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文化廳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並結合廣東省文化廳(以下簡稱省文化廳)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本報告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五部分組成,內容涵蓋省文化廳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2011年,省文化廳藉助省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系統功能平台,進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廳公眾服務網站作為信息公開載體的作用,對公眾服務網站的相關模組、功能進行了最佳化改進,使得內容更豐富,操作更簡便。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廳公眾服務網共公開政府信息1170條,其中機構職能欄目共公開信息10條;規範性檔案欄目共公開信息296條;規劃計畫欄目共公開信息6條;業務工作欄目共公開信息685條;統計數據欄目共公開信息4條;其他欄目共公開信息169條。
另外,省文化廳還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省文化系統的重要政務性會議,均邀請省內主要報刊、廣播、電視台到會採訪報導。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省文化廳收到2宗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按照法定程式、時限將處理意見回復了申請人。
在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上,“便民諮詢”欄目全年共收到並回復560條信息,比上年度增加5條。
  三、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條例》雖規定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但省文化廳已決定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省文化廳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行為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五、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1年省文化廳在政府信息公開還存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不夠及時、公開渠道比較單一、相關工作機制還不完善等問題。將著重從以下方面進一步改進。
1、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發展的需要,改進廳公眾服務網的內容設定。
2、進一步完善信息發布機制,包括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辦理程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