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

《黑龍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內容解讀
《辦法》進一步完善了低保對象認定條件、標準、程式,擴大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覆蓋範圍。
該《辦法》將申請家庭存款標準從人均不超過當地20個月低保標準提高到24個月,比原來增加了4個月,進一步提高了困難家庭抵禦風險的能力,增強了困難民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將原來農村居民申請家庭只允許擁有宅基地住房,或統一規劃的農村新村住房,調整為申請家庭只有一處居住面積低於當地規定標準的住房,使低保政策更加順應城市化進程,也更加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
該《辦法》確定了救助審核確認許可權已下放的地方實行一級辦理,明確了各級責任;不再將“民主評議”作為必要的環節,不再將信息核對作為前置條件,最佳化了辦理流程,簡化了辦理手續,申請人提出申請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審核、公示、確認等工作程式,整個辦理時限由原來的30個工作日壓縮到20個工作日,使困難民眾的事“簡便辦”、“提速辦”;同時,明確了申請人的責任義務,申請時需對其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情況作出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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