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縣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川縣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引言,指導原則,條例內容,

引言

為了更好地指導我縣2014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切實有效地減少或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確保廣大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相關規定,結合《龍川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1-2020年)》和龍川縣2014年氣象趨勢預測,特制訂龍川縣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指導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實行政府領導、部門協調、社會參與、齊抓共管;堅持行政法人負責制和“屬地為主”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科學、確保全全為原則;落實統籌規劃、責任到人、分片負責、分工協作、群測群防、群策群力的工作方式。

條例內容

我縣地質災害概況與發展趨勢預測
截至2013年12月止,全縣仍有地質災害隱患點86處(祥見附屬檔案1),其中威脅100人以上重大或特大隱患點16處(祥見附屬檔案2),威脅總計337戶10667人,潛在經濟損失總計約11430萬元。由於我縣地處粵北山區,地質結構複雜,是地質災害多發區和易發區,主要分布在中、北部地區,表現出點多、面廣、受威脅人數多、突發性強、危險性大等特點,在2013年我縣受極端天氣和“尤特”、“潭美”等颱風影響,特別是5到7月份強降雨沖刷,全縣各鎮出現不同程度的突發性地質災害共71處,直接經濟損失257.9萬元,並造成2人死亡。
根據龍川縣氣象局預測的2014年氣候趨勢,我縣天氣氣候覆雜多變,全年降雨量比往年多1成左右,汛期降雨量集中期內我縣可能出現較嚴重的局部性地質災害。回顧2005年百年一遇的洪災和2012年、2013年我縣地質災害頻頻發生,龍川縣2014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緊迫,責任仍然重大,任務依舊繁重。
地質災害防禦措施
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主體是各鎮政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突出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明確具體負責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六到位”(領導到位、任務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和領導幹部分片包乾責任到位)。為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應急指揮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周密部署,靠前指揮,快速反應,積極應對,並根據《龍川縣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龍府辦[2012]14號)和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結合實際,認真研究編制鎮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對排查確認的在冊監控隱患點,必須按照防災責任制的要求,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及時更新相關信息,明確領導幹部分片包乾責任,落實地質災害隱患點責任人、監測人,督促各隱患點建設單位(業主)責任人履行地質災害防治各項措施,組織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員和防治工作人員到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現場開展防災避險演練。汛期即將到來,各鎮、村(居)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工作人員應做好巡查監測、預警預報、群測群防、搶險救災、災情趨勢分析研判和災險情上報等準備工作,切實做到地質災害隱患險情早發現、早報告、早撤離、早治理,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縣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參與各鎮政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風險隱患排查、群測群防網路建設、災情趨勢分析研判、搶險救災和災險情應急調查等工作,並按照各部門職責及時上報災險情。
各鎮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意見》,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件》的有關規定,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投入保障機制,根據本鎮財政狀況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合理安排地質災害調查、預防和治理經費,並納入年度計畫,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經常性巡查監測預防體系。通過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避險明白卡和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預報信息,使處在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民眾做到“六個自我”(自我識別、自我監測、自我預報、自我防範、自我應急、自我救治),增強社會公眾自救互救和防災避險的能力。各鎮負責指導並監督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村(居)委會幹部、地質災害隱患點責任人監測人和責任單位嚴格落實“三查制度”:一是汛期組織技術力量對本轄區進行地質災害隱患排查;二是汛中開展對在冊監控隱患點和有人居住高陡邊坡進行巡查、監測和應急調查,並根據縣氣象局和縣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以及上級發布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預警預報工作;三是汛期後進行核查、複查和總結。
對違反規定或不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一旦發生在冊地質災害隱患監控點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和相關防治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2014年地質災害預防及治理
我縣4至10月份主汛期降雨約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該時段是颱風暴雨誘發山體滑坡、崩塌、土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高發期。因此,我縣今年(2014年)地質災害防範重點是暴雨中心地帶、中北部山區和地質災害高易發區與重點防治區,特別是要以本方案列出(見附屬檔案1)的86個地質災害隱患監控點為特重點防範對象。各鎮人民政府和建設工程主管部門,要加強防範人為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切坡建房、築路和修建水利時未及時進行工程支護,而影響或破壞岩土體和地下水的天然穩定平衡狀態,誘發地面下沉或塌陷以及邊坡失穩等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河源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5—2020)和《龍川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1—2020年)劃分的地質災害防治區段,將我縣劃分為以下七個地質災害防治區域。
(一)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麻布崗鎮—岩鎮—廻龍鎮—車田鎮—黃石鎮—黎咀鎮—四都鎮—鐵場鎮—老隆鎮—通衢鎮—紫市鎮。
(二)地質災害中易發區:細坳鎮—赤光鎮—豐稔鎮—佗城鎮。
(三)地質災害低易發區:細坳鎮—上坪鎮—麻布崗鎮—田心鎮—鐵場鎮—登雲鎮—義都鎮—佗城鎮—鶴市鎮—黃布鎮—紫市鎮。
(四)重點防範的街鎮:麻布崗鎮、細坳鎮、黎咀鎮。
(五)重點防範交通幹線:本縣範圍內公路、鐵路交通沿線。
(六)重點防範的中、國小校:(見附屬檔案3)
(七)重點防範的水利工程:我縣殘、危水利工程設施和江河兩岸防護。
明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職責
各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應急搶險以及監督用地單位或個人應嚴格按照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要求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與各村(居)委會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卡”,成立搶險救災領導機構,建立鎮、村(居)、村民小組三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組建搶險救災隊伍,配備搶險救災裝備,備足救災物資,建立防災、避災、治理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有人居住的高陡邊坡地段的巡查和監測,並責成本轄區內有關單位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實鎮不漏村(居)、村(居)不漏點、點不漏戶、戶不漏人,形成點點有人抓,戶戶有人管的強大群測群防體系。
縣氣象局:負責氣象收集,加強與水利、國土、住建部門溝通協作,及時向各鎮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各村(居)委會、各隱患點責任人、監測人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分析、預報重點地區未來降雨和天氣狀況,特別是暴雨、持續降雨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前期氣象預報,及時將預報信息報告縣人民政府、轉告縣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讓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在科學指導下做好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我縣水利工程設施沿線、江河水域、山塘水庫、水土保持、山洪地質災害、土石流和本部門辦公、宿舍等場所以及直屬或管轄的企事業單位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排查、巡查、監測、應急處理和治理或監督治理。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長效機制和隊伍,加強與各鎮人民政府聯繫,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對我縣轄區內職責範圍進行地質災害隱患排查。
縣教育局:負責我縣大中專院校、中國小校、幼稚園和本部門辦公、宿舍等場所以及直屬企事業單位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排查、巡查、監測、應急處置、治理或監督治理。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長效機制,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隊伍,全面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編制本部門的“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學校師生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和臨災緊急避險演練,確保受學校地質災害威脅的師生和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縣交通局:負責我縣縣道、鄉道、村道和本部門辦公、宿舍等場所以及直屬企事業單位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排查、巡查、監測、應急排險和治理或監督治理。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長效機制,成立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隊伍,加強與各鎮人民政府聯繫,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開展我縣範圍內縣道、鄉道和村道地質災害隱患排查,並在安全範圍內設立警示標誌,及時組織人員和機械設備進行治理,搶修因災損壞的交通設施,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道路暢通。
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我縣規範人為工程建設活動及本部門辦公、宿舍等場所和直屬企事業單位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排查、巡查、監測和治理,並負責我縣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監管和地質災害發生後建築物安全檢查鑑定工作。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長效機制,成立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隊伍,定期或不定期(特別是汛期)組織技術人員,與各鎮人民政府對全縣在建和已建主體及附屬工程進行檢查,負責監督建設單位(或個人)嚴格執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三同時”制度,定期組織各鎮的城鄉規劃辦業務人員培訓學習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規劃建房用地知識。在編制城鎮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災後恢復重建規劃、項目工程建設規劃和宅基地等工程建設用地規劃,應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要求,早日實現居無險地的目標。
縣公路局:負責我縣範圍內國道、省道和本部門辦公、宿舍等場所以及下屬企事業單位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排查、巡查、監測、應急處置和治理。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長效機制,成立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隊伍,備足應急機械和搶險救災設備,定期組織人力,對本縣範圍內國道、省道沿線公路進行全面排查,協助當地政府撤離受威脅人員和財產,設立警示牌、警戒線,及時規範治理,保障道路暢通,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縣旅遊局:負責我縣旅遊景點地質環境及本部門辦公、宿舍等場所以及下屬企事業單位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巡查、監測、應急處置和治理。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工作長效機制,成立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隊伍,備足搶險救災設備和物資,加強與景點所在鎮人民政府聯繫,定期或不定期(特別在汛期)對全縣旅遊景點進行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定期對導遊和工作人員進行系統的地質災害防災教育和緊急避險技能演練,通過導遊向遊客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知識。
縣廣播電視台:廣泛宣傳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並通過廣播、電視及時滾動發布龍川縣最新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以提高公眾防禦地質災害意識。
縣財政局:負責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籌集使用、監督和本部門辦公、宿舍以及下屬機構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排查、巡查、監測、應急處置和治理。建立地質災害防治長效機制,成立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隊伍,做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專項資金和應急搶險救災補助資金的分配、使用監督和質效管理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我縣地質災害災情上報和協助各鎮人民政府邀請上級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落實本部門辦公、宿舍以及下屬單位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排查、巡查、監測、應急處置和治理工作。建立地質災害防治長效機制,成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小分隊。嚴格要求申請用地單位或個人提交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嚴禁在高切坡和地質災害危險區內批准建設用地。在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開採計畫時,應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要求,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縣民政局:負責我縣發生地質災害區域的救助、安置和本部門辦公、宿舍等場所以及下屬機構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排查、巡查、監測、應急處置和治理地質災害。建立地質災害防治長效機制,成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小分隊。協助各鎮人民政府做好調運救災物資和及時設定避險場所,提供必要的救災物資,組織轉移、安置和救濟災民,確保災民有飯吃、有乾淨水喝、有地方住。核實災情,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縣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報告救助災民的安置情況。
縣衛生局:負責我縣地質災害搶險救護和全縣衛生醫療場所以及下屬機構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排查、巡查、監測、應急處置和治理地質災害。建立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護長效機制,在縣級醫院和各鎮衛生院成立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救護小分隊。負責調度衛生技術人員、醫療設備、藥物、救護車,確保在突發性地質災害事件中救護人員和救護所需設備及時到位,責任到位,救死扶傷精神到位,並做好災區防疫工作,防止災區疫情和疾病的傳播蔓延,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物等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縣應急辦:貫徹執行縣委、縣政府和縣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的決定,負責全縣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救援協調、組織實施、信息傳輸等工作,負責對突發性地質災害所涉及的全縣重要工作事件提出建議。建立應急突發地質災害事件的組織指揮體系、預案管理體系、預報預警體系、應急救援體系、應急保障體系和善後處置體系。檢查指導各鎮人民政府完善鎮級《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縣直有關部門《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回響方案》的制訂和修訂工作。負責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應急搶險救災知識培訓與指導,督促、檢查、指導各地質災害隱患點責任主體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實施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協調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督促檢查全縣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縣林業局、公安局、人民武裝部、經貿局、供電局應按照《龍川縣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龍府辦[2012]14號)的部門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科學統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各鎮政府應組織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責任主管部門,在2013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基礎上,結合轄區內重要地質災害隱患監控點(見附屬檔案1)的分布、類型、規模、危害性等實際情況,認真組織編制和落實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隱患點應急預案,落實具體防災和整改措施,指定防治責任人和監測人,制定緊急防災避讓路線和安置點。要組織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和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本轄區的地質災害隱患(特別是威脅100人以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巡查、複查、應急處置、整改和整治工作,並根據《龍川縣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龍府辦[2012]14號),建立防災、避災、防治相結合的長效機制,逐級簽訂地質災害防治的“責任書”,形成鎮不漏村(居),村不漏點,點不漏戶,戶不漏人的強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體系,確保在冊地質災害隱患監控點不發生人員傷亡。
各鎮人民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龍川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1年-2020年)為指導,科學統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到有規劃、有部署和有落實。在編制村莊、集鎮、村民建房等用地規劃和礦產資源開採規劃,必須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必備的組成部分,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村鎮,必須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早日實現居無險地的目標。
依法查處地質災害違法行為
地質災害防治涉及千家萬戶,做好群測群防工作需要全民參與。依據《龍川縣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規定,每年的三、四月份為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月,要求各鎮各部門各村(居)通過發放宣傳單、舉辦各種類型培訓班、開展應急避險演練、懸掛宣傳標語、出版學習專欄、廣播電視、宣傳車下鄉等形式,加大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和防治知識宣傳力度,把地質災害預防延伸到基層,做到地質災害預防知識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增強廣大幹部民眾和學校師生防災減災意識。要加強基層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努力做到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評估、巡查、預案、宣傳和人員五個到位),確保對每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受威脅人員進行現場培訓應急避險技能學習,全面提高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
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的規定,通過公示、督查、告知等手段,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三同時”制度,禁止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審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依法查處違反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行為,從源頭上控制和預防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發生。注重預防山區村鎮建設、農村建房和山體過度開發形成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力度,指導礦山企業做好礦區防災減災預案,最大限度地避免礦山建設生產引發突發性的安全生產事故。
重視預警、做好應急搶險救災的準備
按照省、市、縣有關部門發布的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級別的信息,各鎮各部門要紮實有效進行地質災害防禦應對和危險區人員安全轉移工作,並及時統計上報預警發布後本地區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情況。縣氣象局要加強與國土、水利、廣播電視台等部門溝通協作,不斷提高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科技化水平,進一步推進縣級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發布平台建設。
完善制度、提高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
各鎮在汛期前做好本轄區隱患點的排查工作,對研判確認的隱患監控點要登記造冊,確認防治責任人、監測人,發放“工作責任卡”和“避險明白卡”。定期對責任人、監測人和受威脅的民眾進行制度學習和防治知識宣傳。各鎮各部門要貫徹落實汛期24小時領導帶班輪流值班制度、巡查監測制度、災險情應急處置制度、災險情速報和月報制度、領導分片負責制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以及《龍川縣防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龍府辦[2012]14號)的相關工作制度,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民眾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的指導、監督下做到“自我識別、自我監測、自我預報、自我防範、自我應急、自我救治”,提高民眾的防災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一旦發生地質災害,鎮政府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第一時間組織搶險救災,落實應急處置措施,按照應急預案確定的路線,安全轉移並安置受威脅人員,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災險情信息。
地質災害監測預防與應急處置責任
地質災害的監測與預防工作,要在縣、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進行,國土、住建、公路、交通、水利、旅遊和教育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履行對本行政區域內重要地質災害點(段、區)監測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按照“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的原則,對威脅公路、水利、學校和旅遊景區(點)等有責任單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由設施所在地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監測預防和險情應急處置;對於威脅居民區的地質災害點由當地鎮政府負責組織監測和險情應急處置。
控制源頭,依法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我縣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或工程活動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用地,實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各鎮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和編制城市總體規劃,集鎮規劃村莊規劃時,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同時進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在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審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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