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

《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於2021年9月18日由青海省民政廳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
  • 發布時間:2021年9月18日
  • 發布單位:青海省民政廳
辦法內容
《辦法》增加了“家庭剛性支出”要素,將符合條件的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低保救助範圍。結合省情實際,將“實施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發放的獎勵資金”等十二項收入類別明確列為不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在單獨提出低保申請的人員類別中增加“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貧困家庭中在校接受全日制專科及本科學歷教育的人員”,進一步提升對貧困大學生的救助水平。同時,建立“一事一議”機制,明確各地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超出規定收入和財產標準的家庭,經調查認為需要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範圍的,應通過“一事一議”研究決定。
《辦法》按照民政部要求刪除了有關城市低保、農村低保的概念,統一規範為“最低生活保障”。規定,在“十四五”期間,對納入監測範圍的貧困人口,如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相關條件,可在入戶調查、審核確認後先行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後續補辦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報告,切實提升對低收入人口救助的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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