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安全生產領域有獎舉報實施辦法

2022年6月,長沙市安委辦、市應急管理局印發了《長沙市安全生產領域有獎舉報實施辦法》,對全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工作進行了具體規定。記者查閱《長沙市安全生產領域有獎舉報實施辦法》發現,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和舉報較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人最高可獲得30萬元獎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安全生產領域有獎舉報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 發布單位:長沙市安委辦、長沙市應急管理局
《長沙市安全生產領域有獎舉報實施辦法》的出台,旨在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督,鼓勵民眾積極舉報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制止和懲處違法行為,防範化解安全風險,築牢人民防線。《長沙市安全生產領域有獎舉報實施辦法》適用於長沙市各行業領域(道路交通和消防除外)較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舉報人”)有權依法向各級安委辦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舉報較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領域違法行為。《長沙市安全生產領域有獎舉報實施辦法》明確,對受理、經核查屬實且符合獎勵條件的實名舉報者或匿名舉報者進行獎勵。
根據《長沙市安全生產領域有獎舉報實施辦法》,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同一事項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對舉報較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對舉報屬實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較大事故隱患危害大小給予獎勵,最低獎勵1000元;鼓勵企業內部職工舉報,獎勵標準提高20%。上述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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