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楚雄就業創業10條措施

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5日印發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楚雄就業創業10條措施,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楚雄就業創業10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25日
  • 發布單位: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的決策部署,為推動雲南省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做出積極貢獻,在“一極兩區”建設和實施“人才強州”戰略進程中廣泛匯聚青年人才,每年提供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3.5萬個以上,引進更多高校畢業生來楚雄州就業創業。現結合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實施“千名碩博進楚雄”行動
一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千名碩博進楚雄”行動在3年內面向全國招引1000名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專業的博士生、碩士生到楚雄就業創業,以州屬國有企業為發展平台和載體,建立人才“實績檔案”,進行為期3年的重點跟蹤培養管理。二是落實人才引培政策。“千名碩博進楚雄”行動招引人才在培養管理期內可享受楚雄州人才引進及就業創業各項政策,優先選派參加各類人才培養專項、素質提升培訓和實踐鍛鍊活動,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納入“興楚英才”和“興滇人才”專項進行培養扶持。三是精準匹配就業崗位。引進的人才按照專業類別優先安排到州屬國有企業、州內重大項目或重點工程等相關崗位就業。培養管理期間,鼓勵引進人才到州內重點產業企業就業或自主創業,對符合政策規定的支持通過公開招考(招聘)或調任方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
二、擴大企業吸納就業規模
一是加大崗位開發力度。圍繞楚雄州高原特色現代農業與綠色食品製造、生物醫藥和大健康、新材料與綠色能源、先進裝備製造、旅遊文化、冶金等重點產業發展,實施重點項目投產達效與促進就業精準對接,優先投資就業帶動能力強、有利於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的產業,穩定擴大州內各類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容量。二是支持企業穩崗擴崗。支持和鼓勵州內企業招用經濟社會發展緊缺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應屆畢業生,對經評審符合條件的,每招錄一名博士生、碩士生、雙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由同級財政分別給予用人企業3000元、2000元、1200元、800元的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契約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向企業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複享受)。三是支持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達到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且符合相關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安排紓困資金、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時予以傾斜,並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扶持。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四是促進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對畢業2年內,屬於楚雄州緊缺專業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來楚企業工作滿2年的,按照本科生1.2萬元、碩士生2.4萬元、博士生3.6萬元的標準由同級財政一次性發放生活安居補助。五是實施楚雄州人力資源服務平台提升計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高層次產業人才到我州工作,簽訂5年以上勞動契約、工作滿2年後,經評審符合條件的,按每引進1名博士生1萬元,每引進1名碩士生0.5萬元的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六是支持高校畢業生服務鄉村振興。對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鄉鎮、村企業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契約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基層服務期滿6個月的(從2022年1月1日起計算),給予個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層就業獎補。
三、穩定公共部門就業崗位
一是有序組織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統籌全州空編資源,持續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吸引高校畢業生服務地方事業發展。深化落實基層法官檢察官助理規範便捷招錄機制,暢通政法專業高校畢業生進入基層司法機關就業渠道。二是實施黨政專技人才儲備計畫。持續開展優秀青年人才專項招引,對州內事業單位專項招引的博士生、碩士生從正式入職楚雄工作起3年內,給予每人每年3.6萬元、2.4萬元生活補助,在楚雄州境內安居購房的給予30萬元、5萬元購房補貼。三是鼓勵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實施“一鄉一名研究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培養計畫。加大“特崗教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三支一扶”計畫等服務基層項目招聘(招募)規模。充分挖掘基層就業社保、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社區服務等就業崗位,鼓勵和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崗位就業。對引進或選派到基層一線參與重大項目、重點工作、重大技術攻關,參與鄉村振興、支教、支醫的各領域人才,由同級財政給予為期2年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補助,並同步享受職稱評審相關政策待遇。
四、強化就業見習幫扶
一是積極拓展青年就業見習計畫。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等設立就業見習崗位,對參加青年就業見習計畫,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見習單位按政策規定給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就業見習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補貼標準再提高500元。二是實施楚雄州高校畢業生實習實訓基地培育計畫。支持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實習實訓基地,對符合楚雄州“緊缺專業”的高校在校生、畢業生到實訓基地實習的,給予每月500元,最長3個月就業實習補貼。三是實施大學生實習“揚帆計畫”。廣泛開展各級政務實習、企業實習和職業體驗活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算。
五、鼓勵支持創新創業
一是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支持高校畢業生在楚創業,對符合條件的按政策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創業補貼、減稅降費、金融支持、創業培訓、免除反擔保等專項政策扶持。對在鄉鎮、村創業的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留學回國學生,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扶持,並給予貼息獎補支持。州內各類創業孵化園、眾創空間等創業載體優先安排不低於30%的場地免費提供高校畢業生創業者。畢業3年內(含畢業學年)在我州創業情況良好、帶動就業效果明顯、創新示範效應顯著的大學生創業實體,經評選給予優秀創業者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扶持。二是加大創新創業激勵。高校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在楚創辦企業,經評審符合條件的可給予5000元無償資助,並按相關政策規定給予場租補貼、生活補助、創新創業資助等政策支持,在重點產業創新創業的優先推薦參與州內青年創新創業人才評選,並享受扶持政策。對在鄉鎮、村創業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其中,高校畢業生在鄉村振興領域創業並從事過橋米線、雲南小吃、生態茶葉、生態咖啡、彝族刺繡等相對成熟勞務品牌行業的,直接按3萬元的補貼上限給予獎補。對高校畢業生創業後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萬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園區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對穩定經營12個月以上的,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提高到每人3萬元。三是組織開展“創翼楚雄”創業大賽。以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推進鄉村振興為核心價值和重點評價指標,大力組織開展創業大賽,對獲獎項目優先推薦參加各類高水平創新創業賽事,對符合條件的獲獎創業項目給予財政獎補、推薦免費入駐省級孵化平台。四是大力開展創業培訓。依託高校和創業園區,實施“展翅楚雄”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提升工程,舉辦“大學生創業訓練營”,對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開展創新創業培訓,鼓勵更多校內外優秀導師深入校園開展創業大講堂、創業宣傳,對參加創業培訓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建立完善大學生創業導師庫,鼓勵對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一對一”的創業實踐輔導。五是支持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促進數字經濟、平台經濟健康發展,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權益保障,引導高校畢業生多渠道靈活就業。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通過鄉村振興銜接推進補助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辦領辦的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市場主體實施聯農帶農富農產業項目,帶動脫貧人口增收。
六、提高就業技能水平
一是加強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大學生積極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將有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技能楚雄”行動培訓範圍,對符合條件的按職業培訓目錄和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對畢業3年內有意願到鄉鎮、村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各類職業培訓的,即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20%(不重複上浮)給予職業培訓(創業培訓)補貼。二是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年5000元的培訓補貼。三是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校企行”專項行動,推動企業和高等院校共建共享創新創業實踐基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對在州內職業院校學習期間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畢業3年內(含畢業學年)在州內企業就業1年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由同級財政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四是開展專項人才提升培訓。對畢業3年內到鄉鎮、村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優先安排參加高素質農民培訓、農村實用人才等培訓。
七、加大人才落戶安居支持力度
一是實行“零門檻”落戶。在楚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契約或就業協定書,在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在原戶籍地辦理落戶手續。落戶城鎮的不受購房、就業、繳納社保年限等條件限制。二是實施青年人才住房保障計畫。青年人才在州內企業工作、在楚購房居住,且結婚生子、在楚落戶購房,經評審符合條件的,由同級財政給予一次性2.8萬元的購房補助。對符合我州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大型企業或大型項目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如在引入地所在縣市無自有住房,可連續3年免費申請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周轉房)。自行租住的,可分人才類別按每年1萬元—4萬元標準發放租房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三是支持州內企業青年人才繼續深造。對在職攻讀楚雄產業發展緊缺專業的碩士生、博士生,畢業後留楚工作2年以上,經評審符合條件的,由同級財政給予50%、最高3萬元的學費補貼。
八、全方位提升就業服務品質
一是落實實名制服務。運用失業登記、基層摸排、一部手機就業通等各類渠道開展“1311”就業服務,即為每名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和1次就業見習。建立楚雄州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意願信息庫和用人單位需求信息庫,加強資料庫信息共享、數據比對、精準匹配、實時推送。二是強化困難幫扶。精準為每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提供3個以上有針對性崗位信息,優先組織其參加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千方百計幫助其就業。支持在城鎮公益性崗位中專項設定一批促進鄉村振興崗位,重點安置一批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上崗就業,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延期還款、減免利息等支持舉措,延期期間不計複利、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三是加強就業指導。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組織高校畢業生走進人力資源市場,參加職業能力測評,接受就業指導,促進教學與就業有序銜接。四是搭建高校畢業生就業平台。實施“雲嶺大學生就業護航行動”“築夢滇楚”就業服務活動,組織服務機構、用人單位進校園開展專項招聘服務。用好國家24365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雲校招企業服務平台、各高校就業網等招聘平台,擴大“百日千萬網路招聘”“千校萬崗”、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等活動影響力。
九、簡化求職就業手續
一是做好就業報到證取消工作。2023年起,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因疫情或其他客觀因素影響延遲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報到入職、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二是做好檔案傳遞服務工作。高校畢業生到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或定向招生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單位或定向單位;到非公單位就業或暫未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主動加強與高校的溝通銜接,動態更新機構服務信息,積極推進檔案政策宣傳服務進校園,及時接收符合轉遞規定的學生檔案。三是推進體檢結果互認。州內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崗位實際,合理確定入職體檢項目,不得違法違規開展B肝、孕檢等檢測。對基本健康體檢項目,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複體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最佳化就業創業環境
一是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加快建設統一規範、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進一步規範職業介紹、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中介服務。開展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方式,營造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二是落實評價激勵政策。建立完善中小微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機制,健全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設定,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做好大學生創新創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積極推進大學生創新創業成果在產業行業企業中的推廣套用和落地,並落實相關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激勵和稅收優惠等政策。三是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違規行為。對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及時向高校畢業生髮布警示提醒,嚴肅處理。四是強化組織保障。各級各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作為穩就業、促發展的重中之重,納入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實績考核,進一步完善工作組織協調機制,壓實工作責任,細化實化工作措施,統籌安排資金,明確責任分工,加強人員保障,強化督促檢查,創新工作舉措,加大政策宣傳引導,切實吸引高校畢業生到楚雄創新創業創造,為雲南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有力支撐。
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楚雄就業創業10條措施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州級單位和企業相關補貼獎勵經費按人才工作“1+3”政策檔案及配套實施細則規定從州本級人才強州專項補助經費中統籌安排,由各責任單位負責落實。

解讀

2022年8月25日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楚雄就業創業10條措施》(楚政辦通〔2022〕49號),以下簡稱《10條措施》,為便於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10條措施》的政策內容,現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依據
楚雄州制定出台《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楚雄就業創業10條措施》主要目的是為了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的決策部署,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到楚雄就業創業。《10條措施》主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19號),《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3部門關於進一步引導高校畢業生服務鄉村振興的通知》(雲人社通〔2022〕35號)等檔案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相關要求起草制定,既貫徹了中央和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部署和要求,又緊密結合了楚雄州實際,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內容
《10條措施》從實施“千名碩博進楚雄”行動,擴大企業吸納就業規模,穩定公共部門就業崗位,強化就業見習幫扶,鼓勵支持創新創業,提高就業技能水平,加大人才落戶安居支持力度,全方位提升就業服務品質,簡化求職就業手續,最佳化就業創業環境等10個方面制定了楚雄州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通過實施該政策,預計每年可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3.5萬個以上,為雲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有力支撐,為楚雄州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人才儲備和智力支持。
三、政策措施
(一)實施“千名碩博進楚雄”行動。從2022年起至2024年,招引國內外各高校畢業、州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不少於1000名來楚就業,並進行為期3年的培養管理。招引人才可享受楚雄州人才引進及就業創業各項政策,優先選派參加各類人才培養專項、素質提升培訓和實踐鍛鍊活動,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納入“興楚英才”和“興滇人才”專項進行培養扶持。符合政策規定的可通過公開招考(招聘)或調任方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更具體內容詳見《楚雄州“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方案》(楚政辦函〔2022〕43號)。
(二)擴大企業吸納就業規模。一是給予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州內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應屆畢業生,每招錄一名博士生、碩士生、雙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由同級財政分別給予用人企業3000元、2000元、1200元、800元的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二是給予一次性擴崗補助。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契約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向企業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複享受)。三是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四是給予一次性生活安居補助。對畢業2年內,屬於楚雄州緊缺專業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來楚企業工作滿2年的,按照本科生1.2萬元、碩士生2.4萬元、博士生3.6萬元的標準由同級財政一次性發放生活安居補助。五是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高層次產業人才到楚工作,簽訂5年以上勞動契約、工作滿2年後,符合條件,按每引進1名博士生1萬元,每引進1名碩士生0.5萬元的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六是給予一次性基層就業獎補。對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到鄉鎮村企業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契約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基層服務期滿6個月的(從2022年1月1日起計算),給予個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層就業獎補。
(三)穩定公共部門就業崗位。一是有序組織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統籌全州空編資源,持續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高校畢業生規模,吸引高校畢業生服務地方事業發展。二是實施黨政專技人才儲備計畫。對州內事業單位專項招引的博士生、碩士生從正式入職楚雄工作起3年內,給予每人每年3.6萬元、2.4萬元生活補助,在楚雄州境內安居購房的給予30萬元、5萬元購房補貼。三是鼓勵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加大“特崗教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三支一扶”計畫等服務基層項目招聘(招募)規模。對引進或選派到基層一線的各領域人才,由同級財政給予為期2年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補助,並同步享受職稱評審相關政策待遇。
(四)強化就業見習幫扶。一是拓展青年就業見習計畫。對參加青年就業見習計畫,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見習單位按政策規定給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就業見習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以上的,補貼標準再提高500元。二是實施楚雄州高校畢業生實習實訓基地培育計畫。支持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實習實訓基地,對符合楚雄州“緊缺專業”的高校在校生、畢業生到實訓基地實習的,給予每月500元,最長3個月就業實習補貼。三是實施大學生實習“揚帆計畫”。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同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起算。
(五)鼓勵支持創新創業。一是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對符合條件的按政策規定享受創業扶持政策。對在鄉鎮村創業的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扶持,並給予貼息獎補支持。州內各類創業孵化園、眾創空間等創業載體優先安排不低於30%的場地免費提供高校畢業生創業者。二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扶持。畢業3年內(含畢業學年)在楚雄州創業的大學生創業實體,經評選給予優秀創業者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扶持。三是給予創業無償資助。高校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在楚創辦企業,經評審符合條件的可給予5000元無償資助,並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四是給予基層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在鄉鎮村創業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畢業3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五是給予創業園區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創業後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萬元的標準給予創業園區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對穩定經營12個月以上的,一次性創業服務補貼提高到每人3萬元。六是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對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開展創新創業培訓,對參加創業培訓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創業培訓補貼。七是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支持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對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六)提高就業技能水平。一是給予職業培訓(創業培訓)補貼。對畢業3年內有意願到鄉鎮村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各類職業培訓的,即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20%(不重複上浮)給予職業培訓(創業培訓)補貼。二是給予“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年5000元的培訓補貼。三是鼓勵高技能人才留楚就業。對在州內職業院校學習期間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畢業3年內(含畢業學年)在州內企業就業1年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由同級財政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四是開展專項人才提升培訓。對畢業3年內到鄉鎮村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優先安排參加高素質農民培訓、農村實用人才等培訓。
(七)加大人才落戶安居支持力度。一是實行“零門檻”落戶。在楚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契約或就業協定書,在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在原戶籍地辦理落戶手續。落戶城鎮的不受購房、就業、繳納社保年限等條件限制。二是給予一次性購房補助、租房補貼。青年人才在州內企業工作、在楚購房居住,且結婚生子、在楚落戶購房的,經評審符合條件的,由同級財政給予一次性2.8萬元的購房補助。對符合我州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大型企業或大型項目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如在引入地所在縣市無自有住房,可連續3年免費申請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周轉房)。自行租住的,可分人才類別按每年1—4萬元標準發放租房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三是給予繼續深造學費補貼。支持州內企業青年人才繼續深造,對在職攻讀楚雄產業發展緊缺專業的碩士生、博士生,畢業後留楚工作2年以上,經評審符合條件的,由同級財政給予50%、最高3萬元的學費補貼。
(八)全方位提升就業服務品質。一是落實實名制服務。開展“1311”就業服務,即為每名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和1次就業見習。二是強化困難幫扶。精準為每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提供3個以上有針對性崗位信息,優先組織其參加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通過公益性崗位重點安置一批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上崗就業,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延期還款、減免利息等支持舉措,延期期間不計複利、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三是加強就業指導。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組織高校畢業生走進人力資源市場,參加職業能力測評,接受就業指導,促進教學與就業有序銜接。四是搭建高校畢業生就業平台。實施“雲嶺大學生就業護航行動”、“築夢滇楚”就業服務活動,組織服務機構、用人單位進校園開展專項招聘服務。
(九)簡化高校畢業生求職就業手續。一是做好就業報到證取消工作。2023年起,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二是做好檔案傳遞服務工作。高校畢業生到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或定向招生就業的,檔案轉遞至就業單位或定向單位;到非公單位就業或暫未就業的,檔案轉遞至就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三是推進體檢結果互認。楚雄州內用人單位應合理確定入職體檢項目,不得違法違規開展B肝、孕檢等檢測。對基本健康體檢項目,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複體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最佳化就業創業環境。一是規範人力資源市場。進一步規範職業介紹、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中介服務,營造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二是落實評價激勵政策。建立完善中小微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機制,健全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設定,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做好大學生創新創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落實相關優惠政策。三是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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