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鑑記載
丁卯,諸王扎喇呼至自軍中。時皇子
北平王,以軍鎮阿里瑪圖之地以御哈都,諸王錫里濟與托克托穆爾、撒里蠻等,謀劫北平王以叛,欲與扎喇呼結援於哈都,不從。薩里曼悔過,執錫里濟等,北平王遣禮喇呼以聞。
妖民張圓光伏誅。
戊戌,遣使往乾山,造江南戰船千艘。
壬寅,命:“軍官陣亡者,其子襲職;以疾卒者,授官降一等。具為令。”
徒浙東宣慰司於溫州。
分軍戍守江南,自
歸州以及
江陰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
壬子,遣諸王桑阿克達爾擊緬。
初,尼雅斯拉鼎自緬還,言熟其國形勢可擊。遂以檯布為右丞,伊克德濟為參政,命桑阿克達爾督諸軍復往擊之。
甲寅,帝幸上都。
申嚴漢人軍器之禁。
三月,戊寅,益都千戶王著,以中書左丞相阿哈瑪特蠹國害民,與高和尚合謀殺之。
著素志疾惡,因人心憤怨,密鑄大銅鎚,自誓願擊阿哈瑪特首。會高和尚以秘術行軍中無驗而歸,詐稱死,殺其徒,以屍欺眾,逃去,人亦莫知。著乃與合謀,結八十餘人,夜入京城。
時皇太子從帝如上都,而阿哈瑪特留守京師,著以太子素惡其奸,乃遣二西僧至
中書,詐稱皇太子與國師還都建佛事。時
高觿、
張九思宿衛宮中,詰之,倉皇失對,遂以二僧屬吏,訊之,不服。觿、九思乃集衛士及官兵各執弓矢以備。及午,著復矯太子令,俾樞密副使張易發兵,夜會東宮。易不察,遽以兵往,觿問何為,易附耳語曰:“太子來誅左相也。”既而省中遣使出迎,悉為偽太子所殺,奪其馬,入健德門。夜二鼓,觿等聞人馬聲,遙見燭籠、儀仗將至宮門前,一人前呼啟關,觿謂九思:“它時殿下還宮,必以鄂勒哲、薩陽二人先,請得見二人,然後啟關。”觿呼二人,不應,即曰:“皇太子平日未嘗行此門,今何來此也?”賊計窮,趨南門,觿留張子政等守西門,亟走南門伺之。偽太子立馬指揮,呼省官至前,責阿哈瑪特數語,著即牽去,以所袖銅鎚碎其腦,立斃;繼呼
左丞郝禎至,殺之,囚
右丞張惠。觿乃與九思大呼曰:“此賊也!”叱衛士亟捕之。留守司達嚕噶齊庫端遂持梃前,擊立馬者墜地,弓矢亂髮,眾奔潰,多就擒。高和尚等逃去,著挺身請囚。
中丞
額森特穆爾馳奏,帝時方駐蹕察罕諾爾,聞之,震怒,即日至上都,命樞密副使博囉、司徒和爾果斯、參政阿哩等馳驛至大都,討為亂者。
帝疑廷臣多與謀,召
典瑞少監王思廉至行殿,屏左右問之曰:“張易反,若知之乎?”對曰:“未詳也。帝曰:“反已反,何未祥也?”思廉徐奏曰:“僭號改元,謂之反;亡入他國,謂之叛;群聚山林,
賊害民物,謂之亂。
張易之事,臣實不能詳也。”帝曰:“朕自即位以來,如李?亶之不臣,豈以我若漢
高帝、趙太祖遽陟帝位者乎?”思廉曰:“陛下神聖天縱,前代之君不足比也。”帝嘆曰:“朕往者有問於
竇默,
其應如響,蓋心口不相違,故不思而得。朕今有問,汝能然乎?且張易所為,
張文謙知之否?”思廉即對曰:“文謙不知。”帝曰:“何以知之?”對曰:“二人不相安,或知其不知也。”帝意稍釋。
壬午,誅王著、高和尚於市,皆醢之,並殺張易。著臨刑,大呼曰:“王著為天下除害,今死矣!異日必有為我書其事者。”復以張易從著為亂,將傳首四方,
張九思曰:“易應變不審則有之,坐以與謀則過矣,請免傳首。”從之。
集賢
直學士兼
秘書少監建昌
程文海陳五事:一曰取會江南仕籍,二曰通南北之選,三曰立考功歷,四曰置貪贓籍,五曰給江南官吏俸;朝廷多採行之。
夏,四月,丁酉,以和爾果斯以中書
右丞相,降右丞相昂吉爾岱為留守,仍同簽
樞密院事。
皇太子謂和爾果斯曰:“阿哈瑪特已死,汝任中書,事有便國利民者,毋憚更張;或有阻撓,吾當力持之。”故是時庶務更新,省部用人,多所推薦。
戊戌,陳桂龍率其黨來降,詔流桂龍於邊地。
中書左丞耿仁等言:“諸王公主分地所設
達嚕噶齊,例不遷調,百姓苦之。依常調,任滿,從本位下選代為宜。”從之。
乙己,以阿哈瑪特家奴呼圖達爾等久總兵權,命庫端等代之,仍隸
大都留守司。
庚戌,
行御史台言:“阿爾哈雅占降民為奴,而以為征討所得。”詔:“降民還之有司,征討所得,籍其數,量賜臣下有功者。”
丙辰,敕:“以妻、女、姊妹獻阿哈瑪特得仕者黜之。核阿哈瑪特占據民田,給還其主;庇富強戶,輸賊其家者,仍輸之官。”
定內外官以三年為考,滿任者遷敘,未滿者不許超遷。
五月,己未朔,沙汰省部官阿哈瑪特黨七百十四人,已革者百三十三人,餘五百八十一人,並黜之。
初,阿哈瑪特死,帝猶不深知其奸。及詢樞密副使博囉,乃盡得其罪惡,始大怒曰:“王著殺之,誠是也!”命發阿哈瑪特家,剖其棺,
戮屍於通玄門外,縱犬啖其肉,百官士庶聚觀稱快,予侄皆伏誅。
籍其家,得櫝藏二人皮,兩耳俱存,問之,其妾云:“每咒詛時,置神坐於上,應驗甚速。”又以帛二副畫甲騎,圍守一屋殿,兵皆張弦挺刃內向,狀涉不軌,畫者為
陳某。又有曹震圭者,嘗推算阿哈瑪特所生年月,王台判者妄引圖讖,皆言涉不軌。事聞,剝四人皮以徇。尋以郝禎、耿仁
黨惡尤甚,命剖禎棺,戮其屍,下耿仁於獄,誅之。
初,巴延滅宋還,詔百官郊迎,阿哈瑪特先半舍道謁巴延。巴延解所服玉鉤絛遺之,且曰:“宋寶玉固多,吾實無所取,勿以此為薄也。”阿哈瑪特謂其輕己,乃誣以平宋時取其玉桃盞,帝命按之,無驗。阿哈瑪特既死,有獻此盞者,帝愕然曰:“幾陷我忠良!”
初,阿哈瑪特欲
誣殺秦長卿、劉仲澤、伊瑪都木達三人,
兵部尚書張雄飛力持不可,阿哈瑪特使人啖之曰:“誠能殺此三人,當處以參政。”雄飛曰:“殺人以求大官,吾不為也。”阿哈瑪特怒,出為澧州
安撫使,累遷御史中丞,行
御史台事。阿哈瑪特恐其子呼遜為
江淮右丞,不為所容,改陝西按察使。未行,阿哈瑪特死,
召拜參政。呼遜被逮,敕廷臣
雜問,呼遜歷指宰執曰:“汝曾受我家錢,何得問我?”雄飛曰:“我曾受否?”曰:“公獨無。”雄飛曰:“如是,則我當問汝矣。”遂伏辜。
六月,已醜朔,日有食之。
甲午,阿哈瑪特濫設官府二百四所,詔存者三十三,餘皆罷。又,江南
宣慰司十五道,內四道已立
行中書省,罷之。
丙申,發射士百人衛丞相,它人不得援例。
戊戌,以
占城既服復叛,發兵討之。初,朝廷遣
索多就
占城國立省
撫治,王子補的負固弗率,凡使臣經其國者皆執之。帝怒,決意進討,發淮、浙、福建、湖廣軍五千、海船百艘、戰船二百五十,命索多將之以行。
乙酉,以阿哈瑪特居第賜和爾果斯。
帝以所籍入權臣家婦賜後衛
親軍指揮伊喇元臣,元臣辭曰:“臣家世清索,不敢自污。”帝嘉嘆不已。元臣,霸州元師尼爾之孫也。
丁巳,征亦奚不薛,盡平其地,立三路達嚕噶齊,留軍鎮守,命塔喇海總之。
八月,江南水,民飢者眾;真定以南旱,民多流移;和爾果斯請所在官司發廩以賑,從之。
申嚴以金飾車馬服御之禁。
甲寅,聖誕節,是日,還宮。
九月,丁巳朔,賑真定饑民;其流移江南者,給之糧,使還鄉里。
辛酉,俱藍國入貢。海外諸蕃,懼俱藍尤遠,自泉州至其境約十萬里。
招討使楊廷璧三住招之,遂遣使貢寶貨及黑猿一。
壬戌,敕:“官吏受賄及倉庫官侵盜,台察官知而不糾者,驗其輕重罪之;中外官吏贓罪,輕者杖決,重者處死;言官緘默,與受贓者一體論罪。仍詔諭天下。”
己巳,定雲南賦稅,用金為則,以貝予折納,每金一錢,直貝予二十索。
壬申,敕:“平灤、高麗、
耽羅及揚州、
隆興、泉州,其造大小船三千艘。”
亦奚不薛之北蠻峒向世雄兄弟及散毛諸峒叛,命四川行省就遣亦奚不薛軍前往招撫之,使與其主偕往。
丁丑,遣使括雲南所產金,以博囉為打金洞達嚕噶齊。
壬午,詔:“諸路歲貢儒吏各一人。
中書省掾史有闕,選
樞密院、
御史台、
六部令史轉用之;令史則取諸路歲貢之數。”仍詔:“諸路歲貢
儒吏,儒必通吏事,吏必知經史者,各道
按察使舉廉能者,升等遷敘。”
釐正選法,置墨簿以籍阿哈瑪特黨人之名。
初,阿哈瑪特用事,亻並中書左右司為一,以
劉正為左右司員外郎。及治阿哈瑪特之黨,捕正與參政咱希魯鼎等偕至。帝前問曰:“汝等皆黨於阿哈瑪特,能無罪乎?”正曰:“臣未嘗阿附,惟法是從耳。”會暮,車駕還內,俱械繫於闕東隙地。逾數日,奸黨多伏誅,復械繫正於拱衛司,和爾果斯曰:“上嘗謂劉正衣白衣行炭穴十年,可謂廉潔者。”乃得
免歸。
壬辰,享於太廟。
丙申,初立
詹事院,以鄂勒哲為右詹事,薩陽為左詹事。
詔:“由大都至中灤,中灤至瓜州,設南北兩
漕運司。”
耶律鑄言:“有司官吏以采室女,乘時害民,
如令大郡歲取三人,小郡二人,擇其可者,厚賜其父母,否則
遣還為宜。”從之。
孔子後,自宋南渡初,其四十八代孫端友子玠寓
衢州。帝既滅宋,疑所立,或言孔氏子孫寓衢者,乃其
宗子。洙赴闕,遜於居曲阜者,帝曰:“寧違榮而不違親,真聖人後也。”遂有是命。就給祿與護持林廟。
詔以阿哈瑪特罪惡
頒告中書,凡民間利病,即與興除之。
壬申,以勢家為商賈者阻遏官民船,立沿河巡禁軍,犯者沒其家。
先是閩僧言:“土星犯帝座,疑有變。”未幾,中山有狂人,自稱宋主,有兵千人,欲取文丞相。又,京師有中山薛保住上匿名書告變,言某日燒蓑城葦、率兩翼兵為亂,丞相可無憂者。時盜新殺阿哈瑪特,遂撤蓑城葦,疑丞相者天祥也。乃召天祥入,帝諭之曰:“汝移所以事宋者事我,我當以汝為相。”天祥曰;“受宋恩為宰相,安肯事
二姓?願賜之一死足矣。”帝猶未忍,麾使退。左右力贊帝從其請,乃詔有司殺於燕京之
柴市。俄使止之,至則天祥死矣。
天祥至柴市,觀者萬人,臨刑,殊從容,問市人曰:“孰南面?”或有指之者,即向南再拜而死。年四十七。其衣帶有贊曰:“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讀聖賢書,所作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死之日,大風揚沙,帝嘆曰:“好男子,不為吾用,殺之誠可惜也!”
天祥妻歐陽氏曰:“我夫不負國,我安能負夫!”遂自剄死,天祥二子俱亡。
廬陵張千載者,天祥友也,天祥貴顯時,屢以官辟,不就。
臨安既破,天祥自廣還,過吉州城下,千載來見,曰:“丞相赴北,千載當偕行。”既至燕,寓天祥囚所側近,日以美饌饋,凡三年,始終如一。且潛制一櫝,天祥受刑日,即以藏其首。復訪求歐陽氏骸骨,襲以重囊,與先所函櫝南歸吉州,付其家葬之。適家人亦自惠州
奉天祥母曾氏柩同日至,人以為忠孝所感。
中書省言
平原郡公
趙與芮,瀛國公趙?,翰林
直學士趙與{票灬},宜並居上都,帝曰:“與芮老矣,當留大都,餘如所言。”繼有詔:“瀛國公給衣糧
發遣之,與{票灬}勿行。”
與{票灬}數進
讜言,朝廷立法,多所諮訪。尋轉
侍講,疏陳江南科斂急督,宋世丘壟暴露,皆大臣擅易明詔所為,帝不以為忤。
癸卯,
御史中丞崔彧言:“
台臣於國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
邪正,雖王公宰相亦宜糾察。近惟御史有言,臣以為台官皆當建言,庶於國家有補。至於選用台察官止由
中書,寧無偏黨之弊!今宜令本台得自選任,用漢人十六員,蒙古人十六員,相參
巡歷為宜。”
既而
江淮省臣有上議欲以
行台隸行省者,詔廷臣雜議。兵部尚書
董文用曰:“
御史台譬之臥慮,雖未噬人,人猶畏之。今虛名僅存而綱紀不振,更加抑之,則風采苶然,無復可望矣!”從之。
征容城處士
劉因至都,以博果密薦其學行也,擢右贊善大夫。尋以繼母老刮歸,俸給一無所受。
簽
樞密院事
趙良弼,屢以疾辭,許令居懷孟。良弼別業在溫,故有地三千畝,乃折為二,六與
懷州,四與
孟州,皆永隸
廟學以贍生徒,自以出身儒索,不忘本也。或問為治,良弼曰:“必有忍乃其有濟。人性易發而難制者,惟怒為甚,必克己然後可以制怒,必順理然後可以忘怒。能忍所難忍,容所難容,事斯濟矣。”
太平、宣、徽群盜起,行管軍萬戶
張珪討之,數為賊所敗。卒有殺民家豕而並傷其主者,珪曰:“此軍之所以敗也。”斬其卒。悉平諸盜。
歷史大事
陳吊眼,畲民,漳州 (今福建漳州)人。
臨安(今浙江杭州)失守,乘亂起兵,曾與
張世傑合兵,攻打降元泉州(今福建泉州)守臣
蒲壽庚。其後一直活動在漳、汀(今福建
長汀)一帶,“七年未平”。
至元十七年(1280)八月十五日夜,與父文桂、叔桂龍等率眾攻據漳州城,殺招討傅全一家、萬戶府知事闞文興,眾至十萬,連線五十餘寨,扼險自守。元廷調集四省官軍,由塔里赤率領往討。福建等處征蠻都元帥完者都首先招降建寧(今福建建寧)頭陀軍首領
黃華,然後以之為嚮導,進攻陳吊眼。元軍連破十五寨,追吊眼至千壁嶺。十九年(1282)三月,元福建等處征蠻副都元帥高興上至半山,誘吊眼下至半山談判。吊眼輕信其語,至
半山,為高興所擒,斬於
漳州。四月,其父文桂、叔桂龍出降,被遣送京師。屬將吳滿、
張飛拒不納款,被殺。漳州畲民之叛平息。
至元十三年 (1276),
伯顏下
臨安(今浙江杭州),得宋庫藏圖籍,招行軍千戶朱清、張瑄由崇明洲(今上海崇明)入海運至直沽(今天津),轉送大都(今北京)。這是元代海運之始。全國統一後,大都每年需從江南調運大量糧食。最初是通過南北
大運河進行,但運河
漕運不暢,尤其是中灤(今河南
封丘西南的黃河北岸)到淇門 <今河南
濬縣西南)之間一百八十餘里的陸路運輸,勞民費財,後來改用運河與海道相結合的辦法,仍是“勞費不貲,卒無成效”。
至元十九年(1282),
太傅、丞相
伯顏追憶當年海運圖籍之事,認為海運可行,建議漕運糧食改走海道。忽必烈採納了這一建議,命上海 (今上海)管軍總管
羅璧與
朱清、
張瑄等造平底海船六十艘,運糧四萬六千餘石,走海道送大都。羅璧等入海之後,因遇信風失時,只得在
劉家島(今山東
蓬萊縣境)停留,船隊次年始達直沽。羅璧因功進懷遠大將軍、管軍萬戶,兼管海遭運糧。同年,立萬戶府二,以朱清為中萬戶,
張建為千戶,忙兀瑄為萬戶府
達魯花赤。二十四年(1287),立行泉府司,專掌海運,增置萬戶府二,合以前所置共為四萬戶府。二十五年,第二批海運糧抵京師,共四十萬石。二十八年 (1291),因
朱清、張瑄之請,並四萬戶府為二都
漕運萬戶府,朱、張分別以江東道
宣慰使;淮東道宣慰使兼領萬戶府事。自此以後,海路運糧,“止令清、瑄二人掌之”。運糧數量逐年增加,最多的是文宗
天曆二年(1329),達三百五十餘萬後。
江南徵收秋稅、
夏稅,為南宋舊制。全國統一後,元政府規定,除江東、浙西外,其餘地區只征秋稅。秋稅以征糧為主,少部分允許折輸綿絹雜物。至元十九年(1282),中書左丞耿仁建議,部分秋糧應折鈔輸納。世祖採用其建議,令江南秋稅,每畝輸米三分之一,餘額以鈔折納。這樣,以七百萬錠為率,每年官府可增收鈔十四萬錠。秋稅折鈔,是
阿合馬理財的措施之一,它給廣大百姓增加了很大的負擔。
王著,字子明,益都人(今山東益都)。高和尚,不知何處人,自稱有神術。
至元十七年(1280),以樞密副使張易薦,二人同隨和禮霍孫赴北邊從軍。王著後任千戶,高和尚因秘術無驗,乃詐死潛回。回回人阿合馬依仗
忽必烈的信任,專權橫暴,打擊異己,貪贓不法,引起了太子
真金和一些主張行漢法的大臣的痛恨,人民怨聲載道。至元十九年(1282)三月,忽必烈北巡上都(今內蒙古
正藍旗),真金同行,阿合馬以中書
平章政事留守大都(今北京)。王著與高和尚合謀,想乘此機會除掉
阿合馬。三月十七日上午,他們先遣二蕃僧至
中書省,假稱太子真金今晚回京與國師做佛事,要阿合馬等中書官員屆時迎接。宿衛士渤海人
高觿懷疑有詐,乃逮捕二蕃僧,與尚書忙兀兒、
工部尚書兼東宮
都總管府事
張九思集宿衛士防備。午間,
王著偽傳太子
令旨,令樞密副使張易發兵,夜間來會。張易領兵至東宮外駐守,與高觿相遇。觿問;“果何為?”張易答:“夜後當自見。”艚固問,易乃附其耳說;“
皇太子來誅
阿合馬也。”入夜,王著先馳見阿合馬,
說太子將至,命中書省官前去迎接。阿合馬遣右司郎中
脫歡察兒等數騎出關,道遇王著、高和尚部眾。一人偽裝太子,於馬上責無禮,殺脫歡察兒,然後進
健德門,急馳至東宮前。夜二鼓,偽太子領燭籠儀仗擁至東宮,一人呼開門,高觿不聽,說:“太子平日不曾走此門,今何來此?”王著等八十餘人於是轉趨南門,張易放人。阿合馬前來迎接,偽太子立馬上,責數句,
王著即從袖中拿出銅槌,猛擊阿合馬腦袋,阿合馬當即斃命。偽太子又呼阿合馬朋黨、中書
左丞郝禎至,殺之,逮
右丞張惠。
張九思、
高觿發現有變,率衛兵來攻,王著挺身請囚,高和尚逃走,後亦被捕獲。次日凌晨,高觿與
御史中丞也先帖木兒急馳上都告變。
忽必烈自
察罕腦兒(今內蒙古伊克昭盟
烏審旗南)回到上都,命樞密副使
孛羅與司徒和禮霍孫回大都處理此事。王著、高和尚、張易都被處死。王著等被殺之後,孛羅向忽必烈報告了
阿合馬貪污等不法事。忽必烈聽後大怒,命罷黜其黨人七百四十人,且追治阿合馬罪,發墓剖棺,
戮屍於通玄門外,縱犬啖其肉。阿合馬之子
忽辛、抹速忽、阿散、
忻都等都被處死。一批推行漢法韻大臣復出,擔任要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