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政府的綜合辦事機構,協助政府領導具體承辦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性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
  • 所在地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 屬性:政府機關
  • 職能處(室):9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自治州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名義下發的公文。
(三)研究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塔城、阿勒泰地區(行署)及自治州直屬縣(市)人民政府請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檢查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協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要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負責自治州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地區向自治州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七)負責自治州人民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和辦公廳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
(八)“負責自治州經濟研究工作,根據需要和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人員開展調研,及時反映情況,對政府工作和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九)做好行政事務工作,為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辦理自治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設9個職能處(室)。
(一)秘書處
負責以自治州人民政府及辦公廳名義發出的各類公文的文字和格式把關;辦理文電收發運轉、國徽印鑑管理、檔案和資料管理、機要通信方面的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專員縣(市)長會議、常務會議、州長辦公會議、黨組會議的通知、材料準備及會議紀錄工作;協助州政府及辦公廳領導協調和聯繫各地區、各縣(市)及各部門的工作;負責管理專職秘書;起草審修州長講話稿;辦理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安全、司法、邊防、機構編制、監察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聯繫軍隊、武警、兵團等方面的工作。
(二)工交財貿處
辦理髮展計畫、財稅、審計、統計、經濟貿易、工業、城鄉建設、國土資源、交通、信息產業、質量技術監督、藥品監督管理、對外貿易經濟合作、.旅遊、口岸、開發區、經濟協作、金融證券、工商管理、供銷、流通等經濟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起草審修以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有關經濟方面的檔案和領導講話稿。
(三)社會發展處
辦理教育、科技、民政、文化、衛生、環保、紅十字會、體育、計畫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民族語言文字、殘聯、港澳台僑、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智慧財產權等社會事業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聯繫民眾團體方面的工作;起草審修以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有關社會事業方面的檔案和領導講話稿。
(四)農牧處
辦理農業、畜牧、水利、林業、鄉鎮企業、土地(草場糾紛)、氣象、農牧業抗災救災、扶貧開發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工作。協助領導處理土地、草場糾紛;起草、審修以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有關農牧事業方面的檔案和領導講話稿。
(五)信息查辦處
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州人民政府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和重大決定在全州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州黨委、政府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的查辦,定期通報政令執行情況;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編髮、上報等工作;負責與其他地區政府系統信息部門的工作聯繫與交流;負責辦理全國、自治區和自治州人大議案、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翻譯處
承擔中央、自治區檔案材料的哈文筆譯工作;負責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辦公廳各類公文的翻譯,審定政府及辦公廳轉發檔案的譯文;負責政府和辦公廳召開的各類會議的口譯和會議檔案的筆譯工作;審定各專業會議政府領導講話稿的譯文;承擔政府辦公廳各處(室)需要翻譯的文字材料;開展翻譯理論研究,交流公文翻譯經驗,為政府系統翻譯工作提供諮詢;
(七)人事處
負責政府辦公廳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職稱、培訓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秘書長、辦公廳主任聯席會議的會務、記錄工作,承辦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對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人事管理;負責辦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八)接待處
負責承辦自治州五套班子的接待工作;依照州五套班子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簽批的接待方案,安排好賓客的住宿和車輛;
負責與州五套班子接待人員間的協調、聯絡,共同做好接待工作;按季度審核匯總接待費用的開支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同財政辦理核報賬民;負責接待車輛的管理使用、維修保養及收支經費的核實。
(九)總值班室
負責政府辦公廳的值班工作,協助處理並及時編報重要情況;負責政府和辦公廳領導政務活動安排;承辦政府和辦公廳召開的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起草政府接待方案;負責對外政務聯絡工作;負責收集政府領導參加各類活動形成的有關聲像資料,定期向檔案室移交;負責機關大院及住宅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武警做好值勤工作;負責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單列老幹部工作處。負責管理辦公廳的離退休人員;制定和完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定期走訪慰問離退休人員;負責老乾黨支部的組織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確保支部黨建活動的正常開展,保證政治待遇的落實;
辦理離退休證及其它證件的發放,及時處理來信來訪;積極協調老幹部在醫療、乘車、養老、住房、治病等方面的實際問題;負責管理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落實;負責為地廳級老幹部閱文做好各項服務工作,負責做好老乾活動中心的管理工作;組織有關人員慰問住院病人和節日慰問,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喪葬和善後事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的遺孀遺屬的管理工作;
負責離退休幹部報刊征訂和發放,及時填報各類報表工作;負責起草相關的檔案、報告和各類文字材料,管理保存好離退休人員的檔案;負責承辦辦公廳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事業單位

(一)自治州政府經濟研究中心,相當正縣級,全額預算管理。負責調查研究自治州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問題、國民經濟運行和對外開放情況及調查研究;為州黨委、州人民政府制定發展決策、編制規劃服務、提供預測分析和決策諮詢意見;負責起草州政府大型會議的工作報告,完成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調研任務;編輯《研究與諮詢》;負責對與州直部門溝通開展經濟政策研究合作。
(二)州人民政府辦公自動化中心,相當副縣級,全額預算管理。
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自治州政府辦公決策服務系統;負責協調、指導和組織自治州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負責自治州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網路信息的安全工作;負責網路證件、IP位址、口令、密碼的發放;負責整個政府網路運行的協調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自治州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套用軟體的推廣、套用、升級和人員培訓工作;協助政府辦公廳搞好自動化工作。
(三)辦公廳機關服務中心,相當副縣級,全額預算管理。負責辦公廳的國有資產購置,更新和管理;負責辦公廳新建、擴建、改建、房屋維修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大院及住宅區的行政事務管理,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負責辦公廳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監督其使用情況,做好後勤保障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領導和機關車輛的配備、管理、維修和使用工作;負責辦公廳通信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辦公樓、家屬院的水電暖及出租房屋的管理、維修及費用收繳工作;制定機關的福利發放計畫;辦理辦公廳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州政府房產管理中心,相當副縣級。
具體負責南院小區和原地委、行署家屬院住宅區的基建、維修、水、電、暖的管理及配套服務工作;承辦住宅小區房產的房改;根據辦公廳的安排,調劑使用住房。

其他事項

(一)自治州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縣級。內設機構2個,即:綜合處、經濟體制和開發開放處。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制定自治州經濟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及中長期改革規劃,組織起草經濟體制改革和開發開放的綜合配套政策並參與組織實施;指導有關部門和所屬地、縣(市)經濟體制改革和開發開放工作,協調解決改革開放中的相關問題;承擔自治州經濟政策研究工作,為州人民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
(二)自治州扶貧開發辦公室。縣級,內設綜合業務處。扶貧開發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中央,自治區、自治州扶貧開發方針,擬定自治州扶貧開發政策,制定自治州中長期扶貧開發計畫,統籌安排扶貧資金,論證篩選扶貧項目,組織動員社會扶貧,開展扶貧科技培訓,檢查督促直屬縣市扶貧開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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