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民政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收費,其它相關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上下載。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市民政局作為本市 “三公”(公眾關注度高、公益性強、公權力大)部門之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若干意見》、《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以及《2010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按照把上海建設成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費最少的行政區之一”的目標,加大公開力度,深化公開內容,完善公開渠道,積極推進民政公共權力透明行使,公共資金透明運作,公共項目透明運行,公共政策決策透明,公共服務透明便捷,有力推動了民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發展。
(一)大力完善信息公開工作的體制機制
進一步加強了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了由黨組書記、局長親自抓,分管副局長具體抓,局有關處室和單位各司其職的領導體制,統一指導、協調、推進和監督信息公開工作的全面開展。紮實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以制度推動信息公開工作深入發展,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方面,進一步最佳化了從檔案信息審簽到依法主動公開的完整工作流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方面,進一步細化、規範了答覆流程。此外,更新了信息採集與發布流程,健全了信息公開考核與監督評議機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制度,提高了民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水平。
(二)積極拓展信息公開的領域和範圍
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不斷豐富、深化信息公開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加強了對行政執法事項、依據的公開力度,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方便了行政相對人的事項辦理。二是加強了對規劃、計畫的公開力度,在制定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相關政策時,廣泛徵求社會各方意見,推動公眾有序參與。三是加強了對公共資金、統計數據的公開力度,增強了社會資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了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加強了對機構設定、管理職能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力度,便於民眾及時知曉。五是加大了公文的公開力度,按照依法、及時、高效的原則,對屬於主動公開的公文及時通過適當途徑發布。
(三)創新信息公開形式、整合信息公開渠道
進一步加強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建設,拓展、豐富了信息公開形式,加強了各信息渠道的資源整合與互聯互通。一是強化了內部協同應對,推進行政事務受理室的建設。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探索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的要求,開展了局行政事務受理室的建設工作,有效綜合了我局各職能處室14大類行政事務的受理功能,將市民政局與公民、法人有關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和行政管理事項在行政事務受理室實現“一門式”受理,為方便當事人和提高行政效率打下了基礎。二是加強市區上下聯動,提升信息整合、互聯互通能力。通過為18個區縣民政部門搭建的網站平台,加強“上海民政”網站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整合民政信息資源,方便公眾查閱民政信息。三是加強全方位新聞宣傳力度,提升政社雙向互動交流。通過及時、準確地發布權威信息、跟進民生熱點問題,讓公眾及時了解民政的重要決策和重大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有效滿足了廣大公眾的知情權。四是進一步完善網站建設,更加突出以客群為中心的設計理念。目前,民政局重要政務信息以及規範性檔案、重大工作部署、專項行動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上做到了第一時間在網站公開。2010年,網站共發布政務新聞1006條,國內民政463條,媒體關注299條,視頻新聞45條,便民服務信息181條,已經成為各新聞媒體和公眾了解民政工作的重要信息源,日均訪問量達到40.53 萬人次。此外,我局還充分利用公開查閱室、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廣播、電視、報紙等媒介公開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我局積極做好2010年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截止到2010年底,本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574條,其中,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達1235條,較去年同比增量增加了76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務信息1006條,占總量的81.5%;政策法規類信息120條,占總量的9.7%;此外,通知公告類信息59條,任免招考類信息29條,便民服務信息19條,規劃計畫類信息1 條,年報1份,此類信息占總量的8.8%。
(一)以民政為民為宗旨,積極公布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
2010年度,我局及時公開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30條。其中社會救助類25條,主要涉及城鄉低保標準的調整,2009年第4季度及2010年1—3季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及資金匯總,2010年玉樹“4.14”地震集中捐贈活動捐贈款接收和匯繳情況匯總,2009年“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助活動捐贈款接收和支出情況公告,2009年度經常性社會捐助物資和使用情況,2010年上半年經常性社會捐助物資和使用情況,發布了關於《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實施細則》的通知;福彩公益金3條,主要涉及年度公益金籌集及使用情況以及公益創投和招投標情況;婚姻管理方面,發布了《上海市民政局關於在2010年10月10日向社會開放辦理婚姻登記的通知》;基政方面,發布了《上海市民政局關於印發<贈票贈卡發放操作細則>的通知》。這些與公眾密切相關的信息發布,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透明政府、服務政府的形象。
(二)以過程透明和結果公開為核心,有效推進行政審批權公開透明運行
2010年,市民政局積極推進行政審批許可及其它行政管理事項的公開。全面公布了行政許可的受理部門、內容、依據、條件、程式、標準、辦理時限和辦理結果,並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效推進了行政審批權的公開透明運行:一是積極推進網上審批工作。根據《中共上海市紀委辦公廳、上海市監察局辦公室、上海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進網上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滬紀辦發(2010)109號)的要求,市民政局將在實施結婚登記網上預約、民間組織網上年檢的基礎上,依託即將運行的行政事務受理室的管理平台,探索建立網上行政審批的諮詢、申請、審查和受理等環節的基本要素及相應材料電子化、信息化對外服務體系,以方便行政相對人。二是開展了行政審批事項梳理工作,加強了行政審批目錄管理。三是完成了市政府第四批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貫徹落實工作。明確了被取消的4項行政審批事項;對26項行政審批事項和內部管理事項的審批期限作了調整;將內容相近的行政審批事項作了合併。同時,對市民政局的內部管理事項的目錄管理制度和區縣民政局的目錄管理制度作出了規定。四是完成了市民政局行政審批共享比對審批信息的調研,為形成跨部門公共信息互通、運用提供了基礎。五是完成了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與套用系統(二期)套用需求的調研,為進一步發揮法人信息在跨部門的協同套用提供了有力保障。六是完成了區縣民政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條線審核工作,明確了區縣民政局的初審、終審事項和區縣政府、市民政局的終審事項,為規範區縣民政局的行政審批行為和建立網上審批平台打下了基礎。
同時,按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要求,我局積極完善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式,在制定重要規章、重大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時,及時徵求民眾意見,引導公眾有序參與。特別是在制定《上海民政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過程中,堅持問計於民,在部門網站上開闢了民政“十二五”規劃大家談主題,徵詢公眾意見,並主動邀請各方面專家進行論證,確保規劃編制的科學性。
(三)以社會公共資金為重點,著力提高公共資金使用的公開透明度
社會公共資金的監管,關係到經濟社會的發展全局和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2010年,我局按照“依法管理、規範運作、公開透明、強化監督”的原則,進一步推進了社會公共資金的公開透明。
一是完善捐贈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公開工作。具體來說,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有效改進:1、提高網站捐贈信息公開查詢的便捷度。針對原有救災捐贈信息不易查詢的問題,專門對民政網頁進行改進,將“捐贈救助信息公開”作為獨立項目放在首頁醒目位置;在民政網站上專門製作“上海救助和救災”的二級獨立網頁,並將救災捐贈公告作為獨立的公開項目放在顯著位置。2、在救災捐贈工作中加大了公開力度。在玉樹“4.14”地震抗震救災捐贈工作中,我局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各界發布了《上海市民政局關於本市開展青海玉樹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活動的公告》,並對募捐及使用情況適時向社會公布,發布了《上海市民政局關於青海玉樹“4.14”地震集中捐贈活動捐贈款接收和匯繳情況公告》,同步公布了2009年集中募捐衣被活動期間的捐贈款物的接受和使用情況。3、主動公開了農村低保人數和資金。2010年我局主動首次將農村低保人數和資金與城鎮低保同步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二是積極探索部門預算信息公開。根據滬財辦[2010]22號文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領導擔任組長和副組長,相關處室領導和局屬事業單位領導擔任小組成員的預算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局計財處下設辦公室;認真做好了2011年部門預算編制,增強了預算編制的準確性、科學性,加快了預算執行力度,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建立健全了預算信息公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了與同級財政、人大、審計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預算信息公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三是加大了福利彩票公益金信息公開力度。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每年6月底前,通過上海市民政局網站向社會公告上一年度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同時向社會公示了有關市民政局在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方面開展的主要工作情況,如福利彩票公益金招投標和創投工作、發布招投標和創投規則和評審結果等等。
(四)以便民利民為目標,不斷提升公共服務信息的普及性和便捷度
做到對民生問題的快速反應,實現精細化、動態化管理,是實現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為了第一時間滿足市民百姓的民生需求,我局以提升公共服務的普及性和便捷度為切入點,逐步形成了一個高效、開放的民生公共服務信息系統。
一是為進一步方便社會和民眾,全面整合了全市民政部門為民服務的各種信息資源,完善了全市18個區縣民政局及其各辦事部門、 44個市局直屬單位以及625家養老機構的地址、電話的網上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強了與相關網站的連結;繼續修訂、完善了各項業務的辦事指南,辦事流程圖和辦事表格,供下載使用;根據市民經常諮詢的情況,編制了問題解答。
二是在與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領域如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殘疾人服務等方面進一步加大了信息公開力度,對這些公共服務項目的受理條件、辦理程式、受理部門、辦結時限、諮詢查詢方式等內容進行了公開,使社會公眾及時知曉。
三是進一步完善了網上辦事規程。我局開設和完善了局長信箱、網上辦事、網上信訪、網上投訴、網上調查欄目,受到了市民的熱烈回響。同事,為進一步最佳化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2010年開通了無線門戶,實現了結婚登記手機預約功能及辦事結果查詢和反饋,獲得了結婚當事人的熱烈歡迎。
四是加大了對世博會相關信息的公開力度。及時公布了《上海市民政局關於印發<贈票贈卡發放操作細則>的通知》,使市民民眾關心的世博大禮包發放工作有序推進,圓滿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關於把好事辦好的重大任務,讓市民得實惠;發布了《上海市民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居委會自治家園建設做好世博接待工作的通知》,為順利完成世博接待任務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這些舉措在方便民眾辦事的同時,也進一步提升了民政的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受到了民眾好評。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4件,其中當面申請34件,網上申請5件,傳真申請4件,電子郵件申請1件。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23件是涉及優待撫恤類信息,占52%;12件是涉及社會救助類信息,占27%;8件是婚姻收養等的信息,占18%,1件是殯葬管理,占3%。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已經答覆的44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達40件,占總量的90%。其中,優待撫恤20件,主要是有關申請《關於本市機關工作人員和離退人員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及參戰退役人員和核試驗人員的生活困難補助;社會救助12件,主要是關於安徽下放戶生活困難補助;婚姻收養7件;“文革期間”被破壞的公墓處理規定1件。
“同意部分公開”0件,
“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
“信息不存在”0件。
“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 2件。
“申請內容不明確” 0件。
“重複申請” 1件。
“不予公開”1件。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0市民政局信息公開查閱室配專職工作人員2名,對申請人申請相關政府信息,均系免費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情況
本局2010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件:0件.
五、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本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5297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962次,諮詢電話接聽3840次,網上諮詢495次。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1387539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前三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優待撫恤。
六、下一步打算
近年來,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上級的更高要求,與民眾的需求相比,還需要不斷加強,努力推進。
下一步,我局將圍繞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標,進一步轉變觀念、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力度,深化公開內容,擴大公開範圍,拓展公開渠道,推動信息公開工作深化發展。具體來說就是實現四個“更加注重”:一是從關注內部套用向更加注重外部整合延伸拓展。為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越來越高的民生需求,突破部門壁壘帶來的信息割裂,我們要進一步推進公共服務平台的整合能力,對內實現部門信息協同應對,對外加強跨部門信息平台整合,向下延伸基層信息服務,不斷提供信息的互聯互通。二是從加強電子政務的形態建設向更加注重功能內涵建設進行提升。在注重電子政務基礎環境建設的同時,我們更加注重信息資源開發,實現從單一信息服務模式向多維內容服務模式轉變,從信息服務向功能服務模式提升。三是從單向交流向更加注重政社雙向互動轉變。我們將進一步做好網站線上訪談、網上諮詢、網上信訪等互動欄目建設,對新出台的政策及時進行解讀,開展網上諮詢交流活動。四是從注重結果公開向更加注重過程公開進行深化。我們將充分發揮招投標、公益創投、政府採購、聽證會等“陽光工程”的作用,推動政府信息公開透明,提高公眾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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