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非現場協同執法平台是由安徽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完成的科技成果,登記於2008年5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違法非現場協同執法平台
- 類別:科技成果
- 完成單位:安徽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
- 登記時間:2008年5月14日
成果信息
成果名稱 | 交通違法非現場協同執法平台 |
成果完成單位 | 安徽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 |
批准登記單位 |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
登記日期 | 2008-05-14 |
登記號 | 8238 |
成果登記年份 | 2008 |
交通違法非現場協同執法平台是由安徽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完成的科技成果,登記於2008年5月14日。
成果名稱 | 交通違法非現場協同執法平台 |
成果完成單位 | 安徽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 |
批准登記單位 |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
登記日期 | 2008-05-14 |
登記號 | 8238 |
成果登記年份 | 2008 |
交通違法非現場協同執法平台是由安徽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完成的科技成果,登記於2008年5月14日。成果信息成果名稱交通違法非現場協同執法平台成果完成單位安徽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批准登記單位安徽省科學技術廳登記日期2008...
治超非現場執法系統是24小時監控檢測點路段車輛通行情況,並對各檢測點數據進行分析匯總,研判超限超載車輛信息規律,為交通執法部門組織超限執法決策,提供準確數據和指令依據的系統。基本介紹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路基礎設施完好,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指導要求,在市交通運輸局的...
不停車超限超載檢測非現場執法系統,是一組感測器、輔助設備和含有軟體的系統設備,通過精密算法,測量車輛動態輪胎力和車輛通過時間,並計算輪重、軸重、總重的數據,與超限車輛的稱重數據對應存儲。系統概述 治超非現場執法稱重系統方案的特點是在主線上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能快速檢測出車輛信息,並通過配套的...
《公安交通管理非現場執法工作實務指南》是2013年3月1日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茵、王鶴飛。內容簡介 《中國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叢書:公安交通管理非現場執法工作實務指南》將作為規範公安民警執法業務工作的指導性用書,以各業務部門的執法職責範圍為基礎,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安部關於...
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將不停車檢測點統一接入省級治超平台。未接入省級治超平台或未按規定公示的,不得作為非現場執法證據。第九條 利用不停車檢測點發現涉嫌違法超限運輸行為,應當通過設定的信息顯示屏等違法行為告知設施,現場告知貨運車輛涉嫌違法超限超載運輸,應到指定卸貨場卸貨並接受調查處理...
(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是指道路交通信號系統、交通標誌、交通標線、交通隔離物、安全島和服務於交通管理的輔助設施。輔助設施包括交通監控系統、交通信息誘導系統、交通通訊系統、非現場執法系統(固定式電子警察),以及地下附屬管線設施、交通崗亭等。(四)“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沒有人員...
交通運輸部要求大力推進交通運輸“網際網路+監管”,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對運輸企業、車輛、船舶及各類經營行為進行精準監管。要加強現場電子取證和檢測設施建設,積極推廣網路監測、視頻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方式,研究制定非現場執法工作制度。淮北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在全國率先研發交通綜合執法智慧型監管...
啟動北京MaaS2.0建設,最佳化提升以軌道交通為核心的城市出行導航服務,拓展“航空/鐵路+城市交通”為重點的城際出行套用場景。建設交通行業一體化綜合監管平台,構建線上線下結合、檢查處置一體、部門協同聯動、風險信用分級的全鏈條閉環、全流程辦理新型監管模式。研究啟動“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信息系統”升級改造。責任單位:...
《南京市非現場執法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21年12月18日南京市政府第1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2月 15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相關行政執法機關非現場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南京市城市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本規定所稱的非現場執法,是指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收集、固定違法事實,採用信息化等方式進行違法行為告知、調查取證、文書送達、罰款收繳等的執法方式。第三條 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協調有關部門推進非現場執法工作。浦東新區城管執法部門負責非現場執法具體推進以及業務指導和監督,依託“一網統管”平台推動非現場...
第十五條 行業發展機構在日常巡查、安全管理例行巡查和隱患整改跟進督查中發現的涉嫌一般違法行為,應以隱患告知書、整改通知書等形式提出,並抄告綜合執法機構;發現涉嫌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場予以勸止、留存證據並派員駐守,立即通知綜合執法機構派員開展現場執法,並向同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情況特殊、不及時...
交通運輸部要求大力推進交通運輸“網際網路+監管”,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對運輸企業、車輛、船舶及各類經營行為進行精準監管。要加強現場電子取證和檢測設施建設,積極推廣網路監測、視頻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方式,研究制定非現場執法工作制度。淮北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在全國率先研發交通綜合執法智慧型監管...
五是推進科技治超。經多次與轄區重點貨物源頭企業溝通協調,協調10家企業的出廠貨物稱重信息接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信息化系統平台,並持續進行技術監控;同時籌集400萬元在百色大道建設一個普通公路單向不停車檢測治超非現場執法站點,強化科技運用和制度建設,全天候對貨運車輛進行執法監管。 (六)完成“七五...
推動跨部門、跨層級的交通關鍵數據共享互用,用現代化信息手段探索非現場執法在運政執法、路政執法、工程執法領域的套用。加快北斗系統在運輸服務領域推廣套用,推動技術升級改造。進一步拓展提升12328交通運輸服務熱線系統功能,調整最佳化投訴舉報處置流程。(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
套用農村地區典型交通違法分析模型,將違法行為數據及時推送至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台,實施現場和非現場處置。六、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十八)加強宣傳陣地建設。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陣地建設,每個縣(市、區)至少建設1個農村地區交通安全宣傳示範村,至少選擇1所農村地區中國小校建有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
(九)負責開展電子巡查(航),配合做好非現場執法取證工作,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移交查處。(十)指導各市、區交通運輸應急指揮相關工作。(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 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貫徹落實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應當加強信息化執法能力建設,推進新技術在證據收集、執法數據分析等方面的運用,推行非現場執法、掌上執法、移動執法,提高證據採集核查、執法文書送達、信息提示、告知申辯、網上聽證等執法業務的信息化水平。第二十七條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
第十七條【非現場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推行以電子技術監控設備等為手段的非現場執法。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應當在依法公開的非現場執法點位收集、記錄違法事實,經法制和技術審核且符合相關要求的,可以作為實施行政處罰的證據。 第十八條【扣押物品處理】 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應當依法妥善保管...
交通運輸部要求大力推進交通運輸“網際網路+監管”,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對運輸企業、車輛、船舶及各類經營行為進行精準監管。要加強現場電子取證和檢測設施建設,積極推廣網路監測、視頻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方式,研究制定非現場執法工作制度。淮北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在全國率先研發交通綜合執法智慧型監管...
推進交通運輸“網際網路+監管”,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對運輸企業、車輛、船舶及各類經營行為進行精準監管。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創新監督方式,加強跟蹤指導,壓實監管責任。加強現場電子取證和檢測設施建設,積極推廣網路監測、視頻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方式,研究制定非現場執法工作制度。加大公路水路業務管理...
(四)協助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勘驗、保護、清理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配合查找事故當事人和證人;(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警務輔助人員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第六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一)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二...
嚴厲打擊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貨運源頭企業放行超限超載車輛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並聯合潮州開展了跨區域、聯合市交警開展了跨部門等聯合整治行動,加強了高速公路非現場執法精準打擊行動,有效推進整治了違法超限超載車輛。推進縣鎮村三級物流節點體系建設,與當地商務、郵政、農業農村等部門溝通協調,制訂交通共享共用郵政網點、...
第二十三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全面運用數位化行政執法平台開展執法活動,推行非現場執法、掌上執法、移動執法,提高證據採集核查、執法文書送達、信息提示、告知申辯、網上聽證及其他執法業務的自動化智慧型化水平,並確保執法數據符合標準要求。第二十四條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建立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的...
推進智慧高速建設,完成延崇高速公路北京段車路協同示範工程,發布《智慧高速公路建設技術指南》。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區政府 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2.建設智慧捷運。構建智慧客服、智慧運行、智慧維護、智慧管理等綜合集成平台示範和完整線路示範工程。加快“首都軌道...
第二十七條【監管檢查類別】監管檢查包括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基本程式按照北京市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監管有關要求實施。(一)非現場檢查是指各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交通執法機構,通過網路平台、技術系統、監控設備、數據比對等方式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實施的檢查。採用非現場檢查方式能夠實現監管目的和效果的檢查項,不再...
2、信息與全省警務信息綜合套用平台、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全省交通違法管理系統、指揮中心無縫對接,具備公安信息資源查詢、數據採集錄入、現場執法辦案流程、多媒體信息錄入、領導審批、GPS定位等功能;3、網路支持GSM/GPRS/EDGD/CDMA1X/TD_SCDMS/CAMA2000等傳輸通道,無運行商接入限制;4、功能採用組件化設計,功能按...
我省是交通運輸部確定的治超非現場執法試點省份之一,自2020年起在南平市開展試點工作以來,通過車輛路面動態檢測技術監控等科技手段,有效破解治超執法覆蓋難、違法線索發現難、違法證據鎖定難等突出問題,降低了治超成本,提升了治超效率,取得了貨車超限超載率持續下降、公路優良路率大幅提升、無貨車超載引發的重特大交通...
前款記錄資料經審核認定真實有效的,可以作為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機構對貨物運輸車輛違法行為實施非現場執法的證據;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為證據。第三十條 技術監控使用的稱重用計量器具,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檢測,保持功能完好,依法申請周期檢定,取得計量檢定證書。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時出具檢定證書。...
《條例(草案)》全面總結我省治超非現場執法的實踐經驗,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在主要貨物運輸通道、重要橋樑入口、省界出入口以及貨物運輸流量較大的路段和節點,設定超限檢測技術監控設施以及明顯標誌。為確保證據取得的合法性,規定超限檢測技術監控設施投入使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
建設茂名市打擊非法營運大數據執法平台,對市區非法營運實現精準化打擊;建設茂名市高速公路及國省道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路段監測系統,維護道路安全;加快治超非現場執法監測點建設,大力促進“網際網路+”與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深度融合,打造公路治超護城河。最佳化交通運輸組織智慧型分析,創新交通服務保障模式,推動“交通強市”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