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交通運輸部要求大力推進交通運輸“網際網路+監管”,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對運輸企業、車輛、船舶及各類經營行為進行精準監管。要加強現場電子取證和檢測設施建設,積極推廣網路監測、視頻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方式,研究制定非現場執法工作制度。淮北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在全國率先研發交通綜合執法智慧型監管取證系統,在交通運輸領域積極開展了智慧型監管,在客運、貨運、非法運營、網約車、駕培、維修、危險品運輸等交通執法全領域延伸取得了顯著的成效。鑒於此,制定了該標準。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運輸企業違法行為智慧型取證技術規範》(DB3406/T 010-2022)的編制任務來源於淮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淮北市地方標準制修定計畫的通知》(淮北市監函〔2021〕38號)項目計畫序號:第2項。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淮北市交通運輸局提出並歸口。
2021年9月10號,淮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牽頭成立標準起草工作組員,小組成員進行任務分工,收集了相關資料,制定了標準起草計畫。
標準組多次召集執法支隊、運管中心、航運中心、公路中心和智慧型軟體開發人員,討論標準的技術指標。於2021年11月20號,形成標準草案稿。
2021年12月10日,標準起草小組再次討論標準,修改技術指標,與2021年12月21號,形成形成徵求意見稿。
2021年12月26日,在合肥召開了徵求意見討論會,起草小組依據討論會的意見和建議,對標準進行了修改。
2022年6月1日,地方標準《運輸企業違法行為智慧型取證技術規範》(DB3406/T 010-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淮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6月30日,地方標準《運輸企業違法行為智慧型取證技術規範》(DB3406/T 010-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運輸企業違法行為智慧型取證技術規範》(DB3406/T 010-202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淮北市交通運輸局、淮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安徽工匠質量標準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韓海林、高健、陳孟勇、孫遠立、朱東升、丁言柱、李桂方、王克懷、張德保、馬征凱、任肄、陳愛民、王光輝、武術、王玉潔、蔣行肖、劉永梅、趙濤、桂峰、戴梅、丁昌東、丁智宇、陳文忠、李琦。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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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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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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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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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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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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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接入的信息系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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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智慧型取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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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證據審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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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電子證據固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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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電子證單製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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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取證流程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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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運輸企業違法行為智慧型取證技術規範》(DB3406/T 010-2022)規定了運輸企業違法行為智慧型取證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接入的信息系統、智慧型取證、證據審核、電子證據固化和電子證單製作。該標準適用於運輸企業違法行為智慧型取證。
引用檔案
DB3406/T 007-2022 交通運輸監管協同雲平台技術規範 | DB3406/T 008-2022 交通運輸智慧型監管資料庫技術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運輸企業違法行為智慧型取證技術規範》(DB3406/T 010-2022)的制定,對運輸企業違法行為智慧型取證的條件、流程和方法等技術事項進行了規定,為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智慧型監管提供可靠的依據。有利於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在交通運輸的運用,規範營運輸企業法行為智慧型取證行為,具有重要意義。該標準的發布,填補了中國國內交通運輸領域相關規範標準的空白,是全國範圍內該行業術語、分類及智慧型取證標準的首創,標誌著淮北市交通執法工作進入規範化、精準化、智慧型化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