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是為了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規範化、科學化管理,根據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結合桐梓縣實際,特制定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地點:桐梓縣
  • 實質:政府公文
  • 文號:108 號
簡介,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組織領導,試點範圍,主要任務,嚴格核准居民家庭收入,嚴格規範操作程式,強化動態管理和定期核查,開展農村低保動態監測工作,加強低保工作能力建設,健全低保督查工作機制,方法和步驟,制定方案階段,全面實施階段,工作總結階段,經驗推廣階段,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宣傳,加強業務培訓,加強督促指導,加強績效評估,

簡介

桐府辦發〔2008〕108 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桐梓縣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桐梓縣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規範化、科學化管理,根據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和目標原則

指導思想

建立符合桐梓實際的農村低保工作管理運行機制,確保農村低保制度完善、管理規範、運轉有序,保證公開、公平、公正,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穩定、持久、有效地解決全縣農村貧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

總體目標。

從2008年9月開始,用1年時間在全縣探索形成制度健全完善、政策銜接配套、標準科學合理、補助水平適度、資金籌集落實、管理規範有序、服務優質高效的農村低保工作機制。通過試點,總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三化”管理辦法:“入戶調查日常化、專題核查專業化、舉報投訴制度化”。

基本原則

1、堅持應保盡保、應退則退原則。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納入保障範圍,並強化動態管理,對條件改善超過保障標準者要及時退出低保。
2、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強化縣級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健全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鄉村落實的農村低保工作機制。
3、堅持銜接配套、統籌兼顧原則。堅持與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措施相配套;堅持與扶貧開發、促進就業以及其他農村社會保障政策相銜接。
4、堅持客觀合規、陽光作業原則。做到評估核定家庭收入客觀,符合相關規定,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試點工作,縣人民政府成立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廖嘉琳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杜隆焰 縣民政局局長
成 員:王朝焱 縣監察局局長
周 興 縣財政局局長
令狐克平 縣農辦主任
陳守坤 縣農業局局長
徐啟蘇 縣審計局局長
嚴謝峰 縣統計局副局長
周 理 縣民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民政局,周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試點範圍

根據我縣實際情況,決定將燎原鎮、官倉鎮確定為試點鄉鎮。鄉鎮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全面開展試點工作,探索總結經驗,為下步全面推開做好基礎工作。

主要任務

在鞏固完善現行管理辦法的基礎上,著力加強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

嚴格核准居民家庭收入

試點鄉鎮要按照《貴州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人家庭收入核算評估暫行辦法》,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細化核算內容、核算標準、核算方法,探索科學準確反映農村困難民眾家庭收入情況的具體操作辦法,在核查工作中,嚴格家庭收入與綜合評估家庭實際生活狀況相結合,準確確定保障對象。

嚴格規範操作程式

試點鄉鎮要積極探索完善農村低保申請、審核、審批程式的有效措施和辦法,進一步規範戶主申請、村民委員會調查核實和“民主評定”、鄉(鎮)審核評議、縣民政局簽發證和鄉、村“三榜公示”程式,準確確定保障對象,合理確定保障類別和補助水平檔次,嚴格按戶施保。要嚴格程式,對基層低保工作實行程式化管理,做到每個步驟有制度、有責任人、有檔案記錄,使基層農村低保管理和操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責權明確。

強化動態管理和定期核查

試點鄉鎮要在鞏固完善現行農村低保審核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健全農村低保定期審核制度,強化動態管理。凡低保對象均需持有《居民低保證》,並要按政策規定對保障對象按時審核,及時按程式辦理增發、停發、減發低保金手續,健全完善“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運行機制,確保實現“應保盡保”、“應退則退”。

開展農村低保動態監測工作

試點鄉鎮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農村低保家庭的監測工作。在當地五類農村低保對象中每類各選擇15-20戶,對其家庭生活狀況長期進行動態監測。低保金應全部實行社會化發放,為規範完善農村低保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加強低保工作能力建設

試點鄉鎮要根據《全國基層低保規範化建設暫行評估標準》的有關要求,調配充實人員,落實工作經費。鄉鎮要明確專門的低保工作人員,明確職能和職責分工;村(居)委會要明確低保工作協管人員兼職開展低保工作。要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基層低保工作人員政治業務素質。加快信息化建設,建立低保信息資料庫,逐步實現低保信息網路化管理,提高農村低保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健全低保督查工作機制

試點鄉鎮要制定農村低保督查辦法,民政、財政、監察等部門加強合作、密切配合,確保農村低保制度公開、公平、公正實施,規範運行。要重點督查農村低保標準執行及應保盡保、動態管理情況;農村低保申請審核審批程式規範情況;低保資金撥付和發放情況等。

方法和步驟

制定方案階段

(2008年9月—10月31日)。試點鄉鎮要根據《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本地的實際,制定方案和試點工作計畫,並召開專題會議,全面安排部署,抓好組織實施。

全面實施階段

(2008年11月1日—2009年3月31日)。試點鄉鎮要認真按照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和相關要求,全面組織實施,要通過督促指導和深入調研等方式,不斷整改和完善相關制度,對試點各個階段的工作要認真進行小結,及時反饋相關工作信息和進展情況。

工作總結階段

(2009年4月1日—5月31日)。試點鄉鎮要從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民主評定、核准農村居民家庭收入、審批程式、申請審批工作流程、檔案建立、責任追究等每一個環節進行認真總結,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一整套便於操作,利於管理,接受監督,責任追究的各項工作制度。

經驗推廣階段

(2009年6月1日—7月31日)。由縣民政局召開農村低保經驗交流座談會議,在全面總結試點鄉鎮好的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在全縣範圍內全面推開,有力推進農村低保工作規範化建設進程。

工作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

試點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牽頭抓總體的職責,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揮,經常聽取情況匯報,及時發現並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加強政策宣傳

民眾了解政策是整個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環節。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務村務公開、發放資料、政策諮詢、媒體宣傳和農村遠程教育等多種有效方式,深入進行農村低保政策的宣傳,做到低保政策入村入組入戶,使民眾真正了解這一惠民政策相關內容、知識及情況,懂得有關工作的要求及申報程式。

加強業務培訓

試點鄉鎮要組織有關部門幹部以及鄉(鎮)、村低保工作人員進行集中業務培訓,加強農村低保政策學習,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強督促指導

民政、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對低保試點工作加強督促和指導幫助,經常深入試點鄉鎮進行調查研究,特別是要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及時糾正偏差和失誤,督促和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要注意發現和培育典型,及時總結經驗進行推廣,確保試點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加強績效評估

要探索建立農村低保工作績效評估和獎勵機制,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估辦法,對鄉鎮農村低保制度管理運行情況進行準確評價,縣、鄉政府根據績效評估結果,對在農村低保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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