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司法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司法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司法局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於1979年恢復重建,局機關現內設辦公室、法制宣傳處、律師公證工作管理處、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處、基層工作處、社區矯正工作管理處、監獄勞教工作處、司法鑑定管理處、政治部、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處等11個處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司法局
  • 行政區域: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地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地址

伊寧市解放路2巷2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自治州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依法治州、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管理監督全州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
(四)指導自治州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
(五)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協管對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自治州地縣(市)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協助縣(市)黨委、政府管理各縣(市)司法局領導幹部。
(六)協助自治區司法廳監督和指導自治州轄區內監獄、勞教所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七)負責全州司法鑑定、司法系統的執法監督檢查和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八)承辦自治州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組織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檔案,負責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機要、收發、督辦、行政接待,對外聯絡、綜合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饋、辦公自動化及財務裝備、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法制宣傳處(自治州依法治州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州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普及法律常識培訓及教育工作,指導檢查依法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地方有關法規、政策、理論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管理自治州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組織開展司法行政系統的執法檢查;負責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管理全州法學教育等工作。承辦自治州依法治州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公證律師工作管理處
監督管理全州律師公證工作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以及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組織全州司法考試及律師、公證員培訓、年審註冊工作。
公證律師工作管理處掛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公證處的牌子。
(四)基層工作處
指導全州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管理及培訓工作;組織全州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考試及培訓、年審註冊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和鄉鎮法律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對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監獄勞教工作處
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州監獄、勞教工作方針、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協調監獄(所)、勞教所與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政治處
負責本系統基層組織建設、隊伍建設;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協助縣(市)黨委、政府做好各縣(市)司法行政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幹部培訓、考核、評選、任免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警銜評授、職稱、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
(七)紀檢組(監察室):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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