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就業見習管理辦法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1年3月1日印發珠海市就業見習管理辦法.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就業見習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3月1日
  • 實施時間:2021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就業見習工作,幫助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積累工作經驗,提升就業能力,根據《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和珠海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2年內尚未就業的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失業青年是指16-24歲失業青年。
  就業見習,是指上述人員到本市認定的就業見習單位進行短期全日制就業適應性訓練。
  第三條 就業見習堅持個人自願參加、政府扶持幫助、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應與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定書,不建立勞動關係。
  第四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統籌規劃全市就業見習工作,確定和適時調整見習崗位規模;各區(功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就業見習工作,包括見習單位認定、見習崗位開發和見習人員備案管理等,並按要求開展年度見習工作。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就業見習單位:
  (一)在本市登記註冊的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能提供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和業務內容的見習崗位。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本市企業(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1.符合本市產業導向且具有一定發展潛力,生產經營正常,管理規範;
  2.有專設的人力資源管理機構,能有效開展見習訓練管理;
  3.企業和在職職工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和參加社會保險,嚴格遵守國家對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方面的有關規定;
  4.能持續提供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和業務內容的見習崗位;
  見習單位當期接收見習人員數不得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的30%。
  第六條 符合條件的見習單位,可登錄“珠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台”,向註冊地所屬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並上傳下列材料:
  (一)《珠海市就業見習單位申請表》;
  (二)就業見習管理方案。
  第七條 各區(功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受理申請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公示5日無異議的,認定為“就業見習單位”,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見習單位應及時把已開發的見習崗位上報“珠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台”。各區(功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審核通過的崗位,應及時對外發布信息,並根據實際需要組織供需交流會,動員符合條件人員參加。
  第九條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可登錄“珠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台”就已發布的見習崗位提出申請,也可通過線下交流等各種方式與見習單位進行雙向選擇。
  第十條 見習單位應當在與符合條件的見習人員簽訂或終止(含期滿或留用)見習協定的5日內,登錄“珠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台”備案見習人員相關信息。在見習期間變更見習崗位、見習時間等事項的,也應及時備案。
  第十一條 見習單位應當與見習人員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就業見習協定書》。見習協定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見習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見習人員的姓名、住址、畢業院校;
  (二)見習期限;
  (三)見習計畫安排;
  (四)崗位職責;
  (五)見習期間待遇發放;
  (六)見習單位和見習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七)見習協定的解除條件;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二條 見習單位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提供合適的見習崗位、必要的見習條件和安全健康的見習環境;
  (二)配備相關工種崗位訓練的設施、設備和見習指導人員;
  (三)對見習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技能培訓;
  (四)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五)見習協定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見習期間見習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見習單位可終止見習協定:
  (一)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
  (二)由於患病或已落實工作單位不能繼續參加就業見習的;
  (三)不遵守見習單位規章制度且教育無效的;
  (四)因本人過失或不服從見習單位管理,給見習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五)本人不願意繼續從事就業見習的。
  第十四條 見習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見習人員可終止見習協定:  
  (一)見習期間未按規定為見習人員按時足額發放見習待遇和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
  (二)未按照協定約定提供見習崗位和條件的;
  (三)安排見習人員從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隱患工作的;
  (四)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見習人員工作的;
  (五)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見習人員人身安全的;
  (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
  第十五條 就業見習期一般為3至12個月,具體時間由見習單位與見習人員自行商定。每名見習人員只能參加一次就業見習。
  第十六條 見習單位應為見習人員提供每月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就業見習待遇,並可按珠海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等相關規定申請補貼。鼓勵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額外提供一定工作、生活、交通等經濟補助。有條件的見習單位可為見習人員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條件。
  第十七條 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人員,並可按珠海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等相關規定申請補貼。
  見習人員見習期間或者期滿後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見習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契約,並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契約約定的崗位與見習崗位一致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見習期滿見習單位不錄用見習人員的,應在終止就業見習協定時出具《就業見習鑑定表》。
  見習期滿仍未實現就業的見習人員,由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繼續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就業。
  第十八條 見習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見習單位資格:
  (一)一年內未能提供就業見習崗位的;
  (二)見習單位未履行相應職責或未遵守本辦法有關規定,拒不整改或經整改後仍不達標的;
  (三)被見習人員投訴並經核查屬實,拒不整改或經整改後仍不達標的;
  (四)出現其他應取消見習單位資格的情形。
  對取消資格的見習單位,自資格被取消之日起1年內,不再受理其見習單位認定的申請。
  第十九條 就業見習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就業見習工作,幫助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積累工作經驗,提升就業能力,我局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擬定了《珠海市就業見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辦法》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辦法》的目的和必要性
  2017年,我局與團市委聯合出台《關於印發珠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辦法的通知》(珠人社〔2017〕102號,以下簡稱珠人社〔2017〕102號文),對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時間的轉移,珠人社〔2017〕102號文已過3年有效期,且部分條款已不適應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如政策覆蓋面過窄,未將畢業2年內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納入就業見習範圍等,使政策無法真正發揮作用,達到很好的實施效果。因此,為使更多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受益,緩衝當前的就業壓力,達到見習人員、用人單位、政府“三方共贏”的目的,有必要重新起草《辦法》,加強就業見習工作,幫助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提高就業能力,儘快實現就業。
  二、制定《辦法》的主要依據
  (一)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
  (二)關於印發2020屆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就函〔2020〕1號)
   (三)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科技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國資委 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 廣東省徵兵辦印發關於推進2020年廣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教畢〔2020〕6號)
  (四)關於進一步規範和最佳化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珠人社規〔2020〕3號)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和亮點
  《辦法》共二十一條,主要圍繞見習訓練的開展方式、見習對象的界定、見習基地的申請和認定、見習工作的管理等要素對見習工作予以規範。本《辦法》有以下幾個亮點:
  (一)擴大見習人員範圍。見習人員範圍由珠人社〔2017〕102號文規定的“畢業1年內未就業的在珠或珠海戶籍高校畢業生”擴大至“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
  (二)調整見習單位認定、崗位開發、人員備案受理經辦機構。考慮到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實行屬地管理,各區(功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掌握見習人員情況、與用人單位溝通聯繫、做好就業服務等方面既有資源優勢又有屬地管理責任,《辦法》第四條擬將見習單位認定、見習崗位開發和見習人員備案等的受理機構由市人才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調整為各區(功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三)適當放寬見習基地認定條件。為充分調動各單位開展就業見習工作的積極性,《辦法》第五條對珠人社〔2017〕102號文規定的見習基地認定條件適當放寬:一是新增“在本市登記註冊,能提供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和業務內容見習崗位的社會組織”可認定見習單位。二是取消了“達到小型企業以上規模”的認定條件。三是取消了“年度提供見習訓練崗位不少於10個”的規定。
  (四)就業見習實行信息化管理。為提高見習服務的管理效率和調控能力,對見習單位認定申請、見習崗位開發申報、就業見習申請等均實行信息化管理,用人單位或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失業青年可登錄“珠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台”提出申請。
  (五)加快辦理時限。將見習單位認定申請由珠人社〔2017〕102號文規定的“經辦機構在受理申請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壓縮成“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六)提高見習待遇。見習待遇由珠人社〔2017〕102號文規定的“見習基地每月應提供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80%的生活補貼”,提高至“見習單位應為見習人員提供每月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見習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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