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住房分配管理暫行辦法
- 實施地區:上海市
上海市住房分配管理暫行辦法是上海市針對住房分配管理頒發的檔案。第一條為了搞好住房分配工作,糾正住房分配中的不正之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和《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職工住房...
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是為了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但需要注意一點的是本試行辦法於2016年5月1日正式失效,由《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代替。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參照原建設部等七部門《經濟適用...
《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改善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上海市政府制定的辦法。於2016年3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號公布。2019年12月9日,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6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並重新...
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管理辦法(試行),是上海市房管局出台的。內容 《管理辦法》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是在本市合法就業且住房困難的在職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住房困難面積標準原則上按照家庭在本市一定區域範圍內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確定。配租規則上,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以公開、公平、公正為...
舊住房綜合改造增加的物業管理用房、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歸全體業主所有;小區停車場(庫)及加層增量部分權屬由建設單位與業主協定約定。第三十條(施行日期)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房地局關於加快舊住房成套改造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發〔1997〕12號)同時廢止。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第十條解決居住特困戶的房源要專房專用,遵照既定的工作程式,切實做好解困工作。各單位要貫徹執行《上海市住房分配管理暫行辦法》,接受廣大民眾的監督,及時糾正和查處違紀行為。第十一條無歸屬的社會居民的住房困難,由所在地的地區政府參照本辦法負責解決。第十二條解決居住特困戶的住房問題,由上海市住房委員會統一...
一是增加非滬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要求。2018年開始實施的本市非滬籍共有產權保障房,在供後管理上與本市戶籍共有產權保障房有不同的制度安排,非滬籍家庭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後不得購買商品住房;購房人購房後五年內如需轉讓個人產權份額的,回購主體為組織分配供應區的住房保障機構;五年後在取得本市戶籍前...
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健全上海市住房保障體系,規範發展公共租賃住房,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部令第11號)、《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
上海市農村個人住房建設管理辦法,1992年10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農村個人住房建設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上海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結合本市農村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十六條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和有常住戶口而他處無住房的同住人,有正當理由,並不造成居住和使用困難的,可申請更改、分列租賃戶名,出租人應予同意。第十七條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不得轉租或變相轉租。公有非居住房屋不得擅自轉租或變相轉租,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用房屋作為與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等聯營的場所,...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2023年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延長《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有效期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是為了規範住房租賃行為,保障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制定的條例。《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由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於...
辦法發布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6號 《上海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已經2019年4月27日市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5月5日起施行。市長 應勇 2019年5月5日 辦法全文 上海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2019年5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6號公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加強...
(四)組織協調市相關部門和區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制定住房配套建設管理制度及相關實施辦法,監督指導住房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組織擬訂保障房配套建設綜合性政策,協調大型居住社區內外市政配套建設工作;負責本市新建住房交付使用監督管理,對區新建住房交付使用的審核工作實施監督檢查。(五)建立健全本市住房保障制度;...
(1994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為了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一條出售公有住房,應貫徹購房自願、產權歸已、維修自理的原則。第二條凡獨用成套的公有住房,均可向承租的居民戶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出售。但列入舊城...
《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辦法(試行)》是為規範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認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21〕12號)制定的辦法。由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
關於出售公有住房的暫行辦法 (1993年1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滬府發44號文轉發)為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發展,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住房制度,改變住房建設投資由國家、單位統包的體制為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體制,根據本市已進行的出售已租住公有住房試點的實際情況...
為進一步規範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不斷提升住房租賃服務管理水平,依據《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等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職責分工)市房屋管理部門負責住房租賃平台的業務規劃、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市住房租賃管理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住房租賃中心)負責住房租賃平台的具體管理,制定操作細則,組織...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逾期不申請複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市最低收人家庭租賃居住房屋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五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城鎮公有房屋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倪蓉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分工:分管舊區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城鄉一體化建設;公積金管理;行業協會管理工作;委層面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劉海生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兼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長 分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長 陸月星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兼上海...
《上海市城鎮廉租住房試行辦法》是2000年9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施行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 (2000年9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條例 第一條 為建立本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和上海市《關於進一步深化本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制定...
《上海市房改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是上海為了合理安排房改資金使用而出台的一項制度 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保證住房制度改革資金(以下簡稱房改資金)的合理使用,根據《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房改資金使用的原則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權利與義務對等;多存多貸,低息有償;解困優先,...
關於印發《上海市舊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實施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建設管理(交通)委、規劃資源局、發展改革委:現將《上海市舊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實施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市房屋管理局 市規劃資源局 市發展改革委 2023年1月4日 (...
3、合理擴大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供應範圍。完善兩代及以上成年人複合家庭住房面積核查口徑。4、出台“城中村”改造政策和措施 解讀:體系化建設保障房 強調住宅產業化發展 提出“加大裝配整體式住宅項目建設力度”,該條為2011年上海建交委出台的《關於本市鼓勵裝配整體式住宅項目建設的暫行辦法》的呼應,“裝配整體式住宅...
暫時無力購買共有產權保障房的,可選擇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渠道解決住房困難問題。共有產權住房仍需進一步探索,且需要不斷對制度創新。2017年8月3日至10日,北京市就《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印發的通知》徵求意見。14日市住建委公布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情況反饋,進一步最佳化《辦法...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集中建設)房地產登記技術規定(試行)為了規範經濟適用住房的房地產登記行為,根據《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條例》、《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制定本規定。1.初始登記 1.1(建設用地使用權初始登記)1.1.1以...
為進一步規範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不斷提升住房租賃服務管理水平,依據《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等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職責分工)市房屋管理部門負責住房租賃平台的業務規劃、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市住房租賃管理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住房租賃中心)負責住房租賃平台的具體管理,制定操作細則,組織...
《關於出售公有住房的暫行辦法》是為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制定的暫行辦法。(1994年5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148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並重新發布)為了進一步深化住房...
王峰 王峰,現任上海市長寧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
(六)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區住房保障體系,組織協調區相關部門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籌措、房源管理、分配供應、使用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住房保障申請準入、覆核、退出等工作;會同制定區保障房相關價格或租金標準。(七)組織實施本區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八)負責本區各類房屋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推進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