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在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黃埔區人民政府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廣州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5年規劃(2010-2014年)》的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加快建設港城一體、宜業宜居的現代化濱江城區的總體目標,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建設法治政府,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情況
2011年,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區政府積極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工作,全區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提高,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統籌部署,保證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進。
一是建立推動依法行政的工作機制。區政府於2010年成立了全區依法行政工作聯席會議,負責全區的依法行政組織領導工作。2011年,制定了《廣州市黃埔區依法行政聯席會議工作制度》,以區政府分管領導作為召集人,區法制辦和各職能部門定期舉行聯席會議,並根據議題的需要,不定期邀請區人大、區政協、區法院、區政府法律顧問參加,充分發揮依法行政聯席會議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統籌部署、協調指導、監督檢查作用,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建立長效聯席機制。
二是確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點。為做好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制定並印發了《2011年廣州市黃埔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重點》。《工作重點》主要從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出發,圍繞改進制度建設、健全管理機制、加強行政執法、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務管理、強化行政監督問責等方面確定了28項重點工作任務,明確了責任單位,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是加強領導幹部集中學法工作。2011年,我區積極組織開展領導幹部集中學法和依法行政學習培訓工作,制定了2011年度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工作方案,舉辦了1期《行政強制法》專題講座、5期“政法幹部大學堂”學習培訓等,各部門自行組織的依法行政學習培訓達276次,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意識,提升依法辦事水平。
(二)加強制度建設,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規範性檔案管理制度。區政府制定並印發了《廣州市黃埔區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行政規範性檔案起草、審查、統一編號發布以及清理評估等制度,以黃埔信息網政務公開欄目為電子發布平台,以《黃埔報導》作為正式紙質檔案發布平台。積極推進規範性檔案科學民主制定,廣泛徵求公眾意見,充分保證公眾的參與權和知情權,不斷提高規範性檔案制定的質量和水平。
二是嚴格執行檔案審查備案制度。2011年,圍繞辛亥革命紀念館建設、城中村改造工作、產業轉型升級等重點工作,區政府制定印發了《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關於辛亥革命紀念館周邊環境整治的通告》、《黃埔區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項目專項扶持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行政規範性檔案10件,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制度支持。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嚴格依程式進行合法性審查,及時報送廣州市法制辦和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並認真落實備案審查意見。
三是深入推進規範性檔案定期評估清理工作。建立規範性檔案動態評估清理機制,對到期的規範性檔案提前進行實施情況評估分析,提出修改、廢止或重新發布意見。按照市的統一部署,開展征地拆遷、涉企及行政強制法等專項檔案清理工作,確保行政決策適用依據的合法性,保證檔案制定與全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三)規範行政決策程式,提高行政決策水平。
一是規範行政決策行為。認真貫徹落實《廣州市黃埔區實施<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辦法》,對涉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事項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堅持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決策後評估、決策監督等程式制定,進一步規範了行政決策行為。
二是做好重大民生決策的公眾參與。在重大決策作出前,採取多種方式問計於民,徵集公眾意見,吸納公眾參與。如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積極加強“三舊”改造政策宣傳,多次召開改造現場徵詢會,對確定改造方案、確定合作事項和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切實維護轉制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和集體組織的經濟利益,促進了重大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2011年10月,我區對石化南一路6號房屋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舉行公開聽證會,邀請利害關係人、居民代表、專家學者、人大代表等參加,這是《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意見(試行)》實施後,廣州市首例為單個拆遷戶舉行的聽證會,並接受媒體全過程監督報導。
(四)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落實執法責任。
一是創新執法工作機制。各執法部門結合執法工作的新形勢,不斷創新完善執法工作機制。如區公安分局積極推進派駐法制員制度,建立起覆蓋基層執法工作各環節、各流程的監督管理運行體系,規範了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兩級法制員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機關和基層的整體執法水平。各執法部門嚴格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二是強化執法交流學習機制。為規範行政執法人員法律學習培訓工作,我區制定印發了《黃埔區行政執法人員學習培訓制度》明確了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及效果套用等各方面的內容,使我區行政執法隊伍的培訓制度化、規範化、長效化。2011年,我區組織了60多名執法人員進行崗前考試,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對初任執法人員進行培訓,取得良好效果。定期組織案例分析和點評會,提高執法人員的辦案水平。如區安監局多次舉辦執法工作研討會、典型案例分析會和行政處罰模擬聽證會,搭建互動交流平台,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探討執法工作中的難點問題,進一步規範了辦案程式,提高了執法水平。
三是強化執法評議考核機制。認真組織行政執法考核工作,制定科學的執法評議考核標準,對行政執法部門實施行政處罰行為的案卷進行抽檢考評。積極穩妥地開展執法主體、行為、依據的梳理工作,制定了《廣州市黃埔區梳理行政執法依據、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方案》,結合機構改革完成後部門職能調整和最佳化的實際情況開展行政執法梳理工作,切實做到規範行政執法主體,梳理行政執法依據,分解行政執法職權,落實行政執法責任。
(五)完善行政監督機制,提高監督效能。
一是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定期向人大、政協報告和通報政府工作,廣泛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及各人民團體的意見。堅持重大事項向人大報告,每年向區人大報告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況。重視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意見辦理工作,2011年區政府共承辦區人大議案、建議69件,區政協提案、意見70件,代表、委員滿意和基本滿意率為100%。
二是加強政府內部監督和專門監督。2011年,審計部門實施審計及審計調查項目共21個,查出違規違紀金額199萬元,管理不規範金額1236萬元,提出審計意見及建議42條,被廣州市評為亞運審計工作先進區。監察部門積極開展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產業項目效能監察,強化職務犯罪預防,建立預防“三舊”改造領域職務犯罪機制。加大問責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六)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促進和諧穩定。
一是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2011年,區政府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27宗,全部予以受理並辦結。其中,通過撤銷、責令履行的方式結案的4宗,直接糾錯的比例為14.8%;通過撤回申請、和解、調解等方式結案的為3宗,間接糾錯比例為11.1%。區政府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2宗,經廣州市政府複議後維持,申請人未提出行政訴訟。區政府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2宗,其中1宗經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另1宗經協調原告撤回起訴。
二是完善社會矛盾調處工作機制。深化“三調聯動”工作成果,進一步推動調解與法律服務、綜治信訪維穩三級平台相結合,實行派駐調解與應邀調解、委託調解相結合,努力創建調解工作獨具特色的“黃埔模式”。據統計,2011年全區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排查調解民間糾紛510宗,成功率99%。受理民眾信訪事項3454件,同比下降16.43%;辦結3150件,辦結率為91.2%。處理電子信訪2657件,同比下降18.45%。95100政務電話熱線話務量29648次。2011年未發生大規模群體性上訪事件,較好地維護全區社會大局穩定。
(七)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陽光政府”建設。
一是積極推進簡政強區事權改革工作。認真梳理區承接市簡政強區下放事權61項,負有承接事權下放任務的區屬職能部門18個,垂直管理部門3個,區屬各職能部門與市直部門簽訂移交協定、委託書共55份,核定下放事項所需經費32項,接收下放事項檔案55份,組織開展事權項目對接培訓39項88人,制定下放事項辦事流程和辦事指南57項。各項對接工作已於2011年6月底完成,並已通過市的檢查驗收。
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建設。制定了《政府信息網上公開業務指引》、《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指引》、《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指引》,明確各項工作的具體操作流程,促進了信息製作、管理的規範化建設,確保信息內容的全面性、準確性和權威性。大力推進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在區政府網站建立了“黃埔區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專欄”網頁。區發改局、區國土房管分局等8個單位建立了各自的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專欄,實現了工程項目的“陽光建設”,最佳化了工程建設市場信用環境。
三是強化政務公開監督考核工作。2011年重新修訂了《廣州市黃埔區政務公開考核辦法》,定期對區屬部門和各街道的政務公開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原則上每季度檢查一次,每年度考評一次,檢查和考評結果在全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對整改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對工作中有過錯並造成不良影響的,由監察部門按規定予以處理,有效促進了工作。
四是穩步推進政務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推進街道、社區服務管理改革創新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我區街道、社區公共服務管理事項,加強街道服務管理工作調研,為做好街道政務服務中心籌建工作奠定基礎。完成區級政務服務中心(原勞動保障綜合大廳)裝修改造工程,積極推進區級政務服務中心進駐及政務服務系統開發等籌建工作。
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1年,我區依法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與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的目標,與人民民眾的期望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配套制度需進一步完善,確保制度建設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相適應;二是行政執法人員的專業素養和執法意識需進一步加強,必須堅持執法為民、依法辦事,不斷提高執法水平;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覆蓋面需進一步拓寬,對涉及民眾重大利益、與民眾密切相關的信息,應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公開,為民眾及時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區政府將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為目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等檔案精神,以行政強制法實施為契機,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積極推進法治政府、服務政府、陽光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
(一)強化學習,進一步提高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需要全體幹部統一認識,共同努力,對全體公務員的綜合法律素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區政府將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學習培訓制度,創新學習培訓機制,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律思維和法律手段管理社會經濟事務的能力。
(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進一步提高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性和合法性。一是堅持落實《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和《黃埔區實施<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辦法》,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制度,防止和糾正超越法定許可權、違反法定程式決策的行為;二是建立行政決策評估和反饋制度,事前對行政決策的成本、效益及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定期對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信息反饋;三是健全行政決策糾錯制度,通過民意測驗、抽樣調查、跟蹤反饋、評估審查等方法,及時發現並糾正行政決策制定和執行中的偏差。
(三)加強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行政強制法實施工作會議精神,以行政強制法實施為契機,進一步規範行政強制等行為,依法界定行政執法許可權,繼續梳理行政審批和社會管理服務事項,簡化最佳化流程,同時保證簡政強區下放事權合法有序辦理,提高社會管理服務效能和行政執法水平。
(四)完善考核機制,進一步提高行政監督水平。科學、合理的依法行政考核體系和切實有效的行政監督是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從全區的依法行政工作的實際出發,確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重點,明確各街道和各職能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指標,構建完整的依法行政工作考評體系。同時,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督力度,做到及時反應,及時監督。考核和監督雙管齊下,為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的推進保駕護航。
(五)創新行政複議方式,拓寬以行政救濟途徑來解決行政爭議的渠道。加強行政複議工作制度的創新,為行政爭議的解決提高更多的合法救濟途徑。全面突破書面審理為主的傳統行政複議模式,採取實地取證、詢問證人、舉行聽證、互相質證等多種形式審理行政複議案件,增強當事人對行政複議案件參與度,提高當事人對行政複議結果的滿意度。加強行政複議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增加行政複議的專業性和權威性。設立行政複議監督問責制度,由監察部門對於不執行行政複議機關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嚴格依法處理。
(六)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提高政務服務水平。以街道“一隊三中心”為載體,大力開展基層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根據我區轉制社區居民較多的實際情況,通過入戶宣傳、張貼公告、社區廣播等多種方式,搭建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暢通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和重大決策事項,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實現政府與人民民眾信息互動,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民眾的信任感。全力推進區級政務中心建設,努力實現政務管理服務水平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