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由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等部門於2023年5月22日印發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
- 印發時間:2023年5月22日
《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由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等部門於2023年5月22日印發修訂。
《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由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等部門於2023年5月22日印發修訂。檔案全文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2為進一步健全上海市住房保障體系,規範發展公共租賃住房,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
經評估,2010年9月市政府批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門制訂的《本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0〕32號)需繼續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特此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
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項目認定繼續按照《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滬房規範〔2021〕5號)執行;《實施意見》未規定的事項,按照本辦法執行。內容解讀 《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 2022年01...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8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住房保障房屋...
(一)住房租賃體系加快構建 通過集中新建、配建、依規轉化等方式,多渠道籌措租賃房源,租賃住房建設供應力度明顯加大。積極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機構,引導住房租賃機構規範發展。建立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
上海市人才公寓入住條件為: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工作契約並且在上海無住房的員工。南京市設定的“門檻”主要包括學歷、收入狀況、戶口、畢業年限等條件。另外,除了上述條件外,員工還需要繳納一定的租金或申購後才能...
經過重重打磨和修訂的最新成果。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根據《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滬房規範〔2021〕5號),在原《管理辦法》上相應進行了修訂。
長期以來,上海聚焦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切實將推進住房保障、服務百姓安居作為本市住房發展的主線和首要任務,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徵收安置...
為進一步深化落實國家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鞏固調控成果,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各區縣政府、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一系列政策,切實採取有力...
《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管理規定》是為進一步規範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不斷提升住房租賃服務管理水平而制定的規定。2023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制訂《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管理規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對象主要以單位和機構為重點,聚焦符合上海長遠發展、創新發展急需的人才的階段性居住困難。Q7:已...
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了規範住房租賃行為,保障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分析《指導意見》中對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求,比較各地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呈現如下特徵:第一...
(三)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各地區要制訂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納入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分年度組織實施。租賃管理 (一)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
政府根據本地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求狀況,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合適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試點,選擇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公共租賃住房。2.權責清晰,各司其職。在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契約中,明確政府...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 2013〕178號)印發後,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並軌運行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為進一步做好有關運行管理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保障對象 並軌後...
(三)最佳化配置,保證供應。充分利用保障性住房在土地供應、建設、配套和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合理控制成本,使有限的公共資源配置發揮最大效用,促進保障性住房建設供應的可持續發展。二、房源管理範圍和要求 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範圍為徵收...
長期以來,上海聚焦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堅持“以居為主、以市民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切實將推進住房保障、服務百姓安居作為本市住房發展的主線和首要任務,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徵收...
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廣東、四川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國土資源部會同...
3、合理擴大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供應範圍。完善兩代及以上成年人複合家庭住房面積核查口徑。4、出台“城中村”改造政策和措施 解讀:體系化建設保障房 強調住宅產業化發展 提出“加大裝配整體式住宅項目建設力度”,該條為2011年上海建交委...
《通知》要求完善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地方政府須出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2014年起,將公租房與廉租房並軌運行,住房保障、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應共同出台公租房和廉租房並軌運營具體辦法。供後管理 2016年《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等檔案精神,決定繼續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
(四)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採取多種方式加大公共租賃住房投資建設,鼓勵機構投資者投資經營公共租賃住房,引導產業園區和大中型企業等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完善融資機制,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準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
陳國強告訴記者,不僅限購的城市範圍擴大,購房的門檻也被提高,這些都將對住房需求、投資性需求產生影響。新增內容 1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2011年房地產巨觀調控的新國八條。首先,進一步明確住房市場發展宗旨是解決城鎮居民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