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寶山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修改後的《寶山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寶保租辦規〔2022〕1號文)。
包括申請審核、輪候配租、租後管理等細則。本辦法自即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山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
2022年,上海市寶山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修改後的《寶山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寶保租辦規〔2022〕1號文)。
包括申請審核、輪候配租、租後管理等細則。本辦法自即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上海市寶山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修改後的《寶山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寶保租辦規〔2022〕1號文)。包括申請審核、輪候配租、租後管理等細則。本辦法自即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
公共租賃住房出租的房屋條件、居住使用人數和人均承租面積標準,應符合宿舍建築設計規範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在使用前應進行裝修,並可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電器等設備。(三)權屬管理。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實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檔案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規範運營與使用,健全退出機制,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運營、...
保山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2月19日印發保山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保山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
市房屋管理部門負責住房租賃平台的業務規劃、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市住房租賃管理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住房租賃中心)負責住房租賃平台的具體管理,制定操作細則,組織推進住房租賃平台相關服務,指導區住房租賃服務中心(以下...
第十一條本市依託“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平台,按照服務與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以下簡稱住房租賃平台),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推進數據共享,創新服務方式,提升管理效能。第十二條住房租賃相關行業...
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發〔2004〕29號發布《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該《辦法》共20條,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2014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號發布修改後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該《...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2年1月13日 辦法全文 上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制定依據) 為規範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認定,根據《...
徵收安置住房的土地出讓金應按照有關規定,經市場評估後補繳。徵收安置住房的建房價格以建設項目成本價或收購價格、補繳的土地出讓金為依據確定,房源供應價格及其差價按照市政府批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訂的《上海市動遷安置房管理辦法》(...
經評估,2010年9月市政府批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門制訂的《本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0〕32號)需繼續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特此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 《辦法》明確,任何單位或公租房管理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或隱瞞公租房轉租、轉借、非法經營等違規行為。《辦法》明確,承租對象存在違反公租房管理...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寧波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檔案全文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波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
出租人對房屋建築及其設備,應及時檢查修繕,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因出租人不及時修繕而發生房屋損壞、倒塌,致使承租人遭受損失的,出租人應賠償損失。第十條承租人有正當理由需要與他人交換住房時,須事先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出租人...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規劃、財政、稅務、國資、金融、住房公積金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相關管理工作。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做好本區縣範圍內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或企業、其他機構投資建設,限定建設和租金標準,面向一定時期內無力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第四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