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

《黑龍江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是2022年9月由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聯合出台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
制定原因,內容解讀,

制定原因

《舉報獎勵辦法》的出台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發揮社會民眾監督作用,解決身邊安全生產問題,落實“我為民眾辦實事”的重要舉措。《舉報獎勵辦法》具體明確了舉報受理查處和獎勵程式、獎勵標準、監督管理等,共五章二十二條。適用於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核查和獎勵事項。提出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均有權向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內容解讀

根據《舉報獎勵辦法》,舉報人可通過安全生產舉報系統、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12350”、“12345”政務服務熱線,或者以書信、電子郵件、傳真、走訪等方式進行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受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上級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核查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涉及人員死亡的舉報事項,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核查處理。
《舉報獎勵辦法》明確,舉報事項經調查屬實的,受理部門應根據行政處罰決定、事故調查報告批覆結案檔案等具體情況確定給予有功舉報人的獎金數額。對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者違法行為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特別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舉報其所在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獎勵金額在前款規定基礎上上浮20%。
《舉報獎勵辦法》要求,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的受理、核查、處理、協調、督辦、移送、答覆、統計和報告等制度,並向社會公開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子信箱、傳真電話、24小時受理電話和獎金領取辦法。參與舉報核查處理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妥善保管和使用舉報材料,不得私自摘抄、複製、扣壓、銷毀;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和獎勵等情況,違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同時,還明確了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9類情形,並做出對舉報人依法予以保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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