿革
機構設定
組成部門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公安局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監察局(與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畜牧獸醫局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交通局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文化體育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新聞出版局)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對外經貿合作局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煤炭工業管理局
直屬特設機構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直屬機構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機關事務管理局
部門管理機構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法制辦公室(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管理)
-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鄉鎮企業局(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業局管理)
派出機構
- 霍爾果斯口岸管理委員會(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合署辦公)
職權
-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 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 辦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駐地
- 地址:史達林街60號
- 郵編:8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