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財政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財政局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財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財政局
  • 地址:新疆伊寧市新華西路64號
  • 職責:國家和自治區財政
  • 國有資:制度和方針、政策
機構地址,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地址

新疆伊寧市新華西路64號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制定自治州財政、國有資產、財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稅收制度和辦法的擬定,指導全州財政工作。
(二)根據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定自治州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自治州巨觀經濟決策和管理;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區域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自治州與直屬縣(市)財政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三)編制年度自治州本級預決算,代編全州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審查、編制、批覆部門預決算,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託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報告自治州級和全州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和預算變動事項。
(四)管理和監督自治州各項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擬訂和執行需要統一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和支出辦法,組織和監督自治州財政預算執行;代表州政府管理、監督國庫資金的繳撥使用,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負責預算外資金的財務管理,負責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的核定及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管理;管理自治州基本建設投資預算、決算,管理自治州本級自籌基建資金,辦理基建撥款;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財務及資金;管理社會保障、財政扶貧、發展資金、邊境建設事業費、少數民族補助費、以工代賑、扶貧貸款貼息等各類專項資金;負責國債轉貸資金、糧食風險基金及糧食掛帳處理;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與彩票市場。管理財政統一發放工資工作。
(五)參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科技教育、住房和社會保險等改革,負責擬訂相關的財務管理辦法;參與研究自治州經濟體制和企業改革,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配合實施經濟體制和企業改革的各項措施。擬定全州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監督、檢查全州政府採購工作。
(六)負責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審核、申報、轉貸、簽訂貸款協定、財務會計核算、提款報帳、辦理 還本付息等資金管理。管理自治州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
(七)管理和指導全州會計工作,加強會計監督,規範會計行為,保障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查處各單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會計法規的案件;組織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分行業會計制度,制定補充規定並貫徹執行;負責會計委派工作;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八)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研究制定國有股權管理辦法;組織查處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國有預算單位的股權管理、清產核資、產權交易、資本金權屬界定、產權登記;負責實施企業績效評價、國有資本金營運監測;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管理和監督財產評估業務;負責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九)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檢查監督本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徵收各項預算收入情況和自治州各部門、單位財務執行情況;延伸檢查重點行業和部門、重點稅源和納稅大戶,核查驗證稅收征管質量和財稅政策、法令、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財政支出管理中的重要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組織全州財政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指導全州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教育黨群工作。
(十一)指導伊犁州財貿學校做好招生、教學工作,逐步提高教育培訓水平。
(十二)指導伊犁州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做好農業開發項目的論證、評審、選定,科學、合理地管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 ,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十三)承辦州黨委、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黨組、紀檢組、黨總支、團支部、財政學會、會計學會、珠算協會等黨團民眾組織和辦公室、預算基建處、綜合處、文教行政處、企業財務處、農業財務處、社會保障處、會計事務處、監督處、人事教育處、農稅處、控購管理辦公室、政府採購辦公室、政府採購中心等14個處(室)及國資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信託投資公司、中華會計函校伊犁輔導站、財貿學校5個下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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