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

《貴州省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是2022年6月出台的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
制定經過,措施問答,

制定經過

2022年6月,《貴州省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出台。

措施問答

出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二十條措施)的背景是什麼?
答: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關係千家萬戶幸福,關係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今年我省高校畢業生規模達27.3萬人,就業任務艱巨。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檔案精神,按照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進一步促進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教育廳結合我省工作實際,聯合起草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關於印發〈貴州省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的通知》,經會商省有關部門及省就業和全員培訓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形成一致意見,於2022年6月13日正式印發。
《二十條措施》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二十條措施》緊貼當前形勢,堅持市場化、社會化就業導向,充分發揮政府促進就業創業的作用,從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全方位提供就業服務、加強就業能力提升、最佳化求職就業手續等方面,採取有力措施,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二十條措施》中主要變化有哪些?
答:(一)拓展崗位促進就業。一是擴大基層項目招募規模。招聘“特崗教師”6000人,招募“貴州省萬名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基層項目”8000人,招聘“三支一扶”計畫1000人,招錄“選調高校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工作”1000人。二是穩定公共崗位規模。2022年全省四級聯考計畫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3866人,拿出約2.3萬個事業單位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有企業公開招聘不少於5000人,全省高校科研助理招聘不低於2500人,全省高職院校完成15000人就業訂單班,徵集4800名畢業生應徵入伍等。三是促進升學與就業有序銜接。2022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錄12000人,普通專升本招錄13000人,第二學士學位招錄800人。
(二)鼓勵企業吸納促進就業。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中小微企業,給予8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提高補貼標準促進就業。一是將2023屆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標準提升至1500元/人。二是對見習單位留用見習期滿人員的,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單位一次性補助。將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契約的,給予見習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
(四)最佳化求職手續促進就業。一是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定書上籤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二是推進體檢結果互認,對基本健康體檢項目,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用人單位原則上不得要求重複體檢。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具體可享受哪些補貼政策?
答:(一)一次性創業補貼。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一次性5000元創業補貼。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十二個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領辦創辦農業企業,重點圍繞農產品流通、農業種養殖等農業領域創業,按規定給予一次性10000元創業補貼。
(二)創業場所租賃補貼。對租用符合規劃、安全和環保要求的經營場地創業,並且未享受場租賃費用減免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每月500元場租補貼,對實際月租金低於500元的據實補貼,每一個創業扶持對象只能享受累計不超過3年。
(三)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夥創業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四)創業場地支持。明確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
《二十條措施》中提出要落實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政策,具體政策是什麼?
答:按照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2022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的通知》(財教〔2022〕110號)規定:
(一)對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2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參照國家助學貸款貼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
(二)對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2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延期貸款不計罰息和複利,風險分類暫不下調。
(三)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應按照調整後的貸款安排報送徵信信息,已經報送的應當予以調整。貸款學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貸款承辦銀行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應當予以調整。
接下來如何推動《二十條措施》貫徹落實?
答:主要是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強化政策宣傳。充分藉助各級各類新聞媒體、網際網路站、新媒體等力量,廣泛宣傳《促進202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努力讓每一位應屆高校畢業生和中小微企業都知曉政策、用好政策、用足政策。
強化統籌領導。明確各地、各相關職能部門、各高校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擺到重要突出位置,壓實工作責任,綜合施策,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二十條措施落地見效。
強化目標管理。各職能部門既要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又要聯動配合,進一步創新工作舉措,加強督促檢查,保障資金投入,形成組合拳,健全目標責任制,精準發力,切實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工作目標任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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