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由來,歷史發展,國際發展,國內發展,適用人群,主要影響,公布數據,當前標準,歷年數據,測算方法,公式法,比重法,恩格爾係數法,必需品法,國際收入比例法,超必需品剔除法,生活狀況分析法,累加法,分類綜合計算法,存在問題,相關規定,
制度由來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
社會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21號)]已於2003年12月30日頒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各
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
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並報經勞動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資標準是
國家為了保護
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
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每年會隨著生活費用水平、
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由當地政府進行調整。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
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確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
恩格爾係數法。比重法是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係數,加上一個調整數。恩格爾係數法就是根據有關數據,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係數,再乘以贍養係數,加上調整數。
中國內地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均正式頒布實施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歷史發展
國際發展
最低工資制度最早產生於十九世紀末的紐西蘭、澳大利亞,其後,英國、法國、美國等資本主義國家也結合本國實際,建立了各自的最低工資制度。最低工資的產生是由於在工人的鬥爭下,政府不得不採用法律性措施,規定工人的工資不得低於某一限度,以改變工人工資水平和實際工人不斷降低的局面。隨著二十世紀工人運動的高漲和社會經濟的發展,資本主義國家很快普遍實行了最低工資制度。
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不少開發中國家也實行了最低工資制度。他們考慮到:第一,低工資不可能成就高效率工人;第二,工人實際收入低,購買力也低,勢必妨礙市場的擴大和經濟的發展;第三,工人中低收入階層如其工資收入低於維持生計,勢必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因此,有必要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以避免或減少以上問題的不利影響,實踐證明,開發中國家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只要與其本國經濟發展相適應,是與促進經濟發展不相矛盾的。
前蘇聯和東歐各國,從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以來,也先後規定了本國的最低工資收入標準或工資浮動下限。
2018年1月1日,起,巴西已經正式開始實行
米歇爾·特梅爾總統在2017年12月29日簽署的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國內發展
早在
民主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在1922年8月擬定的《勞動法案大綱》中,就提出應制定保障勞動者最低工資的保障法;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和
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央蘇維埃政府制定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明確規定要保證勞動者最低限度的工資;1948年第六次勞大明確規定最低工資要保證包括職工本人在內的兩口人的生活需要;1949年9月全國政協通過的《共同綱領》也明確規定"人民政府應按照各地企業情況規定最低工資。"1984年5月30日,國務院宣布承認
舊中國1930年批准加入國際勞工組織的26號公約。但由於種種原因,以上各次規定一直未能以法律形式貫徹落實。
1993年11月24日勞動部頒發[1993]333號《企業最低工資規定》。還制定了《關於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通知》、《工資支付規定》等配套法規。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2004年1月2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發布了《最低工資規定》,對原勞動部勞部發[1993]333號《企業最低工資規定》作了某些修正和補充。
2017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數量較去年大幅增加。據不完全統計,至少已有17個地區公布了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深圳、天津、北京的月最低工資標準≥2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份,上海、廣東、北京、天津、江蘇、浙江這6個省份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420元,為全國最高。
2019年1月1日起,重慶市兩檔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比原標準每月1500元和每月1400元提高了300元。
2019年2月,西安市對部分區縣的最低工資標準地區類別和各類區最低工資標準進行了調整。此舉旨在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新標準將從5月1日起實施。
適用人群
凡是以
工資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勞動者都應實行最低工資制度。
主要影響
我國最低工資制度實施以來,其受益面不斷擴大,全國31個省市都實施了最低工資標準。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對於保障職工的勞動權益和合法利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有利於防止和減少剋扣工人工資現象的發生,有利於貫徹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維護社會穩定;實行最低工資制度,為勞動關係中的勞動報酬部分提供了一個法律依據,有利於正確確定勞動關係,也為企業搞好內部分配提供了一個基礎。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為深化企業內部工資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據,也為加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礎。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有利於政府發揮巨觀調控的職能作用。也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截至2018年9月份,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420元,為全國最高。在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方面,北京、上海、天津、廣東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元大關,其中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為24元。
公布數據
當前標準
全國各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止2019年4月1日)
地區 | 標準實行日期 | 月最低工資標準 |
| | 第一檔 | 第二檔 | 第三檔 | 第四檔 | 第五檔 |
上海 | 2019.04.01 | 2480 | | | | |
天津 | 2017.07.01 | 2050 | | | | |
浙江 | 2015.11.01 | 2010 | 1800 | 1660 | 1500 | |
北京 | 2019.07.01 | 2200 | | | | |
山東 | 2018.06.01 | 1910 | 1730 | 1550 | | |
海南:酒店餐飲 | 2018.04.26 | 1898 | 1808 | 1665 | | |
廣東 | 2018.07.01 | 2100(廣州) 2200(深圳) | 1720 | 1550 | 1410 | |
江蘇 | 2018.08.01 | 2020 | 1830 | 1620 | | |
新疆 | 2018.01.01 | 1820 | 1620 | 1540 | 1460 | |
吉林 | 2015.12.01 | 1480 | 1380 | 1280 | | |
內蒙古 | 2015.07.01 | 1640 | 1540 | 1440 | 1340 | |
湖北 | 2017.11.01 | 1750 | 1500 | 1380 | 1250 | |
四川:擬定 | 2018.03 | 1750 | 1650 | 1550 | | |
河南 | 2017.10.01 | 1720 | 1570 | 1420 | | |
山西 | 2017.09.28 | 1700 | 1600 | 1500 | 1400 | |
福建 | 2017.07.01 | 1700 | 1650 | 1500 | 1380 | 1280 |
江西 | 2018.01.01 | 1680 | 1580 | 1470 | | |
廣西 | 2018.02.01 | 1680 | 1450 | 1300 | | |
陝西 | 2017.05.01 | 1680 | 1570 | 1480 | 1380 | |
貴州 | 2015.10.01 | 1600 | 1500 | 1400 | | |
黑龍江 | 2015.10.01 | 1480 | 1450 | 1270 | 1120 | 1030 |
雲南 | 2018.05.01 | 1670 | 1500 | 1350 | | |
寧夏 | 2015.07.01 | 1480 | 1390 | 1320 | | |
河北 | 2016.07.01 | 1650 | 1590 | 1480 | 1380 | |
西藏 | 2018.01.01 | 1650 | | | | |
遼寧 | 2018.01.01 | 1620 | 1420 | 1300 | 1120 | |
甘肅 | 2015.04.01 | 1470 | 1420 | 1370 | 1320 | |
湖南 | 2015.01.01 | 1390 | 1250 | 1130 | 1030 | |
安徽 | 2018.11.01 | 1550 | 1380 | 1280 | 1180 | |
重慶 | 2016.01.01 | 1500 | 1400 | | | |
四川 | 2015.07.01 | 1500 | 1380 | 1260 | | |
青海 | 2017.05.01 | 1500 | | | | |
海南 | 2016.05.01 | 1430 | 1330 | 1280 | | |
歷年數據
2010年11省市最低工資標準
省份 | 類別 | 月最低工資標準(元/月) |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元/小時) | 適用地區 |
湖北 | 一類 | 900元/月 | 9元/小時 | 武漢市 |
| 二類 | 750元/月 | 8元/小時 | 大冶市;十堰市市區;宜昌市市區;襄樊市市區;荊州市市區;孝感市市區;黃岡市市區;荊門市市區;鄂州市;隨州市市區;仙桃市;潛江市。 |
| 三類 | 670元/月 | 7元/小時 | 丹江口市、宜都市、當陽市、枝江市、棗陽市、宜城市、老河口市、石首市、洪湖市;漢川市、應城市、雲夢縣、安陸市;浠水縣、武穴市、黃梅縣;鐘祥市、京山縣、沙洋縣;鹹寧市市區、嘉魚縣、赤壁市;廣水市、隨縣;天門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 |
湖北 | 四類 | 600元/月 | 6.5元/小時 | 陽新縣;房縣、竹山縣、竹谿縣、鄖西縣;興山縣、秭歸縣、遠安縣、長陽縣、五峯縣;南漳縣、保康縣;大悟縣、孝昌縣;紅安縣、麻城市、羅田縣、英山縣、蘄春縣、團風縣;通城縣、崇陽縣、通山縣;鹹豐縣、巴東縣、宣恩縣、來鳳縣、鶴峯縣;神農架林區。 |
吉林 | 一類 | 820元/月 | 6.3元/小時 | 市區 |
| 二類 | 780元/月 | 6元/小時 | 吉林、松原市區和延吉市 |
| 三類 | 730元/月 | 5.6元/小時 | 四平、遼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區和琿春市 |
吉林 | 四類 | 680元/月 | 5.2元/小時 | 長白山管委會和其他縣 (市) |
福建 | 一類 | 900(元/月) | 9.6(元/小時) | 思明區、湖裡區、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 |
| 二類 | 800(元/月) | 8.5元/小時 | 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福清市、長樂市、薌城區、龍文區、龍海市、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晉江市、南安市、石獅市、惠安縣、荔城區、城廂區、涵江區、秀嶼區 |
| 三類 | 700(元/月) | 7.5元/小時 | 閩侯縣、連江縣、平潭縣、漳浦縣、雲霄縣、詔安縣、東山縣、平和縣、南靖縣、長泰縣、華安縣、安溪縣、德化縣、永春縣、三元區、梅列區、永安市、沙縣、仙遊縣、延平區、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甌市、新羅區、漳平市、蕉城區、福安市、福鼎市 |
福建 | 四類 | 600(元/月) | 6.5(元/小時) | 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清流縣、寧化縣、建寧縣、泰寧縣、明溪縣、將樂縣、尤溪縣、大田縣、建陽市、順昌縣、浦城縣、光澤縣、松谿縣、政和縣、永定縣、上杭縣、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霞浦縣、壽寧縣、周寧縣、柘榮縣、古田縣、屏南縣 |
廣東 | 一類 | 1030元/月 | 9.9元/小時 | 廣州 |
| 二類 | 920元/月 | 8.8元/小時 | 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
| 三類 | 810元/月 | 7.9元/小時 | 汕頭、惠州、江門 |
| 四類 | 710元/月 | 6.9元/小時 | 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 |
廣東 | 五類 | 660元/月 | 6.4元/小時 | 執行四類市的部分縣(縣級市) |
山西 | 一類 | 850元/月 | 9.3元/小時 | 太原市迎澤區、尖草坪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小店區、古交市,大同市城區、礦區、南郊區,陽泉市城區、礦區、郊區,長治市城區,晉城市城區、澤州縣,朔州市朔城區 |
| 二類 | 780元/月 | 8.6元/小時 | 太原市清徐縣,大同市新榮區,長治市郊區、潞城市、晉城市高平市,朔州市平魯區、懷仁縣,忻州市忻府區、原平市,呂梁市離石區、孝義市、汾陽市,晉中市榆次區、介休市,臨汾市堯都區、侯馬市、霍州市,運城市鹽湖區、永濟市、河津市 |
| 三類 | 710元/月 | 7.8元/小時 | 太原市陽曲縣,大同市左雲縣、渾源縣、大同縣,陽泉市盂縣、平定縣,長治市長治縣、襄垣縣、屯留縣、黎城縣,晉城市陽城縣、沁水縣、陵川縣,朔州市山陰縣、應縣,忻州市定襄縣、代縣、寧武縣,呂梁市交口縣、交城縣、文水縣,晉中市靈石縣、左權縣、和順縣、昔陽縣、壽陽縣、太谷縣、祁縣、平遙縣,臨汾市翼城縣、襄汾縣、洪洞縣、古縣、汾西縣、吉縣、鄉寧縣、蒲縣、隰縣,曲沃縣,運城市臨猗縣、稷山縣、絳縣、新絳縣、芮城縣 |
山西 | 四類 | 640元/月 | 7元/小時 | 太原市婁煩縣,大同市陽高縣、廣靈縣、天鎮縣、靈丘縣,長治市平順縣、沁縣、武鄉縣、沁源縣、壺關縣、長子縣,朔州市右玉縣,忻州市繁峙縣、神池縣、五寨縣、河曲縣、保德縣、偏關縣、岢嵐縣、靜樂縣、五台縣,呂梁市興縣、方山縣、嵐縣、臨縣、中陽縣、柳林縣、石樓縣,晉中市榆社縣,臨汾市大寧縣、永和縣、安澤縣、浮山縣,運城市聞喜縣、平陸縣、垣曲縣、夏縣、萬榮縣 |
寧夏 | 一類 | 710元/月 | 7.6元/小時 | 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 |
| 二類 | 660元/月 | 7.2元/小時 | 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 |
寧夏 | 三類 | 605元/月 | 6.8元/小時 | 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吳忠市紅寺堡區 |
江蘇 | 一類 | 960元/月 | 7.8元/小時 | 南京市區、無錫市區、常州市區、蘇州市區、南通市區、鎮江市區 |
江蘇 | 二類 | 790元/月 | 6.4元/小時 | 溧水縣 、高淳縣、徐州市區、金壇市、溧陽市、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連雲港、淮安、鹽城、大豐市、東台市、揚州市區、泰州市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 |
江蘇 | 三類 | 670元/月 | 5.4元/小時 | 新沂市、銅山縣、豐縣、沛縣、 邳州市、睢寧縣、灌南縣、灌雲縣、東海縣、贛榆縣、楚州區、淮陰區、漣水縣、洪澤縣、盱眙縣、金湖縣、建湖縣、射陽縣、阜寧縣、濱海縣、響水縣、江都市、儀征市、高郵市、寶應縣、靖江市、姜堰市、興化市、泰興市、宿豫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
浙江 | 一類 | 1100元/月 | 9元/小時 | |
| 二類 | 980元/月 | 8元/小時 | |
| 三類 | 900元/月 | 7.3元/小時 | |
浙江 | 四類 | 800元/月 | 6.5元/小時 | |
山東 | 一類 | 920元/月 | 9.6元/小時 | |
| 二類 | 760元/月 | 7.8元/小時 | |
山東 | 三類 | 600元/月 | 6.5元/小時 | |
上海 | | 1120元/月 | 9元/小時 | |
天津 | | 920元/月 | 8.8元/小時 | |
河南 | 一類 | 800元/月 | 9元/小時 | 鄭州市:市區(含上街區)、新鄭市、滎陽市、鞏義市、新密市、登封市;洛陽市:市區(含吉利區)、新安縣、欒川縣、偃師市;平頂山市:市區(含石龍區)、舞鋼市;安陽市:市區;鶴壁市:市區;新鄉市:市區;許昌市:市區、長葛市;三門峽市:市區、義馬市、澠池縣、靈寶市;濟源市 |
| 二類 | 700元/月 | 7.9元/小時 | 中牟縣、開封市區、伊川縣、孟津縣、宜陽縣、洛寧縣、嵩縣、汝陽縣、汝州市、寶豐縣、郟縣、林州市、湯陰縣、安陽縣、淇縣、輝縣市、新鄉縣、焦作市區、修武縣、武陟縣、沁陽市、孟州市、博愛縣、溫縣、濮陽市區、禹州市、鄢陵縣、許昌縣、襄城縣、漯河市區、舞陽縣、臨潁縣、陝縣、盧氏縣、南陽市區、、商丘市區、永城市、信陽市區、周口市區、項城市、駐馬店市區 |
| 三類 | 600元/月 | 6.8元/小時 | 開封縣、蘭考縣、杞縣、尉氏縣、通許縣、葉縣、魯山縣、內黃縣、滑縣、長垣縣、衛輝市、延津縣、獲嘉縣、原陽縣、封丘縣、濬縣、濮陽縣、清豐縣、范縣、台前縣、南樂縣、淅川縣、南召縣、唐河縣、社旗縣、方城縣、西峽縣、桐柏縣、鎮平縣、新野縣、內鄉縣、鄧州市、民權縣、虞城縣、睢縣、夏邑縣、寧陵縣、柘城縣、 羅山縣、商城縣、淮濱縣、光山縣、固始縣、息縣、新縣、潢川縣、鹿邑縣、西華縣、扶溝縣、沈丘縣、鄲城縣、商水縣、太康縣、淮陽縣、確山縣、西平縣、汝南縣、正陽縣、泌陽縣、平輿縣、上蔡縣、新蔡縣、遂平縣 |
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
2017年6月份以來,天津、青海等地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天津宣布從2017年7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950元調整為每月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9.5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20.8元。
青海決定從2017年5月1日起,將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西寧市、海東市1250元/月人,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1260元/月人,海西州、果洛州、玉樹州1270元/月人,全省統一調整為1500元/月人。
至此,2017年以來,至少已有上海、深圳、陝西、山東、青海、福建、天津等7個地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此前,從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90元調整到2300元;從5月1日起,陝西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680元/月;從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2130元/月,山東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810元;從7月1日起,福建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1700元。
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
2018年1月1日起,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調至最高1620元/月。西藏將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1400元,調整為1650元。廣西最低工資標準調至最高1680元/月。江西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區域調至1680元/月。安徽省最低月工資標準分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4檔,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16元、14元、13元、12元4檔。
現上海、深圳、天津、北京4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均超過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300元為全國最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
國際標準
最低工資的國際標準是由
國際勞工組織提供的。國際勞工組織自
1919年成立起,一直對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特別關注。國際勞工組織在總結世界各國確定最低工資的重要經驗的基礎上,在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公約和建議書中,有關最低工資問題制定了明確的
條款。國際勞工組織在各國建立最低工資制度的過程和社會發展過程中,曾起過不可忽視的作用。
在國際勞工組織的成立宣言中指出,需要有“足夠生活工資的條款”。
1928年,第11屆國際勞工大會上通過了關於建立最低工資制度確立辦法的第26號公約和第30號建議書。
1944年通過的
費城公告中,國際勞工大會特彆強調保證“所有職工最低生活工資”的重要。
1948年
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人權宣言中指出,任何人都有享受公平合理的勞動報酬的
權利,以保證勞動者和其家人具有人的尊嚴。1949年還通過了工資保護條約第95號和建議書第85號;
1951年,在第34屆國際勞工大會又專門通過了關於在
農業中建立最低工資確定辦法的第99號公約和第87號建議書。1951年還通過了同酬條約第100號和建議書第90號。
1970年,第54屆國際勞工大會再次通過了面向開發中國家特別推薦建立最低工資確定辦法的第131號公約和第135號建議書。135號建議書提出:“確定最低工資,應當
成為旨在戰勝
貧困、保證滿足全體工人及其家庭需要的政策內容之一”。“確定最低工資的根本目的是為工資勞動者得到可容許扔最低水平工資提供必要的社會保護”在國際勞工局的推動之下,最低工資制度作為
國家干預分配,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的一種法律制度為國際社會所公認。
國際間最低工資問題的研究很快表明,任何試圖在世界範圍內建立一個統一的最低工資率的想法都不現實。如果國際最低工資率以最低水平國家的工資為基礎,對高
工資標準的國家則沒有作用;如果以較高標準國家的工資為基礎,低度水平或較高標準國家的工資為基礎,低水平或中等水平國家則無法達到。因此,國際勞工大會決定製定有關最低工資的一般原則和方法,第131號條約列舉了在決定最低工資水平時需要考慮的因素。這些因素是:
(一)根據國家的一般工資水平,生活費用,社會保障福利和其它階層人員的相對生活標準,最低工資要能滿足職工和其家庭成員的生活需要。
(二)要考慮與之相關的經濟因素,包括經濟發展的水平,
勞動生產率水平以及實現和保持高的就業水平。不難看出,國際上確定最低工資的標準一般考慮城市居民生活費用支出、平均工資、勞動生產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確定最低工資的基本目的是為了維持工人身體健康以取得勞動效能所需要的最低生活水平。要確定最低工資,值得注意的要點是:“最低生活標準”的含義,以確定出一個合適的最低工資水平。一些國家的法律對最低工資作了這樣的規定:它要能滿足職工本人對物質產品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正常需要,同時要能夠維持其家庭成員的生存。
測算方法
公式法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應考慮的因素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
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
職工個人繳納
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為:
M=f(C、S、A、U、E、a)
M 最低工資標準;
C 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用;
S 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A 職工平均工資;
U 失業率;
E 經濟發展水平;
a 調整因素。
注意事項
最低工資不包含:
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1、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一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最低工資不包含:
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一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
比重法
比重法是目前
中國各地區在確定最低工資方案時使用最多的方法。該方法的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先根據本地區家計調查資料,確定本地區整個城鎮勞動者家庭中一定比例的人均最低收入戶為貧困戶,統計出貧困戶人均生活費支出水平,作為職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費;然後乘以職工平均贍養係數,得出贍養人口所需生活費用;再適當考慮勞動者教育和訓練等費用,加總得出最低工資額。計算出月最低工資標準後,再考慮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社會救濟金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就業狀況、經濟發展水平等,進行必要的修正,得出最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其計算公式為:
最低工資標準=低收入戶的人均消費支出×人均贍養係數 調整因素a
其中:調整因素a主要包括職工個人繳納
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社會救濟金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就業狀況、經濟發展水平等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影響因素。
例如:通過統計調查,某地區最低收入組人均每月生活費支出為297元,每一就業者贍養係數為1.91。
按比重法計算得出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
月最低工資標準=297×1.91 a=567.27 a(元)
得出月最低工資標準後,則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20.92÷8)×(1 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 浮動係數)。
恩格爾係數法
恩格爾係數是指食品消費支出占全部消費支出的比重,若能確定
恩格爾係數,則可以用來測定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方法就是根據
中國營養學會提供的最低營養標準,確定滿足勞動者最低飲食需要的主要食物的項目和消費量,乘以各地區相應項目的
市場價格,加總求出勞動者用於飲食需要的主要食物的項目和消費量,乘以各地區相應項目的
市場價格,加總求出勞動者用於飲食的最低費用;再除以已定的恩格爾係數,得出職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費;用職工平均贍養人口係數第六以職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費,得出贍養人口費用;最後把職工本人最低生活費用、贍養人口費用與一定量的教育訓練等費用相加,即為最低工資額。其計算公式為:
最低工資標準=滿足營養標準的食品支出額/已定的恩格爾係數×人均贍養係數 調整因素a
其中:調整因素a內容與比重法相同。
例如:通過統計調查,某地區每一就業者贍養係數為1.91,最低食物費用為156元,恩格爾係數為0.525。
按恩格爾係數法計算得出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
月最低工資標準=156÷0.525×1.91 a=567.54 a(元)
必需品法
又稱為實際計算法或菜籃子法。此方法利用勞動者家庭調查資料,求出滿足居民最低生活所需
個人消費品的主要項目和消費量,然後乘以該地區相應的市場價格,最後將此費用加上一定的教育訓練等費用,得出最低
工資總額。其計算公式為:
最低工資標準=人均購買生活必需品支出額×人均贍養係數 調整因素這種方法具體實施時,首先必須確定一張生活必需品清單。確定生活必須品清單可以由專家確定,但是專家的確定也存在一些弊端,即有可能由於專家缺乏低收入者的社會生活體驗,造成脫離實際。或者可以採用公眾調查的方法確定必需品,選擇與個人消費相關的項目讓被調查者回答。例如:哪些項目是所有成年人缺一不可的?哪些生活用品是有需求但不是不可或缺的?根據調查結果確定必需品清單,然後由此清單確定人均購買生活必需品支出額。
國際收入比例法
此種方法是
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提出的計算貧困線的方法,後來人們用來計算最低工資。一個國家或地區社會平均收入的40%-60%作為這個國家或地區的貧困線,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線。據此通過統計得出某地區的職工的平均收入,然後相應地乘以40%-60%之間的係數,從而確定為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例:通過統計調查,得出
廣州市2002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00元,按照國際上一般月最低工資標準相當於月平均工資的40-60%,則該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範圍應在720元-1080元之間。
超必需品剔除法
該方法根據住房消費調查資料,從職工全部消費支出中逐一剔除那些超必需品,將剩餘部分作為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再乘以職工平均贍養係數,用計算公式為:
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平均消費支出-平均超必需品消費支出)×職工平均贍養係數 調整因素a
在此方法中,超必需品的確定是根據消費商品的需求彈性係數,把需求彈性係數大於1的定義為超必需品。
生活狀況分析法
生活狀況分析法又稱生活形態法或"剝奪指標法"。該方法的理論依據源於研究貧困學者
湯森提出了一套剝奪指標,湯森通過收入與剝奪指數的關係研究,發現了"貧困門檻"的存在。他首先從人們的生活方式、消費行為等"生活形態"入手,提出一系列有關貧困家庭生活形態的問題,讓被調查者回答,然後選擇出若干"剝奪指標",再根據這些剝奪指標和被調查者的實際生活狀況及消費和收入,求出貧困線,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線。在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基礎上,加調節因素a,即為職工的最低工資。其計算公式為:
最低工資標準=貧困戶人均收入(貧困門檻)×人均贍養係數 調整因素a
累加法
累加法是一種收入比例法,它是通過統計調查出某地區的
職工工資,然後確定達到某一累積機率的工資額,以此作為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的職工工資次數分布列的累積機率的25%確定為最低工資標準,通過抽樣調查,得知廣州市2002年職工月工資的上四分位數工資為900元,則最低工資標準可確定為900元。
分類綜合計算法
所謂的分類綜合法是國內研究者提出的確定貧困線的方法,確定最低工資時對此方法的借鑑,形成了確定最低工資的分類綜合計算法。此方法將國際上比較常見的確定最低工資的5種方法,即必需品法、恩格爾係數法、平均數法、累加法和生活狀況分析法加以綜合套用,從而確定最低工資。
分類綜合計算法的具體操作步驟為:
(1)選擇調查點。在制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確定一些有代表性的區域作為調查點。用“生活形態法”確定“貧困的一群”。
(2)確定生活形態的剝奪指標和生活必需品清單。其確定方法是民主討論和抽樣調查相結合。最後確定表示
貧困戶生活形態的指標(剝奪指標);然後,用最後確定的生活形態指標篩選出符合貧困戶生活形態的被調查戶,並進一步尋求以下答案:貧困戶所占比例(貧困面),貧困戶的職業構成、
性別構成和年齡構成,一般市民和貧困戶的收入狀況。為以後的逐年調整做好準備。
(3)用"市場菜藍法"確定生活必需品清單和最低工資標準。根據以上確定的生活必需品,乘以該地區相應的市場價格,計算出購買這些消費品所需的費用,以此作為職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費;再乘以職工平均贍養係數,得出贍養人口費用;最後將以此費用加上一定的教育訓練等費用,得出最低工資額。
(4)由以上數據求出收入比例和恩格爾係數,使今後每年的調整得以用更簡便的方法進行。根據調查獲得的數據,用收入比例法調整,用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除以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對最低工資進行調整。
存在問題
最低工資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發揮最低工資標準的
巨觀調控作用不夠;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測算制定不夠
科學合理;尚未形成與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相適應的最低工資調整機制;對最低工資制度的宣傳力度不夠;最低工資的立法層次較低,需提高立法層次,增強最低工資的強制性。
相關規定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
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21號 )]已於2003年12月30日頒布。
一、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
二、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式並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後,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準。
三、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係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四、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五、國家、省對相關勞動定額標準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勞動定額標準計算勞動者工資。暫時沒有相關勞動定額標準的,用人單位必須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並據此確定基本計件單價和超額計件單價。基本計件單價應根據法定工作時間內絕大多數勞動者能夠完成的正常勞動量確定。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按基本計件單價計算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六、下列各項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畫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七、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一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