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事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事局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人事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事局
  • 主管:全州人事工作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地址:伊寧市史達林街41號
機構地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地址

伊寧市史達林街41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自治州人事管理的政策、細則、辦法、方案等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全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工資分配政策的實施;編制全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負責自治州機關、事業單位增加人員計畫和工資基金的審批。
(三)綜合管理全州國家公務員,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研究制定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及相關法規的具體辦法和方案,研究制定自治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辭職辭退等辦法。
(四)綜合管理全州專業技術人員工作。負責執行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定、考試辦法並在全州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建立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州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工作的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以及自治區優秀專業技術工作者的選拔、評審、自治州優秀專業技術人員的選拔、評審和管理工作。
(五)貫徹國家和自治區人才流動的政策、法規,制定自治州人才流動辦法,研究制定自治州人才資源開發 有關政策,組織各類人員合理流動,發展、規範人才市場,建立人才流動的社會調節機制;負責非師範類畢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安置派遣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州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工作。負責自治州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晉升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和退休、退職政策的執行和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七)研究管理自治州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市)、各部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歸口管理全州赴國(境)外的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州人事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的派出和返回安置的協調工作。
(八)研究制定全州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九)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自治州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單位和人員;協調指導各部門的全州性表彰工作及上報審核工作;負責有關懲戒與申訴控告工作;綜合管理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十)承辦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政治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全局工作計畫的制定、文書處理、公共關係、信息綜合、秘書事務、檔案、信訪、提案(議案)辦復、機要保密、機關財務、公務接待、福利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編制、人事、勞資工作,管理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人事政策法規的綜合調研,承辦人事綜合性法規、規章以及重要檔案的起草和有關政策性、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州人事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研究制定全州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負責人事行政複議和人事系統普法及人事宣傳工作。
(三)計畫錄用與人才流動開發處(自治州軍隊轉業軍官安置辦公室)
負責全州人才資源預測與規劃工作,負責擬定全州人事與人才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工資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和巨觀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並下達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安置軍隊轉業幹部、接收大中專畢業生、考試錄(聘)用人員及調動人員增人、增資計畫;管理全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工作;負責全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統計的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中人員、工資增減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自治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聘(錄)用工作。
研究制定自治州人才流動和開發的政策、規定,指導全州人才流動與開發工作,發展、規範人才市場;負責自治州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調配;負責編制全州軍轉幹部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制定全州軍隊轉業幹部上崗前的專業培訓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四)公務員管理處(自治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州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辦公室)
負責全州國家公務員制度的綜合管理與指導協調工作。研究制定全州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考核、職務升降、職務任免、輪崗、競爭上崗、培訓、迴避、紀律、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非領導職務設定、新錄用公務員定職、新政策實施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府行政獎勵辦法,審核以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以及以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單位和個人,指導協調各部門的行業表彰活動;負責自治州機關、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實施;依法承辦自治州人大常委會任免提案和自治州人民政府任免事項;承擔自治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自治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辦公室、自治州職稱社會化評價中心)
負責全州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州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和協調全州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評審(定)、考試工作,統籌協調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負責組建全州各系列(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逐步建立職稱社會化評價機制。負責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上報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批以及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州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政策和辦法;研究制定全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州高層次人才的規劃、培養工作及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以及自治區優秀專業技術工作者的選拔、評審、自治州優秀專業技術人員的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州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州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安置派遣工作。研究擬定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勵、懲戒、辭職、辭退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六)工資福利與離退休處(自治州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規定和地區津貼、獎金、獎勵升級等政策性工作的組織實施;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人員工資待遇的審核、審批工作和晉級增資審核工作;負責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以及福利工作政策的實施和管理;負責全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公(非因公)傷、死亡撫恤政策、法規的實施,負責州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計算審核審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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