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補助

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政府和見習單位分擔),見習單位為其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補助
  • 定義: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政府和見習單位分擔),見習單位為其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對企業(單位)一次性吸納10人以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並按月足額發放其基本生活補助的,企業(單位)可每年向所在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助。就業見習補貼採取先墊後補貼的辦法。申請材料應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審核認定表、就業見習人員名冊及就業見習協定書、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有見習人員簽字的企業(單位)按月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見習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後,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到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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