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巨觀調控是國家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對國民經濟進行的一種調節與控制,是保證
社會再生產協調發展的必要條件,是
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職能。
在市場經濟中,商品和服務的供應及需求是受價格規律及自由市場機制所影響。市場經濟帶來經濟成長,但會引發
通貨膨脹,而高潮後所跟隨的衰退卻使經濟停滯甚至倒退,這種周期波動對
社會資源及生產力都構成嚴重影響。所以巨觀調控是著重以整體社會的經濟運作,透過人為調節供應與需求;保持國民經濟的適度增長率;合理調整產業結構;保持物價總水平的基本穩定;實現勞動力的充分就業;公平的收入分配;國際收支平衡。
經濟學家理解這個詞就是巨觀經濟政策。但實際套用上,它的含義是模糊的,上世紀八十年代,有經濟研究部門叫巨觀調節部,表明在當時的經濟形勢下對巨觀調節還有一點敬畏,後來改稱了“巨觀調控”,好像我們對經濟的控制越來越加強了。巨觀調控最近一段時間又演變為一個長期的
巨觀經濟政策,在任何時候都要存在。這種提法把“巨觀調控”的意思模糊了,因為巨觀經濟政策在經濟學上就是短期的。
地位
含義
巨觀調控是國家運用計畫、法規、政策、道德等手段,對經濟運行狀態和
經濟關係進行干預和調整,把微觀
經濟活動納入國民經濟巨觀發展軌道,及時糾正經濟運行中的偏離巨觀目標的傾向,以保證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調控特點
國家機關,主要是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巨觀而不是微觀,間接而不是直接。
調控原因
首先,
市場調節不是萬能的。有些領域不能讓市場來調節,有些領域不能依靠市場來調節。
其次,即使在市場調節可以廣泛發揮作用的領域,市場也存在著固有的弱點和缺陷,包括自發性、盲目性、滯後性。
最後,巨觀調控有利於幫助人們認識市場的弱點和缺陷,保證
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
調控目標
巨觀調控的目標:保持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基本平衡 , 彌補市場調節的不足 。從而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
國際收支平衡。
調控領域
巨觀調控是對整個市場經濟的調控,調控的領域自然是整個市場經濟。著重關注以下方面。
1、有關國家整體經濟布局及國計民生的重大領域。
凡是涉及國家整體
經濟布局,就是巨觀經濟調控法要監管、調整的問題。另外,有關國計民生的重大產業,或者涉及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也是巨觀經濟調控法所要干預的領域。
將巨觀經濟調控界定在容易產生“市場失靈”的經濟領域,體現巨觀經濟調控的重要作用。
3、私人的力量不願意進入的領域
對私人的力量不願意進入的或者單個私人的力量難以辦好的方面,政府需要直接進入或者以適當的方式促成私人進入。
基本原則
1、國家統一決策原則
凡是關於國家巨觀經濟調控的決策應當統一歸屬於國家的權利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在擬定關於國家
巨觀經濟政策或者行政法規後應當報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實施。
2、社會經濟發展總體平衡原則
市場經濟發展必然帶來發展不平衡的問題,而巨觀經濟調控則是要解決這種不平衡。
3、協調原則
4、引導鼓勵原則
5、預期原則
基本方法
一、頒布實施巨觀經濟調控基本法律 僅有憲法的根本性規定顯然不足,還必須將憲法的規定落到實處,因此,制定統一的國家巨觀經濟調控法或者某方面單行方面單行的巨觀經濟調控法顯得十分必要。
二、制定臨時措施法
“臨時措施法”不但使政策具有了法律的強制性的效力,也使法律法規吸取了政策的靈活性。
三、頒布指引性政策和實施優惠政策
四、提供信息服務和勸導服務
五、懲罰違法行為予以糾偏
儘管政策是引導性為主,但是違反政策也應受到一定的“懲罰”。這種“懲罰”可以體現為無法獲得國家給予的鼓勵或者實際的優惠,也可以體現為在競爭中因不符合巨觀調控方向,沒有優勢而競爭失利。
主要目標
③科學地編制各項經濟計畫,使經濟計畫建立在有充分科學根據的基礎上,使其在中長期的資源配置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彌補完全依靠
市場配置資源的不足。
促進經濟成長
經濟成長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持續快速的經濟成長是實現國家長遠戰略目標的首要條件,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首要條件。因此,促進經濟成長是巨觀調控的最重要的目標。促進經濟成長是在調節
社會總供給與
社會總需求的關係中實現的。因此,為了促進經濟成長,政府必須調節社會總供給與社會總需求的關係,使之達到基本平衡。
穩定物價
在
市場經濟中,價格的波動是價格發揮調節作用的形式。但價格的大幅度波動對經濟生活是不利的。如果物價大幅上升和
通貨膨脹,會刺激盲目投資,重複建設,片面追求數量擴張,經濟效益下降;如果物價下降和
通貨緊縮,則會抑制投資,生產下降,失業增加。在社會主義市場經 濟條件下,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由市場決定,但政府可以運用貨幣等
經濟手段對價格進行調節,必要時也可以採用某些
行政手段(如制止
亂漲價、打擊
價格欺詐),以保持價格的基本穩定,避免價格的大起大落。
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國際收支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之間由於各種交易所引起的貨幣收付或以貨幣表示的財產的轉移。
巨觀經濟層面的流動性
流動性過剩從巨觀經濟層面來看,表現為貨幣供應量M2增長過快。當前中國的貨幣政策主要盯住的是廣義貨幣供應量M2。M2包括流通的貨幣、銀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儲蓄存款,以及非銀行金融機構持有的客戶保證金(2001年開始納入M2)。我國貨幣供應量一直呈增長趨勢,2000—2006年貨幣供應量平均增幅達17%,2005年我國貨幣供應量(M2)為29,88萬億元,2006年貨幣供應量(M2)為34,56萬億元,到2007年二季度末,我國貨幣供應量(M2)達到37,78萬億元。以與經濟成長關係密切的廣義貨幣供應量為衡量指標,1996-2006年間我國巨觀經濟層面流動性過剩的規模約為4.8萬億元,其中,2003-2006年間所產生的流動性過剩規模約為3.5萬億元,占流動性過剩總規模的72%。
增加就業
就業是民生之本,是人民民眾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徑。就業的情況如何,關係到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關係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係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關係到實現全體人民的
共同富裕。促進充分就業是我國政府的責任。我國面臨嚴峻的就業形勢,一方面勞動供給數量龐大,另一方面勞動力需求顯得有限。因此必須堅持實行促進就業的長期戰略和政策,長期將增加就業的巨觀調控目標落到實處,並嚴格控制人口和勞動力增長。就業的增加取決於經濟成長速度和經濟成長的
就業彈性。要增加就業,首先要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增長,這是增加就業的基礎。同時還必須提高就業彈性。為了提高就業彈性,要積極發展
勞動密集型產業、第三產業、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要大力推進城鎮化,加快小城鎮建設。
調控手段
國家巨觀調控的手段分為經濟手段、
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包括
財政政策和計畫,經濟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政策;法律手段有時是政府制定的經濟法規;行政手段則是政府發布的經濟命令。
經濟手段
法律手段
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運用經濟法規來調節
經濟關係和
經濟活動,以達到巨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通過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護公有財產、個人財產,維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各個經濟組織和社會成員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各種經濟組織之間橫向和縱向的關係,以保證經濟運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內容包括經濟司法和經濟立法兩個方面。經濟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機關制定各種經濟法規,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經濟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機關按照法律規定的制度、程式,對經濟案件進行檢察和審理的活動,維護市場秩序,懲罰和制裁經濟犯罪。
行政手段
這是依靠行政機構,採取強制性的命令、指示、規定等行政方式來調節
經濟活動,以達到巨觀調控目標的一種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權威性、縱向性、無償性及速效性等特點。社會主義
巨觀經濟調控還不能放棄必要的
行政手段。因為計畫手段、經濟手段的調節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計畫手段有相對穩定性,不能靈活地調節經濟活動;經濟手段具有短期性、滯後性和調節後果的不確定性。當計畫、經濟手段的調節都無效時,就只能採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當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係失調或社會經濟某一領域失控時,運用行政手段調節將能更迅速地扭轉失控,更快地恢復正常的經濟秩序。當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規的手段,不可濫用,必須在尊重客觀
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加以運用。如政府下令關閉污染嚴重的小煤窯、小油田等.
突破
中國巨觀調控現在面臨著"兩難",即既要保增長又要防通脹:一方面,美國經濟不景氣,失業率仍然高居不下,歐債危機繼續演繹且不知會向哪兒發展。外部環境的影響會使中國經濟會像08年那樣增長速度下滑,另一方面,雖然我們預計今年CPI漲幅會在4%左右,範圍放寬點在3%-5%,但要警惕通脹仍有反彈的可能。
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國際上,歐洲主權債務危機以及美國經濟復甦緩慢,使得他們財政困難,難以在財政政策上有所作為,且利率已很低,很難在利率方面實施刺激政策,現在只能夠採取量化寬鬆的對策拯救經濟,這樣會加強貨幣的供給,必然在一定時期之後會對我們帶來通貨膨脹的影響。
國內方面,中國為應對08年金融危機放鬆了貨幣政策,雖然2011年我們採取了穩健的貨幣政策,也僅僅是控制了新增貨幣的過快增長,但我們已經存量比較多的貨幣問題還在那裡,也會形成一定的壓力,這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夠逐步地緩解過來。
解決"兩難"問題需要堅持統攬全局、統籌兼顧。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一方面,由於外部環境還沒發生大的變化,因此要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避免出現巨觀政策的急速轉向和過激調整,導致巨觀經濟運行出現大起大落;另一方面要密切跟蹤分析國際國內經濟環境各方面發生的各種苗頭性、傾向性、趨勢性變化,加強預研和預測,增強調控的針對性、靈活性、前瞻性,及時採取必要應對措施進行微調。這樣能夠有效保證在穩定的基礎上實現發展,在"兩難"問題面前求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