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揮領導工作機制,貫徹落實國家環保部和市政府信息公開要求
我局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在局黨委統一領導下,局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全局各單位、部門明確職責,具體是局辦公室負責總體協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組織政府信息公開上網及內容更新工作,監察室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工作,黨委辦公室負責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工作,法規處負責檢查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合法性,各職能部門就業務相關內容政府信息公開負責。在人員配備上,我局專門配備了1名全職工作人員、17名兼職工作人員。
2010年,我局結合市政府的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制定了《 2010年市環保局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對各部門2010年的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目標要求。1、部門信息公開更具體,各項工作明確責任部門,有考核。2、把握工作重點,突出環保特色,我局《要點》對市政府信息公開精神進行了歸納,梳理了我局工作要點,進行了分工負責辦理,對環保工作中成熟的信息明確進行公開,增加了主動公開內容,如服務類的空氣品質報告。3、對市政府2010年信息公開要點中的基礎性工作進行夯實,保障各項工作的落實,如在工作人員安排、責任機制和資金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二、建立制度保障,完善多項工作程式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項保障措施,制定了多項規章制度,1、建立組織機構,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局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提出公開內容,明確責任部門。3、嚴格執行公文辦文單制度,按照事項“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文辦理中做好信息公開標註,應當公開的檔案及時在“上海環境”網站公開。4、建立信息公開受理視窗,在“上海環境”網站中公布受理渠道,諮詢電話。5、編印了《上海市環境保護局信息公開工作程式及文書》,包括《市環保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式(試行)》、《關於信息公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信息公開法律文書參考格式》,在申請、受理、辦理、歸檔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6、建立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我局成立中共上海市環境保護局保密委員會,有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保密工作,明確部門審查程式。7、建立檢查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各處室、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年底要進行全面考核和評議,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及評優的重要內容。
三、夯實工作基礎,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
我局根據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的不斷深化,努力夯實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基礎性工作,提高各方面工作能力。2010年根據我局部門調整對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主動公開內容進行了規範,對接了部門職能和國家環保部的要求,在指南中增加了環保信息公開目錄,方便了查詢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局辦公室定期對在“上海環境”網超過三個月未更新的欄目進行檢查,對不達要求的發整改通知書。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的統一格式規範了我局系統依申請表格,並實現與市政府網站對接,一鍵進入申請。我局每月5日前都按時向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報送統計信息,報告一個月中的信息公開工作情況,每月向市檔案館報送主動公開的信息。2010年 2月10日在網站發布了《2009年上海市環境保護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我局還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的業務培訓,如在全市環保法制科長培訓班中,開展了對《條例》和《規定》的學習,環保部制定的《環境保護公共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試行)》 2010年10月1日施行後,我局立即召集了相關部門信息公開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進行了學習,對相關工作進行了落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止到 2010年底,我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1835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0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8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較上年度同期主動公開量增加6%。其中,機構職責類的信息7條,占總體比例的2%;法律法規類的信息88條,其中國家法規11條,地方法規2條,規範性檔案7條,環保局公文68條,占總體比例的22%;環境標準類的信息2條,全部為地方標準,占總體比例不到1%;規劃計畫類的信息15條,其中綜合規劃6條,專業規劃2條,環保三年行動計畫7條,占總體比例的4%;環境管理類的信息54條,其中監測應急5條,環境執法20條,環境影響評價10條,環保科技19條,占總體比例的14%;污染控制類的信息52條,占總體比例的13%;其它信息171條,占總體比例的44%。
(一) 主動公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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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轉發環境保護部《關於開展 2009年度環境統計年報工作》的通知等 |
| 2010年度本市燃煤電廠脫硫設施運行超量減排獎勵情況,關於組織申報 2010年度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通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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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進一步完善環評公眾參與信息發布工作的通知,建設項目試生產審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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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詳細內容請登入上海環境網( www.sepb.gov.cn)查閱。
(二)主動公開途徑
我局按照《規定》要求,對本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通過“上海環境”政府網站、《環保信息》或新聞通氣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三)政府信息主動公開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2010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主動公開了2010年度本市燃煤電廠脫硫設施運行超量減排獎勵情況。建立市、區兩級聯網環保審批平台,形成了一套集環保行政審批、流程監管、信息統計、環評機構考核和管理於一體的建設項目環保審批
電子信息系統,在共享信息的同時,便於了解市區兩級項目的審批進度,另外,通過審批系統的聯網,市環保局可以對受控區域,例如飲用水源保護區、限批區域等的項目審批情況予以全面掌握,為完善區域環境管理和整治提供技術支撐。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情況
我局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5件,其中當面申請1件,傳真申請1件,電子郵件申請1件,網上申請39件,信函申請3件,其它形式申請0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50%是涉及環評類信息,22%是涉及環境污染監管信息,其餘是涉及環境質量、規劃等的信息。
(二)申請處理情況
2010年已經答覆的45件依申請公開申請中,
“同意公開”的14件,占依申請公開總數的31%,主要涉及環境管理檔案、環境審批檔案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開”1件,占依申請公開總數的2%,主要是要求公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內容。
“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
“信息不存在”17件,占依申請公開總數的38%,主要涉及環保審批、環境監測等信息。
“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 7件,占依申請公開總數的16%,主要是環保審批信息。
“申請內容不明確” 6件,占依申請公開總數的13%,我局向申請人傳送補正通知,申請人在規定期限未補正。
“重複申請” 0件。
“不予公開”0件。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1)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情況:0元。
(2)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減免情況: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