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2011年,我辦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於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講話精神、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和《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為主線,堅定不移沿著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前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促進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為廣州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2011年,我辦在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圍繞本辦工作重點和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開展了積極有效的工作。
(一)積極發揮主流媒體的宣傳作用。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人民日報》、《法制日報》、《廣州日報》等媒體刊登我市法治新聞或評論50多篇;城市電視對“我市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成效”作專題報導,不斷擴大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社會影響力。
(二)積極發揮網路的傳播作用。一是積極與知名網站合作。在新浪網開通了“廣州政府法制”官方微博,每日更新,及時發布政府法制信息,認真回應網友提問,實現政民互動。是廣州首批開通政務微博的部門。目前,冬粉已達34萬,在“新浪微博政府影響力榜(司法版塊)”榜單上位列第七名;與奧一網合作舉辦“住宅加建電梯徵求意見座談會”等。二是對我辦入口網站進行升級改造,增設IPAD版和安卓手機版,並把網站遷移到市政府入口網站平台上運行,實現了與廣州市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共享,有效地實現了政民互動,網站點擊率累計達到60萬人次。
(三)積極發揮信息簡報的交流作用。向國務院法制辦、省法制辦、市委辦公廳、市府辦公廳等機關刊物報送信息189篇,被《穗府信息》、《廣州信息》等簡報採用,採用量增加了一倍。同時,認真辦好《廣州政府法制》、《廣州政府法制》(專刊)和《法制快訊》,共編髮51期,採用文稿200多篇,及時反映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動態。
(四)做好法制宣傳和政務公開工作。一是對政務工作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報導。積極搭建法制信息互動的平台,主動及時發布我辦政務信息,加快更新速度,在網上共發布法制信息(附加圖片)約530條。二是編輯發布《廣州政府法制》28期,採用文稿87篇;《法制快訊》18期,採用文稿90篇。三是按時主動公開各類檔案。四是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和材料報送,要求每月一報送、半年一總結、一年一檢查。五是輿情關注和應對。對於網路輿情,我們每天檢測兩次,每周一報,隨時掌握動態。六是督促各處室及時更新信息,同時建立了各處室的政務公開員制度,負責每月15日前上報信息公開情況,上半年共催辦落實5件網民回復。七是報送並公開我辦《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2011年上半年政務公開工作自查報告》、《2010-2011年政務公開工作自評報告》及自評分表,參與全市政務公開考評和督查。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本辦2011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53條,全文電子化達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信息1253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類的信息228條,包括廣州市政府規章和全市各部門及區縣經我辦審查公開的規範性檔案,占總體的比例為18.2%;規劃計畫類的信息2條,包括年度工作總結、工作方案及工作要點,占總體的比例為0.2%;本單位業務類信息1023條,占總體的比例為81.6%。業務類信息主要包括法治政府建設、行政立法、全市行政審批備案事項、規範性檔案審查、行政執法監督、財務信息、人事任免等方面的內容。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信息有1228條,主要包括與公眾密切相關的政府規章11項、全市各部門和區縣經審查公開的規範性檔案217件以及清理的全市行政審批備案保留取消調整的事項1000項等。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沒有屬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信息。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辦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上採用了政府網站發布、召開新聞通氣會、報紙登載等形式公布各類政務信息。同時,在網上公布了信息公開的目錄檢索及指南,為公眾查閱提供了方便。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本辦2011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件,要求公開《廣州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已按時回復並公開。
四 、諮詢情況
本辦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102次,其中接聽諮詢電話82次,接受網上諮詢20次。本辦至2011年度網站訪問量累計為638060人次。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本辦2011年度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0件;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0件,此外,本單位收到各類針對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包括信訪、舉控)0件。
六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雖然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信息分類機制不夠健全;二是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有待提高;三是互動平台的使用率不高;四是公眾參與度不夠高等。2012年,我辦將繼續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繼續改進信息公開欄目,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使信息公開工作更加規範。
七 、說明與附表
(一)其他說明:無
(二)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附表2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單位: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