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推動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17條措施

《關於進一步推動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17條措施》是2023年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推動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17條措施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3年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3年,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動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17條措施》。

內容解讀

《措施》就“激勵企業吸納、公共部門崗位招錄(聘)、支持基層就業創業、前推就業指導、精準就業幫扶”等5個方面提出17條措施,部分政策措施實現了創新突破,旨在進一步做實做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千方百計幫助高校畢業生就業。
高校畢業生就業關係高質量發展、民生福祉和社會穩定。《措施》兼顧政策穩定性和可持續性,聚焦就業領域重點和難點,堅持向外借鑑和自主創新並舉,全力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是雲南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決策部署的具體體現,也是適應形勢穩定全省就業大局的現實需要。
對高校畢業生,雲南堅持獎補引導、創業扶持、培訓賦能、資金減負、兜底保障並舉,全力支持高校畢業生儘快就業、更好就業。在獎補引導方面,明確高校畢業生在鄉鎮、村企業就業,符合條件的,給予個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層就業獎補。在創業扶持方面,雲南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做電商,給予最高3萬元創業補貼。2023年還首次面向在校大學生提供免費創業培訓、發放創業補貼,將創業扶持範圍由畢業3年向後延伸至畢業5年內大學生,力爭扶持大學生創業2000人以上。實施“彩雲雁歸”創業計畫,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資金補助,吸引扶持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返鄉創業。在培訓賦能方面,雲南緊盯12個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將12個重點產業職業(工種)目錄納入補貼範圍,首次實施“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證書”多證結合制度,面向在校學生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為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賦能。在資金減負方面,通過免息和延期償還等,減輕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還款負擔,及時兌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讓高校畢業生輕裝上陣。在兜底保障方面,明確聚焦困難高校畢業生,開展“一對一”個性化就業援助,為每人至少提供3個針對性崗位信息,優先組織參加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實施“宏志助航”計畫、共青團結對幫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社會救助範圍;對市場化渠道難以就業的,通過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
對經營主體、社會組織,雲南發揮好529萬經營主體和廣大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渠道、蓄水池作用,針對當前經濟恢復基礎仍不牢固等實際,給予招用畢業生的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方面,將“企業”範圍從之前的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包括所有經營主體和社會組織,增加受益主體418.71萬戶,並將補助標準增加至2000元;特別對縣以下吸納高校畢業生的中小微企業,按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同時,繼續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等設立見習崗位,按1500元每人每月標準,給予用人單位見習補貼,積極鼓勵引導市場化就業。
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雲南積極回應學生關切,堅持應招盡招、快招早招,明確充分挖掘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存量,統籌自然減員,加大補員力度,穩定擴大招錄規模,加快招錄進程,確保在8月31日前完成政策性崗位招錄。
對鄉鎮基層,雲南在政策中明確:深入挖掘基層就業社保、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等崗位,擴大“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招募規模,實施“城鄉社區專項計畫”、“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並對在基層就業的大學生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事業單位提前轉正定級等傾斜支持,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對普通高校,雲南將就業指導工作前推,首次明確從大學低年級設定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課程,舉辦全省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賽,提前開展大學生深入企業、接受現場指導等工作,引導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緊緊抓住畢業生可信賴的“身邊人”,按照不低於畢業年度畢業生500:1的比例配齊配強就業指導教師,並可參加有關職稱評審,充分發揮其幫助引導作用。支持高校創辦“校園創業孵化園”,鼓勵就業服務機構與高校合作設立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站,建立崗位歸集篩選、共享發布機制,為高校畢業生提供身邊服務。
對服務機構,雲南繼續深化“作風革命”、“效能革命”,明確簡化就業求職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實施“雲嶺大學生就業護航行動”、“雲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十大行動”,人社廳(局)長進校園、政策輔導進校園等活動,運用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市場力量提供多元化招聘服務,全方位加大線上線下招聘頻次,為高校畢業生送崗位、送資源、送政策、送服務。持續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清理整頓,堅決防止和糾正對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對性別、年齡、學歷等歧視行為,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等違法行為,及時查處違反試用期規定的行為,大力營造公平就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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