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加快提升創新創業活力若干政策措施

臨滄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7月13日印發臨滄市加快提升創新創業活力若干政策措施,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滄市加快提升創新創業活力若干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13日
  • 發布單位:臨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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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加快提升創新創業活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雲政發〔2022〕3號)精神,促進我市創新創業工作更加彭勃發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濃厚氛圍,更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創新創業平台建設
(一)開展創新創業平台全覆蓋行動。加快創新創業平台建設,按照政府搭台、市場主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則,完善縣(區)服務體系,力爭到2025年,滄源自治縣培育創建省級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創業示範基地2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1個;滄源自治縣、雙江自治縣和永德縣培育創建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創新中心、星創天地等創新創業平台7個以上,滄源自治縣和臨滄邊合區培育創建眾創空間2個。實現全市創新創業平台全覆蓋。(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臨滄工業園區管委會、臨滄邊合區管委會、市婦聯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存量創新創業平台提質行動。鼓勵支持創新創業平台多渠道、多方式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增強平台活躍度、孵化效率和帶動作用,爭取省級財政預算內專項資金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根據職能職責配合)
二、激發各類創新創業群體活力
(三)支持大學生、退役軍人等群體創新創業。嚴格落實國家和省級“貸免扶補”系列相關政策,加大對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退役軍人、自主創業和從事種養業農民等群體創新創業政策扶持力度,對上述群體10萬元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原則上取消反擔保要求,按照規定享受財政貼息。對高校畢業生、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給予創業補貼、擔保貸款、稅收優惠等支持。支持非全日制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實施臨滄市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提升工程,打造滇西科技師範學院創新創業培訓活動品牌,積極組織大學生參加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實施創新創業“優秀項目庫”制度,對符合條件的獲獎項目給予財政獎補、推薦免費入駐省級孵化平台,對獲獎大學生在升學、評優等方面予以傾斜,對獲獎指導教師在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人行臨滄市中心支行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創新創業典型示範。每兩年一屆評選“臨滄青年創業市長獎”5名,每名獎勵20萬元。每年評選“創新之星”、“創業之星”共20名,每名獎勵5萬元。退役軍人參加各級政府批准的創新創業大賽,以及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組織的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的,給予一定獎勵或項目資金支持。加強創新創業育人體系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實施創新創業特色課程示範工程、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能力和素養提升工程、校外導師專項人才計畫,將教師創新創業成果轉化納入學校績效考核,允許創新創業教師從事多點教學並獲得合法收入,在“雲南省興滇英才支持計畫”教學名師評選中,對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教師予以優先支持。對在雲南省創新創業大賽和中國“網際網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等省級和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獲獎者給予項目資金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團市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培育完善創新生態
(五)開展創新生態體系建設行動。採取企企、企銀、企校、企研、企政等合作方式,形成以創新創業孵化為主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為支撐、第三方服務為保障的完整、便利、多功能生態體系。強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支撐作用。建立完善科研人員校企、院企共建雙聘機制,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業績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方面的比重。
——加強創新創業服務能力。盤活閒置廠房、倉庫等資源,興辦創業苗圃、創業咖啡等創新創業平台。創新創業主體租賃政府投資建設或運營的載體作為辦公場所,3年內租金按照“先交後返”方式給予全額減免,對自行裝修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減免疫情防控期間的水、電、網路等部分費用。(各縣、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高校資源共享、協同發展機制。依託滇西科技師範學院、科研院所和企業建設創新創業示範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由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載體應免費提供不少於30%的場地給予創新創業大學生使用。結合地區產業發展需求,深入實施創業就業“校企行”專項行動,推動企業和學校共建共享創新創業實踐基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到2025年,每年引進各類教育醫療衛生人才700人以上,新增引進各類教育醫療衛生人才3000人以上。(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開展創新創業人才引培匯聚行動。全面加強與省內外高校院所等交流合作,重點引進院士專家等各類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來臨服務。健全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持續加強雲南省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技術創新人才、科技創新團隊的培育認定工作,啟動開展市級科技創新人才及團隊培養,持續選派科技特派員。到2025年,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達25個以上,培養省、市科技創新人才100名,培育創新團隊5個,公民具備基本科學素質比例達到8.5%以上。開展臨滄市首屆鄉土人才創新創業“百名大師”評選活動。依託朱有勇院士林下有機中藥材鄉村振興科技創新中心和張守攻院士工作站等,培養林下中藥材、臨滄堅果、核桃種植專業技術人才300名。(市科技局、市林業和草原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組織保障
(七)強化統籌領導。充分發揮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及時解決創新創業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和矛盾。各縣、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創新創業工作,明確工作職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實施。請各縣(區)人民政府、各責任單位將工作推進情況按季度於7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報送至市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財稅保障。科學制定創新創業經費使用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多渠道籌集創新創業資金。全市各級財稅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稅費優惠政策,做到稅費優惠快速、精準、平穩落地,及時將退稅減稅緩稅降費的紅利惠及創新創業企業。積極探索鼓勵創新創業的特色財稅政策。(各縣、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區)、市級有關部門要以全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臨滄青年創業市長獎、創新之星、創業之星等活動為契機,充分運用線上、線下多種媒介開展創新創業宣傳報導。及時總結推廣各縣(區)、各行業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全社會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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