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校與科研機構整合共建資金管理辦法
- 發布機構: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
- 印發時間:2018年8月8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0月1日
《高校與科研機構整合共建資金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於2018年8月8日印發,共十三條,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辦法發布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高校與科研機構...
為加強對山東省醫科院等科研機構與有關高校整合共建工作的領導,省政府決定成立山東省有關科研機構與高校整合共建工作領導小組。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山東省有關科研機構與高校整合共建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發布單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
1.引進的大院名校原則上以國家級科研院所、“211工程”大學、國際知名高校和科研機構、央企以及世界500強企業為主,在專業技術領域具有領先的科研優勢和發展潛力,建有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工程(技術)中心、檢測認證中心等研發機構。2.引進共建研究院所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明確的發展規劃、階段...
第一條 為加強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完善高等學校科技創新體系、強化高等學校社會服務功能,教育部有計畫、有步驟地開展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建設。為加強和規範工程中心的建設與運行管理,促進工程中心持續健康發展,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工程中心是高等學校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
科研機構與高校知識創新協同研究是指通過科研項目合作協定及合作共建研究實驗室(所)兩種模式,提高科研經濟效益,在創新協同方面有更深的影響。研究背景 隨著全球科技競爭日益加劇,知識創新體系自身的綜合性與複雜性越來越高,科研機構不得不處理多學科相互交織、多種知識相互融合的複雜技術問題。科研機構和高校知識創新...
(二)科技創新基地建設。主要指地方根據本地區相關規劃等建設的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包括依託大學、科研院所、企業、轉制科研機構設立的科技創新基地(含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以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主要指地方結合本地區...
1.機構設定 2.管理機制 四、依託單位的支持 五、主管單位的支持 六、產業化套用前景和經濟社會效益分析 七、工程中心建設計畫專家組論證意見 八、依託單位意見 九、主管部門意見 十、教育部審核意見 十一、有關附屬檔案 (有行政或法律效力的配套建設資金證明檔案;科研項目名稱、編號、來源、起止時間及其經費一覽表;...
第十八條 實驗室應深入推進科教融合,構建長效育人機制。把科技創新納入研究生培養全過程,鼓勵本科生進入實驗室進行科研訓練,推動人才培養模式和機制創新,積極與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和行業企業聯合培養創新人才,開展學生跨校交流和聯合培養。第十九條 實驗室應完善開放協同機制,廣泛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建立開放課題和...
第九條 中外雙方應積極配合,探索實行國際一流實驗室運行和管理機制。成立國際學術委員會或諮詢委員會;聘請國際一流科學家擔任實驗室負責人;逐步實行準聘-長聘制和年薪制;注重技術支撐隊伍和管理服務隊伍的建設和發展,不斷提升支撐服務水平;積極爭取國內外大型企業、科研機構積極參與實驗室建設。第三章 立項建設 ...
(二)科技創新基地建設。主要指符合本市相關規劃等建設的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包括依託大學、科研院所、企業、轉制科研機構設立的科技創新基地(含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以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主要指針對本市區域重點產業...
第三十九條履行項目承擔單位法人責任,建立健全項目管理規範,完善科技報告工作機制,加強項目過程管理、質量管理、績效管理、成果管理和安全與保密管理,依法調整項目預算,嚴格科研項目實施與資金使用日常監管。第四十條根據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結合本單位特點,開展科技諮詢與服務,與大學、其他科研機構、地方、企業...
第十六條允許涉及國有資產的新型研發機構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精簡科研儀器設備採購流程,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採購管理辦法及設備運營管理辦法,報理事會批准實施。鼓勵新型研發機構建立靈活自主的運營管理機制,對儀器設備、實驗室場地等進行開放運營,資產運營收益由機構自主安排用於建設發展。第十七條 鼓勵高校、...
結合國際一流科研機構、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推進基礎研究科教融合。(十七)建立基礎研究多元化投入機制。加大中央財政對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完善對高校、科研院所、科學家的長期穩定支持機制。採取政府引導、稅收槓桿等方式,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探索共建新型研發機構、聯合資助、慈善捐贈等措施,激勵...
落實應急管理科技聯合創新中心建設,充分聯合高校和科研機構、高科技企業、社會組織等專業團隊技術力量,共同參與應急管理信息化的研究和創新,加強關鍵技術攻關、加強先進技術融合,聚焦應急管理實戰需求,貼近應急管理實際業務場景,構建長效、開放的“產學研用”技術聯合創新發展模式。推進應急關鍵技術與裝備研究套用,加強應急安全...
據了解,軌道交通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和之前成立的全球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協同創新中心都是教育部“2011計畫”(全稱“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畫”)的重要項目,該計畫旨在積極推動協同創新,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政策項目引導,鼓勵高校同科研機構、企業開展深度合作,聯合開展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在關鍵領域取得實質性成果。據了解,...
推進大型骨幹民營企業瞄準產業關鍵共性技術,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業、行業協會等共建行業技術服務中心,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國家在科技計畫中對符合要求的研究項目給予支持。二、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多種形式的研發機構 (五)鼓勵有條件的中小民營企業自建技術(開發)中心。各地要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的基礎和需求,...
支持我省有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各類科技園區和企業與沿線國家加強多種形式的技術和人員交流,以科技合作促進民心相通,提升國際科技合作服務國家總體外交工作的能力。二、主動參與政府間合作框架下的國際科技合作 (五)主動參加政府間國際合作交流活動。利用國家政府間合作機制,鼓勵我省高校、科研單位、科技園區和企業...
整合建設一批專業公共研發服務平台,鼓勵成立研發服務聯盟,支持研發服務外包、契約研發組織等研發服務新業態的發展。支持商業模式創新,重點推進總集成總承包、研發設計、供應鏈管理、市場行銷、專業維修及再製造、電子商務、信息服務外包等發展。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聯合共建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
支持鼓勵區縣(自治縣)、特色工業園區、高校及科研院所、其他社會團體及個人建立技術轉移中心、技術服務中心等服務機構,培育建立20個市級重點技術創新服務機構。2008年重點推進5個市級重點技術創新服務機構的建設,初步建立重慶市技術市場、產學研合作網等平台,不定期舉辦高校與企業的對接交流活動。2010年建成15...
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共建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習實訓基地等工程化平台。 (十五)加強創新能力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各類研究機構、檢測機構的科研基礎設施建設,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現有科研基礎設施的基礎上,形成若干個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生物科學研究基地,加強生物科學基礎研究和套用技術開發。支持...
堅持開門立法,起草組先後赴區縣、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調研,廣泛聽取了基層意見和建議;赴上海等地學習考察,汲取了各地促進科技創新的經驗和做法;多次召開部門論證會,認真聽取了相關部門、單位意見;深入徵求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以及法律、科技界專家意見。同時,以書面和網路形式廣泛徵求了社會各界意見。起草過程...
按照科學技術人員的成長規律和不同科學技術活動的特點,改進和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對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從事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的科學技術人員進行考核評價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職稱),重點考評所產生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各類科學技術專家的推薦和選拔、人才計畫、科研項目結題和驗收,應當...
強化科技服務資源共建共享機制,鼓勵企業、高校、科研機構依託自身技術平台、科技文獻、科技信息等資源,面向行業發展提供服務,促進科技資源集聚、最佳化和開放共享。依託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網等渠道,搭建科技資源網路整合與服務平台;依託濱海國際智慧財產權交易所、文化產權交易所及各類生產力促進中心、產權交易市場,完善科技...
繼續支持民營企業申報各類政府科技計畫項目,對符合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條件的民營企業科技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對承擔國家科技計畫項目的民營企業,視財力情況通過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給予配套資助;鼓勵民營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建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技術中心等,組建多種形式的技術聯盟;引導高技術和創新平台...
進一步創新產、學、研合作機制,促進中小微型企業之間,企業與大學、科研院所之間的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支持依託中小微型企業建設高校學生實習基地和高科技體驗中心,鼓勵從國內外著名科研機構和大學中聘請名師擔任企業研發課題首席創新官。引導重點支柱產業企業與高校、科...
在改革用人制度,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方面,提出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制,由高校自主確定教學、科研、教輔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總量,自主制定崗位設定方案,自主安排執行用人計畫,自主公開招聘各類人才。適當提高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統籌使用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實施專業設定負面清單制度,允許高校在限制性目錄和預警目錄以外...
地方公辦高校的教學和科學研究機構行政負責人,可以不按照行政職級進行管理。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學校應當保障其享有相應的晉升、交流、任職、薪酬以及相關待遇。第二十二條地方公辦高校在人員編制內自主制定崗位設定方案和管理辦法,報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自主招聘錄用人員,依法訂立或者解除、終止聘用契約。...
在重點產業領域廣泛開展國際技術交流與項目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主要城市合作,鼓勵科研機構、高校院所等積極承擔和參與國際重大科技合作項目,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設立海外研發機構、全球創新中心。 4.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路徑。推動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點,吸引國內外創新成果到廣州進行二次開發、轉移轉化。主動對接...
河南省科學院自主設立的研究所、實驗室、產業研究院、中試基地等科研機構具有用人自主權、業務自主權和財務支配權。第十七條河南省科學院應當聚焦特色優勢產業的共性關鍵技術、助力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壯大新興與未來產業,與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合作,共建參建研發機構,充分...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共建法人實體的新型研發機構,引導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發團隊組建專業化的研發設計企業;支持製造業龍頭企業依託其研發設計部門,成立獨立法人的研發設計企業,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服務。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向企業提供研發設計外包服務,支持工程設計、工業設計機構向科技研發領域拓展服務。運用雲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