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文物調查勘探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2006.10.10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文物調查勘探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2006年10月10日
- 實施時間:2006年10月10日
- 頒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文物調查勘探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2006.10.10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決定對《黑龍江省文物調查勘探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六條修改為:“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建文物調查勘探機構。” 二、刪除第八條(二)項:“進行文物調查、勘探時應當出示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文物調查勘探許可證》”。
文物管理規定 (2000年2月13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號發布;根據2006年10月20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0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文物調查勘探管理規定〉的決定》第1次修正;根據2012年1月16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規定〉等20部省政府規章...
1993年5月16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正為此版本。2018年4月26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黑龍江省 統計監督處罰條例》等72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進行修改。修正歷程 (1986年1月21日黑龍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黑龍江省文物管理條例(修正),(1986年1月21日黑龍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1993年5月16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全省文物的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規定》等二十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2.01.16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黑龍江省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規定》等二十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2.01.16 ...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在2004.12.28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 頒布單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4.12.28 實施時間 2005.01.01 經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省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務會議討論...
黑龍江省唐渤海國上京龍泉府遺址保護條例在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範圍是黑龍江省,共33條 修訂條例 (2006年6月9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17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廢止和修改〈黑龍江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規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罪證遺址真實性和完整性的保護和管理,發揮其揭露法西斯戰爭罪行,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和《黑龍江省文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
第六條 屬於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和祖傳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文物的所有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第七條 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文物的義務。第八條 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文物保護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
第十四條 使用水域範圍內的土地及變更水域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應由市、縣(水)利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按《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理土地審批手續。第十五條 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破壞的土地,按國家《土地復墾規定》和《黑龍江省土地復墾實施辦法》以及有關...
1990年10月3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4年8月9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2年7月27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等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規的...
為切實做好我縣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避免地下文物在城鄉建設施工中被破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和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基本建設中文物考古勘探工作的通知》(安政文〔2011〕217號檔案)的規定,...
33、《湖北省文物調查勘探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0號)34、《湖北省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1號)35、《湖北省農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2號)36、《湖北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14號)37、《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保護暫行規定》(省人民政府...
1990年4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3年3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
1990年10月30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4年8月9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發文單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條例規章 文 號:63745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不可移動文物的管理 第三章 館藏和流散文物的管理 第四章 考古發掘、...
第九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紅軍文物保護規劃,市、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規劃等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編制紅軍文物保護規劃。省級以上紅軍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規劃,按照有關規定報請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市、縣級紅軍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規劃,由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其他紅軍文物的保護...
1999年10月30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規定〉的決定》修正)...
確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宗教活動場所,屬於宗教團體管理使用的,應當接受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非法占用文物保護單位的,由當地人民政府限期遷出,並保證文物的完整和安全。文物保護範圍內的土地不得侵占,需要改變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權屬變更手續。第十一條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
為協調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的關係,1996年省政府頒布了省政府令110號《湖北省文物調查勘探管理辦法》,對配合建設工程開展文物調查、勘探的範圍作了規定,這是對地下文物進行保護的一個很好經驗,同時,也有效地克服了建設工程與文物保護的矛盾,使考古發掘和工程建設較好地銜接起來,避免影響工程進度,加大開發成本,造成不必要的...
第九條 市、縣(市、歷城區)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提出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同級人民政府對提出的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應當自文物保護單位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劃定公布。提出的建設控制地帶按有關規定需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
市、縣(市、歷城區)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提出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同級人民政府對提出的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應當自文物保護單位公布之日起一年內劃定公布。提出的建設控制地帶按有關規定需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
(2013年11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3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專賣管理條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不可移動文物 第三章 考古發掘 第四章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文物調查、搶救、修繕、徵集和安全設施建設等需要,設立專項經費。第七條 對遺存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有關的近現代重要史跡、陶瓷古窯遺址等重要文物保護單位,有關人民政府應當予以重點搶救、保護和管理。民間收藏的近現代文物、古陶瓷、古青銅器等珍貴文物,國有文物收藏...
(2005年9月23日貴州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7月31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貴州省統計管理條例〉等五件法規個別條款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11月30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
根據1997年11月20日成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1999年4月3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成都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2006年8月10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修訂,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
各級文物保護管理機構的設定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並報上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第八條 文物的保護管理、保養維修、調查研究、清理髮掘、徵集揀選、陳列、宣傳、收購、獎勵等項經費,統一列入各級地方財政預算,對文物保護單位的保養維修,上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和工程量的大小,酌情給予補助。各地的...
在遺址重點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內實施前款行為的,按照前款規定上限處罰。第二十九條 有關法律、法規對遺址保護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批准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哈爾濱市金上京遺址保護條例》的決定 (2021年4月21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其他規定的,由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城市管理、工商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決定 (2018年11月2日哈爾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2018年12月27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七、...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在2012.03.31由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條例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 (2003年7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3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五)》修正 ...
指導全市大遺址保護、古建築保護維修、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文物保護和考古發掘項目,負責全市文物調查、勘探、考古發掘工作;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工作;負責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審核、報批工作,指導社會文物管理、搶救、徵集等工作,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