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低保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是民政部起草的通知。
2022年9月,該《通知》的徵求意見稿發布,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做好低保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民政部
《關於進一步做好低保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是民政部起草的通知。
2022年9月,該《通知》的徵求意見稿發布,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
《關於進一步做好低保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是民政部起草的通知。2022年9月,該《通知》的徵求意見稿發布,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1修訂信息2022年9月,該《通知》的徵求意見稿發布,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
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自《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實施以來,我市城鄉低保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健康發展,有力保障了...
1.建立低保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由縣監察、審計、財政、民政等部門組成監督檢查組,對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實行專項管理,財政部門要將農村低保金納入財政預算,及時足額撥付,監察、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民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監督管理...
同年10月,民政部、中央農辦、財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制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對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納入“單人保”以及低保漸退期作出了新的規定。2023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民政部等...
對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無力支付急救費用的急重危傷病患者,給予疾病應急救助。對本市戶籍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城鄉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成員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返貧的特殊困難家庭,給予醫療保障制度外的...
《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低保資金髮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03年民政部辦公廳發布的通知。檔案編號 民電〔2003〕225號 通知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自2002年9月民政部委託中國人民大學、南開大學開展...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紮實穩住經濟、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關要求,切實保障好城鄉困難民眾基本生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紮實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加...
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審核確認工作,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民政部關於...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做好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切實幫助城鄉困難民眾解決好生產生活問題,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繼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 城市低保在基本實現應保盡保的基礎上,今後一段時期要重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動態...
要管好用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地方財政預算安排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和省下撥的低保補助資金都要納入財政社會保障補助資金專戶,並在同級“社會保險基金專戶”下開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戶,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確...
為進一步規範城市低保管理工作,落實好“全國社會救助規範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對象認定工作通知如下:第一章 進一步完善低保對象認定製度 低保對象認定是城市低保工作的核心環節。只有準確認定低保對象,才能確保這項民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民政部門負責,發展改革、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扶貧移民、殘聯等部門(單位)參加的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轄區內城鄉低保對象、受災...
要提交司法機關依法懲處。各地要以湖北省鹹寧市通山縣發生的事件為戒,加強對城市低保工作的管理,嚴格按政策規定辦事,切實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地檢查的情況,及時向部報告。民政部 二○○四年六月二日 ...
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海南省社會救助規定》(省政府令第259號)、《民政部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財政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發〔2022〕83號)等...
二、明確任務目標,細化救助範圍與標準 農村低保工作目標。為認真實施好農村低保工作,確保困難民眾的生產、生活問題得到保障,根據市委、政府實施農村低保工作精神,從2007年起,我縣將對年人均收入低於720元的農村特困民眾全部納入農村低保,...
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近期,各地要進一步紮實做好睏難民眾幫扶救助工作,真正做到解民憂、暖民心。精心組織、廣泛開展春節期間對困難民眾的走訪慰問活動,切實解決低保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特困人員、貧困...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指導思想建立符合桐梓實際的農村低保工作管理運行機制,確保農村低保制度完善、管理規範、運轉有序,保證公開、公平、公正,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
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印發2020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通知》(粵民發〔2020〕18號)、《廣東省民政廳關於做好2020年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粵民函〔2020〕95號)等相關政策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底線民生保障工作,經...
要規範低保金等社會救助資金髮放工作,確保按時足額發放,農村低保金按季度發放的地區要實行季度首月發放。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執行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價格漲幅達到規定條件時及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確保其...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實施,對保障城鄉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規範城鄉低保工作,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民政部研究決定,用一年時間在全國開展以“規範管理、優質服務”為主題的基層低保工作規範化建設活動。現將有關...
進一步規範城鄉低保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關於“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顯增加”和“實現城鄉社會救助全覆蓋”的總體要求,以《條例》和《通知》為根本依據,以確保...
統籌各類救助、扶貧資源,將政府兜底保障與扶貧開發政策相結合,形成脫貧攻堅合力,實現對農村貧困人口的全面扶持。(三)主要目標。通過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形成政策合力,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確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戰略部署,切實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確保到2020年現行扶貧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面脫貧,制定本實施方案。 [1] ...
生活保障辦法》、《麗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和《華坪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相關規定,切實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困難民眾全部納入城市低保保障範圍,以下崗失業人員為重點,做好下崗職工和企業困難職工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規範社會救助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的意見》(渝府發〔2011〕82號)精神,市政府決定提高城鄉低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保障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