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聞出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現公布廣東省新聞出版局(以下簡稱省新聞出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省新聞出版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 概述
2011年,省新聞出版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等精神,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建章立制,明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工作實踐,制定《廣東省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明確政府信息預公開內容與方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機構和職責、公開內容和屬性界定、主動公開的方式與程式、依申請公開的方式與程式以及責任追究和歸檔程式與要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章可循,各處室分工明晰,責任明確。
(二)強化安全,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檢查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印發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的通知》等規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檢查機制,進一步完善保密審查程式,做到有依據、有記錄、有審批,確保不泄密。
(三)與時俱進,實時更新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報刊、電台、電視台、網路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實時通過省政府門戶網、局入口網站、自辦刊物、新聞發布會等媒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入口網站增加“微評”功能,實現即時互動,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省新聞出版局主要通過局入口網站、報刊、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本局的政府信息。
1.省政府門戶網和省新聞出版局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1年,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省新聞出版局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與省政府門戶網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實現對接,並在9月底前上傳了所有數據。目前省新聞出版局入口網站和省政府門戶網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所發布的政府信息是同步的。2011年,共發布政府信息225條,其中,公共服務類信息70條,占31.11%;部門檔案類信息43條,占19.11%;其它類信息112條,占49.78%。公眾可通過省政府門戶網“政務公開”欄目、省新聞出版局入口網站的“政策法規”欄目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省新聞出版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1年,《中國新聞出版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日報》、廣東電視台等省內外主要媒體共播發由省新聞出版局提供的政府新聞信息300餘條。辦理局領導接受新聞媒體采(專)訪2次。
3.通過《廣東新聞出版信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作為行業簡報,《廣東新聞出版信息》主要面向與新聞出版業有關各單位。2011年,共出版《廣東新聞出版信息》12期。
4.向省檔案局提供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2011年,向省檔案局移交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15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省新聞出版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宗。2宗已向申請人公開所申請信息。1宗因申請獲取的信息依法不屬於我局公開,已依法告知申請人受理部門。申請人表示滿意。
接受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逾90人次,主要涉及省內新聞出版行政機構和出版單位等相關工作機構電話號碼、出版單位和印刷複製企業年檢工作有關規定、職稱評審安排、省內非法出版物鑑定、著作權登記等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省新聞出版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支出114元(郵寄費),全部在行政經費中列支,沒有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與省新聞出版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1年,省新聞出版局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仍然存在公開內容有待深化、便民性有待提高、互動性不強等不足。2012年,省新聞出版局將繼續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項制度,同時將採取以下措施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水平: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深化公眾參與功能,充分發揮政府網站與公眾交流溝通的“橋樑”作用。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探索與公共服務平台相結合的其他公開形式,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方便民眾及時獲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完成廣東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網上管理系統相關工作,做到及時受理、認真辦理、限時答覆,確保不出現藍牌、黃牌、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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