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情況
(一)積極推動交通運輸立法立規。
1.完成年度重點立法工作。根據2017年市政府立法計畫,市交通運輸委完成了《深圳市龍華現代有軌電車運營管理暫行辦法》立法,為龍華有軌電車的運營監管提供法律保障;加快推進《深圳市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管理辦法》修訂工作,為完善道路停車管理、提升便民程度提供法律支持;積極推動《深圳經濟特區道路管理條例》《深圳市寶安國際機場管理辦法》(修改)《深圳市直升機機場管理辦法》等2017年重點立法項目的調研和論證工作,為下一步加快相關立法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2.全面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針對交通運輸行業治理的熱點、難點問題,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印發了《關於鼓勵規範網際網路腳踏車的若干意見》等9個部門規範性檔案,所有檔案均嚴格按照規範性檔案管理的要求,履行了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決策的程式,部門規範性檔案制定規範合法。同時,市交通運輸委還在入口網站上開設政策解讀專欄,對每一個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政策解讀,向社會和行業及時準確地傳遞行政管理的最新政策,實現了主管部門、行業企業的有效溝通。
3.開展法規規範性檔案清理。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結合“放管服”改革情況,提請全面修訂《深圳經濟特區港口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等2部特區法規;啟動了《深圳市綠色出租小汽車管理規定》的立法後評估工作。此外,市交通運輸委還對1979年至2015年以來74件涉及交通運輸的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規範性檔案進行了清理核對,廢止39個檔案,31個檔案繼續執行,4個檔案修改後執行,進一步增強了交通運輸法規規範性檔案對新情況新變化的適應性。
(二)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推進行政決策法治化。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嚴格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明確了“網際網路腳踏車規範發展政策”、“深圳市交通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管理政策”、“鹽港東立交建設工程”等3個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按照規定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式。其中,“網際網路腳踏車規範發展政策”於11月20日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此外,市交通運輸委對2016年實施的重大行政決策“深圳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改革方案”的實施效果進行後評估,提出改進措施。全委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意識明顯加強。
2.加強契約審查管理。一是印發了《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契約管理辦法(試行)》,實現了契約起草、審查、批准、編號、訂立、履行、爭議解決、存檔等全流程監管;二是建立契約示範文本制度,印發了辦公場所物業服務及裝修管理類、智慧型化信息化項目類、技術類等一批契約示範文本,推動全委契約文本規範化、標準化;三是開展全委契約法律審查工作,委法制工作機構全年共審查契約215份,每季度抽查契約管理情況,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有效防範法律風險。
3.加強重大問題的法律處置。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先後組織對高速公路回購、小汽車限購、大亞灣核電站專用碼頭港口經營許可、提高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條件、機動車維修經營執法取證、道路客運車輛資質清理、公交特許經營、北站客運站委託經營管理等重大問題進行法律分析研究,提出工作建議,妥善處置。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未發生一起因重大問題法律處置失當引發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
4.加強行政複議訴訟工作。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嚴格執行《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複議訴訟辦理工作規定》,行政複議、訴訟統一分辦轉辦,加強對行政複議決定和訴訟判決的研究分析,把行政複議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轉化成執法標準。截至12月31日,行政複議案件69宗、各類訴訟案件66宗,行政複議維持率和訴訟勝訴率保持在較高水平。同時,為進一步規範行政應訴行為,市交通運輸委按照《廣東省行政應訴工作規定》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有關要求,印發了《市交通運輸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出庭應訴及旁聽庭審工作的通知》,明確將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或者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行政訴訟案件等四類案件納入委領導出庭範圍,建立了以業務相關性為基礎的委領導出庭分工機制,將旁聽情況列入領導幹部學法活動,截至12月31日,委領導出庭應訴10次。
(三)大力維護運輸市場秩序。
1.突出執法重點,確保監管效果。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緊扣“保全全保穩定保秩序”的主題,對執法工作重心進行調整,將非法大巴、無證機動車維修、道路路政、危貨運輸、超限運輸、港口及海上休閒船舶、非法營運網約車藍牌車、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8大執法領域確定為執法工作重點,案件結構進一步最佳化。截至12月31日,共出動執法人員17.3萬人次,立案查處各類交通運輸違法違章案件28940宗。其中,查處無證經營大巴1155輛、無證機動車維修案件1099宗、路政案件1698宗、危險貨物運輸案件1750宗、超限運輸案件1624宗;檢查水路運輸企業及船舶790處、港口碼頭809處、航道3882公里,查處案件12宗;查處非法營運小客車2254輛,其中非法網約車1277輛,藍牌車977輛;檢查交通運輸企業216家,查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相關案件334宗。交通綜合執法開創新局面,行政執法價值、層次、效果得到明顯提升。
2.繼續加大行政處罰案件強制執行。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繼續推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工作。截至12月31日,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2832宗,法院審結並作出執行裁定1213宗,其中準予執行的有1162宗,各級法院還通過法院查控網協調邊檢、交警等部門對被執行人的出境及固定財產、私家車交易過戶等多方面進行限制,528名被執行人名下機動車被限制年審、過戶等業務,37 輛被執行人名下車輛已進入到法院司法拍賣程式,65名被申請執行人收到法院強制執行通知書後主動到視窗繳納罰款,行政處罰“執行難”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3.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工作。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在道路客運、出租客運兩個領域“雙隨機一公開”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先後印發《深圳市港貨駕維企業安全生產“雙隨機”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深圳市道路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雙隨機”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在港貨駕維、道路客運安全生產監管領域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委共組織開展客運站雙隨機抽查行動60次,實現對全市客運站雙隨機抽查全覆蓋,組織開展計程車雙隨機抽查行動84次,組織開展港貨駕維雙隨機抽查行動57次,完善了事中事後監管的關鍵環節,行政監管能力進一步增強。
4.構建統一的監管信息平台。為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監管智慧型化、系統化、規範化建設,市交通運輸委依託現有業務系統,開發了行業市場主體、執法主體、檢查人員及檢查對象的隨機抽選模組,升級完善委相關行政業務系統,實現行政審批系統、綜合行政執法信息系統、交通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管理系統以及行業市場主體名錄庫、執法主體名錄庫之間的互聯互通,將行政許可、備案、檢查、處罰等行政監管信息歸集到監管對象的名下,依法通過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途徑向社會公示,商事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監管目標初步實現。
(四)全面提升執法監管能力。
1.完善各項規章制度。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修訂完善了行政執法案件處理程式規定,全面梳理行政處罰程式,最佳化現場執法、調查取證、案件審核、違章處理等流程;修訂完善案件審理程式規定,理順案件審理會程式及職責分工,落實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確保依法行政;統一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保證執法公平公正;修訂法制員制度,健全法制機構建設,每月召開法制員工作例會,提升法制員業務能力水平。
2.規範各項執法業務。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編印了《執法指引》16期,對聽證、複議、訴訟中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有針對性地指導執法實踐;開展案卷質量評查活動5次,印發《整改督辦通知》12份,督促辦案人員及時改進存在的問題;分執法門類建立樣板案例案卷,編印《樣板化案例》4期,對案件分類制定執法全過程指引,推行規範化文書模板,實施案件調查取證、文書製作、法律適用、告知送達、執行結案全方位定標對標達標,指引一線執法人員規範執法;全面清理核銷執法文書,提高執法管理水平;及時梳理完善執法權責清單,清理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
3.強化執法考核監管。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修訂了執法績效考核方案,加大重難點案件分值、權重,堅持每月召開執法形勢分析暨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例會,對執法工作進行考核部署;評選執法標兵單位11個、執法之星22名,發揮榜樣引領作用,堅持執法人員績效排名“公示上牆”,形成“比學趕超”良好氛圍;推行使用全過程執法記錄儀,實施執法日誌填寫制度,加強執法過程監督;每周隨機對基層單位開展暗訪,分管執法的委領導定期到基層單位調研督導,監督促進基層執法工作。
4.加強科技執法能力建設。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在現有執法系統基礎上,按照建設“大智慧型、大交通”的統一框架,積極推進執法智慧型化、信息化建設,努力提升執法科技含量。開發了移動執法系統,依託現有的“交運通”平台,實現現場錄單、現場打單,通過數據的綜合利用、筆錄的模板化管理和文書的電子印章簽發,減少現場重複性的人工抄寫工作,文書製作時間縮短了一半,大大提高了現場執法效率;積極推進非現場執法工作,試點完成寶安福永、龍華清湖、龍崗雙龍3個智慧型視頻監控點的建設,實現對違停上下客、不按線行駛、GPS信號掉線等7種常見違法行為通過智慧型裝備全天候非現場執法。通過加強科技建設,市交通運輸委的執法能力和執法效率有了明顯提升。
5.凝聚執法合力。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積極主動與公安、交警、旅遊、教育、航道、海事、綜治、安監、街道、消防、城管等單位溝通聯繫,建立優勢互補、各司其職的聯合執法機制,破解執法難題,提高執法效率。截至12月31日,開展“雷霆十號”等聯合執法行動10次;落實失信聯合懲戒制度,推送交通行政處罰信息,促進源頭防控違法行為。
(五)抓好法治宣傳教育。
1.開展領導學法活動。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黨組理論中心組集中學習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檢察院公益訴訟等內容;組織全委副處以上幹部舉辦了《民法總則》專題學法活動,委主任於寶明同志對《民法總則》制定背景、主要內容進行了講解,同時結合市交通運輸委實際提出了工作要求。此外,市交通運輸委還開展了送法律好書活動,征訂了《領導幹部法治讀本》和《公務員以案釋法讀本》等法律書籍,發放給委領導及委屬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倡導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
2.加強基層法治教育。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先後組織開展契約管理專項培訓2期、重大行政決策辦理3期、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1期、行政審批業務培訓5期、行政執法崗位培訓1期、軌道交通執法專題培訓1期、複議訴訟案件辦理培訓2期,組織52名執法骨幹到高校培訓學習,對基層執法單位開展“送法上門”活動12次,規範了全委法律事務辦理,提升了全委法制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此外,市交通運輸委還以“樹立依法行政理念,提升法治交通管理水平”為主題,以契約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常用法律法規知識為重點,舉辦了第七屆“法治交通”知識競賽,進一步激發廣大幹部職工學法用法的熱情,在全委營造了“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良好氛圍。
3.狠抓行業普法宣傳。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狠抓安全生產管理,在做好日常監督檢查的同時,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強社會普法宣傳,組織相關運輸企業參加全市安全生產宣傳諮詢活動8次,共發放宣傳手冊1500份、安全知識掛圖100張,接受市民諮詢3000餘人次;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普法教育,開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動20次,組織開展30場的企業管理人員和501場的普通員工安全生產普法教育,總計50063人次參加了教育活動,行業安全生產意識明顯增強。
4.提高社會普法效果。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進一步完善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四位一體”宣傳模式,開通“交通在手”和“深圳交通運輸執法”微信公眾號,定期發布圖文並茂、通俗易懂的普法簡訊,加大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政執法的宣傳力度,先後開展了“安全春運”“治超執法”“駕校管理”“非法營運”“網約車管理”“公交文明出行”等多個專題的普法宣傳,還結合執法重點開展專題宣傳,每周廣播2次公益廣告,電視節目宣傳12次,報紙刊發稿件72篇,微信公眾號發布稿件70餘篇,營造良好的執法輿論環境。
(六)深化行政審批改革。
1.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繼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做好省交通運輸廳下放的15個行政許可事項承接工作,推進11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和13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合併工作。目前,市交通運輸委已實現了9個行政審批事項的合併工作;簡化行政審批材料和程式,凡是市交通運輸委發證或能夠共享查驗的證件,均無需再提供原件,共減少行政審批材料20餘類;最佳化內部審批程式,將政府投資和社會重大類項目的辦理時限由19個工作日壓縮為5個工作日;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套用,245個審批事項全部制定了標準化材料,重點是強區放權改革中下放各區實施的8個審批事項,實現了業務許可權下放,後續指導到位,確保“放得下、接得住、辦得好”;規範行政審批監督,印發了《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行政審批工作規定》,全面規範了市交通運輸委行政審批實施工作各環節。
2.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改革。全面推進落實網上辦事,全委245個審批事項實現一次登錄即可直接在網上申辦具體事項,全部事項現場跑動次數都不超過1次(其中,110個事項實現現場跑動次數為0次),108個事項實現了辦理結果的物流快遞服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線上服務也在抓緊推進中;積極開展全流程自動審批試點,目前市交通運輸委網約車管理和小汽車調控事項總計3個事項已全部實現了系統自動化審批,全流程自動審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積極推進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改革,制定了《市交通運輸委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為各項工作落實提出了具體要求和節點安排。截至12月31日,市交通運輸委所有事項均實現集中統一受理,其中166項進駐市行政服務大廳,並組建了委駐市民中心首席代表工作團隊,制定了進駐後運作流程與規則,確保審批工作正常高效運轉。此外,保留建設交通運輸專業分廳,辦理港航貨運板塊45個業務量大的事項,各轄區交通局受理事項全部進駐各區行政服務大廳。
二、下一步工作重點
2017年,市交通運輸委法治交通建設成效明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但依然面臨許多挑戰。一是黨的十九大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推進“法治交通”、提升全委依法行政能力還需進一步加強;二是以“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改革為主線的行政審批制度不斷深入,強區放權、放管結合及標準化、智慧型化審批改革需要有新的突破;三是交通運輸進入“網際網路+”時代,網約計程車、網約巴士、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等行業新業態不斷湧現,新矛盾、新問題陸續顯現,提升交通執法監管能力急需新的法律保障;四是誠信體系建設大勢所趨,交通行業誠信機制建設相對薄弱,加強交通運輸行業誠信監管迫在眉睫。面對新的形勢和挑戰,市交通運輸委在2018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斷完善交通法規體系。統籌實施、協調推進全委2018年度立法工作計畫,完成《深圳市機動車道路臨時停放管理辦法》修改工作,完成《深圳市直升機機場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道路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修改)《深圳經濟特區港口管理條例》《深圳市綠色出租小汽車管理規定》(廢止)《深圳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管理辦法》等6個立法項目的調研和起草工作,進一步完善交通運輸法規體系,為改革創新拓展空間,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二)努力防範法律風險。嚴格執行《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法律審查工作規則》,凡是委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委制定或起草的規範性檔案、以委名義簽訂的契約、委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涉及法律問題的事項、以委名義使用的格式法律文書範本等,剛性納入事先法律審查範圍,規範法律審查流程,強化法律審查責任,有效防範法律風險。
(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三放兩加強”(註:向基層放權、向社會放權、向市場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誠信監管)的總體要求,梳理市交通運輸委現有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程式,積極推進全流程網上審批,提供審批結果的物流快遞和審批收費的線上支付服務,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以“申請不出門、進程可跟蹤,審批留痕跡、責任可追究”為基本目標,從受理到審查等各環節提高可量化、可操作的標準深度,規範審批行為。
(四)建立健全誠信監管制度。構建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誠信監管制度,完善交通運輸信用評價標準,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於不滿足資質條件、發生重大違法行為、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經營者,督促整改,依法採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吊銷撤銷許可證照等懲戒措施,促進市場主體自我規範、自主管理、守法經營。
(五)提升行政執法監管能力。狠抓案件質量提升,按季度組織開展交通行政執法案卷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進一步提升全委執法質量;注重複議決定、法院判決對依法行政的指導作用,每半年匯總分析全委行政複議、訴訟案件情況,提煉普遍性問題,剖析典型性案例,形成執法機關、複議機關、法院共同認可和遵循的執法指導意見;堅持科技執法,加快治理公路違法超限非現場執法基礎設施建設和規範建設,進一步提高執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