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0年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條措施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各直屬機構:

《昆明市2020年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條措施》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對應職責分工,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2020年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0年7月28日
  • 實施時間:2020年7月28日
  • 發布單位: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要求,全力做好2020年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減輕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影響,結合昆明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 擴大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規模。2020年,面向高校畢業生招錄413名公務員充實黨政機關;在全省統一專項招聘4845名普通教師和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基礎上,再公開招聘2000名事業單位人員。
二、 開發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招用高校畢業生。招募45名應屆高校畢業生參與“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招募崗位80個。招聘500名高校畢業生擔任流動人口專職協管員;招聘1000名高校畢業生充實公安警務輔助隊伍。鼓勵縣(市)區積極開發社區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招聘1699名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社會工作崗位(每個村、社區1名),其工作補貼參照專職社區工作人員或一般委員標準執行。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按現行資金渠道統籌安排資金保障。
三、 擴大國有企業招聘規模。各縣(市)區和開發(度假)園區要積極協調轄區內中央駐滇企業和省屬企業開發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全市國有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不低於500人。各縣(市)區和開發(度假)園區國有企業新增招聘崗位招用高校畢業生比例不得低於70%。招用高校畢業生國有企業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網路公開發布。
四、 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並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5000元/人的標準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用工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五、 加大就業見習工作力度。擴大就業見習規模,組織5300人開展就業見習。在昆明見習的青年(不限戶籍)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其中,省級補貼1000元,市級補貼500元),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用人單位,其實際留用人員按每人每月2100元(其中,省級補貼1500元,市級補貼6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契約的,給予見習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
六、 加大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力度。2020年,全市統籌安排資金2000萬元,開展創業培訓、職業技能培訓10500人次。對駐昆高等院校畢業前2年高年級學生(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學生)和省內外高等院校畢業3年內到昆就業創業的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提升培訓並獲得相應證書的,按規定給予相應培訓補貼。對企業招收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開展以工代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列支。
七、 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對高校畢業生申請入駐昆明市縣兩級政府投資建設的青年大學生創業示範園的,給予不少於2年的租金減免。對經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且為畢業3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或創業團隊減免不低於6個月場地租金等費用,並幫助創業團隊成功在創業園區(基地)註冊的,按每戶企業實際減免租金不超過10000元標準,由市級財政給予園區(基地)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園區場租補貼。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支持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依託平台等實現新就業形態就業,對其購置生產經營必需工具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支持。
八、 鼓勵高校畢業生參軍入伍。針對高校畢業生群體開展精準宣傳動員和重點徵集,積極引導畢業生參軍入伍,實現徵集高校應屆畢業生參軍入伍人數同比增加20%。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1年內,參加事業單位招考時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鄉鎮專武幹部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招錄。
九、 最佳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組織網上招、線下招、校園招、巡迴招等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活動100場,提供就業崗位15萬個以上。充分運用“昆明智慧就業平台”、“昆明人才考試招聘網”加強崗位歸集,發布崗位信息15萬個。暢通畢業生線上求職通道,逐步實現崗位信息精準推送和高校畢業生“一鍵求職”。加強職業指導,對離校未就業的畢業生納入實名制管理,年內為每名實名制管理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推薦就業崗位不少於3次。
十、 保障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對城鄉低保、貧困殘疾人、零就業、建檔立卡貧困等困難家庭的畢業生和殘疾畢業生實行“一對一”幫扶,根據需要安排公益性崗位,實施就業援助和托底安置。
各縣(市)區和市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履行就業工作主體責任,把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健全工作責任制,迅速組織實施,加強宣傳引導,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層層抓好落實,確保202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穩定。各單位貫徹落實情況於每月25日前報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政策解讀

為有效解決全市202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部署要求,2020年7月28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昆明市2020年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現就有關政策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昆明市作為雲南省省會,是全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主戰場”,每年有大量高校畢業生在昆就業。雲南省2020年高校畢業生25.3萬人,比2019年增加4.1萬人,在昆就業高校畢業生也將創歷史新高。
今年受經濟下行疊加突如其來的疫情影響,經濟成長面臨嚴峻挑戰,企業經營受到嚴重衝擊,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經營困難,市場崗位需求減弱。加上各高校封閉管理、延期開學、延遲返校等,各類現場招聘活動、培訓停辦或延期舉辦,線上招聘直接簽約率不高。同時,各類升學考試、招聘考試推遲,很多畢業生因備考導致就業延後,“緩就業”、“慢就業”人員增多,就業渠道收窄、競爭壓力增大,客觀上形成了“就業難,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更難”的問題。
高校畢業生就業關係到千萬家庭的希望和幸福,關係社會的和諧穩定。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把“穩就業”擺在了“六穩”之首,把“保居民就業”擺在了“六保”之首。我市始終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放在全市就業工作的首要位置,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決策部署,加強與各駐昆高校合作,不斷創新舉措,強化服務,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保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局勢穩定,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是當前就業工作的重要任務,同時,吸引人才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到昆明就業創業,也是我市城市發展戰略和人才強市戰略的需要。為此,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昆明市2020年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十條措施》。
二、主要依據和起草過程
(一)主要依據。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穩就業”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論述;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包括《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檔案。
(二)起草過程。針對今年疫情對全市“穩就業”的影響,在全面貫徹落實好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政策措施和前階段全市穩就業措施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對全市就業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影響,借鑑成都、廣西、貴州、福建等外省市先進做法,並結合昆明實際,市人社局牽頭起草了《十條措施》初稿,並徵求了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2020年6月5日,張斌常務副市長等領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十條措施(徵求意見稿)》,會後對文稿進行了修改完善,並再次徵求了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以及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6月28日,張斌常務副市長組織駐昆21所高校就業部門負責同志召開2020年昆明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座談會,聽取各高校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建議並對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做出安排部署。6月30日,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了《十條措施》。7月3日市委常委會專門聽取了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匯報並審議通過了《十條措施》。7月28日,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了《十條措施》。
三、主要內容
《十條措施》在借鑑外省市做法基礎上結合昆明實際和人社部“五擴大,兩強化”工作要求,主要從擴大崗位供給、鼓勵創業和靈活就業、提升就業能力、鼓勵應徵入伍、最佳化就業服務、保障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等方面提出了十條具體措施,“做增量、解難題”,既緩解高校畢業生當期就業壓力,又提前謀劃“攬人才、促發展”。其中:第一條至第四條分別從擴大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聘規模、開發基層公共服務崗位、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等4個方面提出相關支持措施,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供給。第五條通過提高就業見習補貼標準擴大見習規模,開發更多的崗位供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第六條通過職業培訓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第七條通過對創業園區、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支持新就業形態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和靈活就業。第八條提出了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的鼓勵措施。第九條明確了最佳化高校畢業生招聘服務措施。第十條是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保障措施。
四、主要特點
《十條措施》具有較強的政策性、指導性、針對性和操作性,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突出崗位供給。擴大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規模,大力開發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加大政策性的崗位供給。同時,大幅提高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標準,挖掘市場就業潛力,增強市場化就業渠道。
(二)突出創業帶動就業。在現行創業扶持政策基礎上,鼓勵創業園區加大對創業者的扶持,對主動為創業者減免租金的創業園區給予一定的場租補貼。同時,明確了支持地攤經濟發展和靈活就業的政策。
(三)突出提升就業能力。大幅提高見習補貼標準,擴大市級見習補貼範圍到全體見習人員,同時,加大高校畢業生職業培訓力度,切實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
(四)鼓勵參軍入伍。明確對退役1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士兵參加事業單位招考時,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鄉鎮專武幹部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招錄等政策。
(五)強化就業服務。持續加大網路招聘力度,有序開展線下招聘服務,對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提供就業援助和托底安置。
五、《十條措施》的亮點
(一)擴大政策性崗位支持。2020年,面向高校畢業生招錄413名公務員充實黨政機關;在全省統一專項招聘4845名普通教師和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基礎上,再公開招聘2000名事業單位人員。招募45名應屆高校畢業生參與“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招募崗位80個。招聘高校畢業生500名擔任流動人口專職協管員;招聘1000名高校畢業生充實公安警務輔助隊伍;招聘1699名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社會工作崗位(每個村、社區1名);明確全市國有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不低於500人。
(二)加大市場化就業支持。《十條措施》明確,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將按50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大力鼓勵支持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
(三)突出自主創業支持。在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支持政策基礎上,《十條措施》積極鼓勵支持創業園區、設定地攤管理模式等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對高校畢業生申請入駐昆明市縣兩級政府投資建設的青年大學生創業示範園的,給予不少於2年的租金減免。對經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且為畢業3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或創業團隊減免不低於6個月以上場地租金等費用,並幫助創業團隊成功在創業園區(基地)註冊的,按每戶企業實際減免租金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由市級財政給予園區(基地)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園區場租補貼。
(四)加大靈活就業支持。《十條措施》明確要求各地要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支持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依託平台等實現新就業形態就業,對其購置生產經營必需工具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支持。
(五)擴大見習規模。將今年見習目標由4280人增加到5300人,提高了24%。在昆明見習的青年(不限戶籍)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其中,省級補貼1000元,市級補貼500元),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用人單位,其實際留用人員按每人每月2100元(其中,省級補貼1500元,市級補貼6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契約的,給予見習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
(六)加大技能培訓力度。全市統籌安排資金2000萬元,開展創業培訓、職業技能培訓10500人次。對駐昆高等院校畢業前2年高年級學生(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學生)和省內外高等院校畢業3年內到昆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提升培訓並獲得相應證書的,按規定給予相應培訓補貼。對企業招收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開展以工代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七)鼓勵畢業生參軍入伍。《十條措施》明確了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1年內,參加事業單位招考時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鄉鎮專武幹部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招錄等政策措施。同時,提出2020年全市實現徵集高校應屆畢業生參軍入伍人數同比增加20%的目標。
(八)最佳化就業服務。《十條措施》明確組織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活動100場,提供就業崗位15萬個以上,促進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效對接,提高求職成功率。要求充分運用“昆明智慧就業平台”、“昆明人才考試招聘網”集中發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崗位信息、方便高校畢業生“一鍵求職”。對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實名制管理,年內為每名實名制管理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推薦就業崗位不少於3次。
(九)確保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十條措施》明確對城鄉低保、貧困殘疾人、建檔立卡等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實行“一對一”幫扶,根據需要安排公益性崗位,實施就業援助和托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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