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嶄露頭角
正統十三年(1448年)冬,處州叛軍
葉宗留自福建轉而危害江西。官軍失利,
都督僉事陳英、指揮劉真遇伏而死。明英宗
朱祁鎮下詔命韓雍與鎮守侍郎楊寧督促軍民共同防守。恰巧福建巡按御史汪澄給鄰境送來文書會同討伐福建叛軍
鄧茂七,因為叛軍商量投降,官軍停止軍事行動,韓雍說:“賊兵真的投降了再退兵也不晚。”急速進軍,叛軍已經叛變,汪澄因此被判死刑,人們由此佩服韓雍有見識。
景泰二年(1451年),韓雍提升為廣東副使,大學士
陳循推薦韓雍為
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代替
楊寧巡撫江西。江西年成不好,韓雍上奏請求免去百姓的
秋糧進獻;又彈劾寧王所做的違法之事,使寧王府的官吏都獲罪。這時韓雍才三十歲,卻才望
赫然,所制定的措施都可以為後來者所效法。
韓雍巡視江西時,屬下忽然報告寧王的弟弟、一位王來到,韓雍於是稱病請求稍待,暗中派人急速去報告三司,且索求一張白木幾。韓雍跪拜相迎,那位王一進來,就詳細說明兄長叛變的情狀,韓雍推說有耳病聽不見,請某王用寫的,王要紙,左右的人就把白木幾端出來,王於是詳細地書寫此事後才離去。韓雍將此事稟秦朝廷,朝廷派使臣查不出任何事跡,這時諸王兄弟正歡樂相聚,請旁人不要多言。使臣回朝後,朝廷判處韓雍離間親王之罪,命人帶著刑具要將韓雍押走,韓雍於是呈上白木幾和某王親筆寫下的文字,才被釋放。
數度起落
天順(1457年-1464年)初年,朝廷取消所有巡撫官,韓雍改任山西副使,寧王因為以前的怨恨,彈劾韓雍擅自乘坐轎子等事,韓雍被捕入獄,削去官職。
後來,韓雍被起用為
大理少卿,不久又恢復右僉都御史職位,輔佐寇深管理都察院事務。大將
石亨獲罪被殺後,錦衣指揮劉敬因供石亨值班的房間飯食而被判罪,套用朋黨律判以死罪。韓雍說:“律重判朋黨罪,是因為勾結擾亂朝政,因人供應飯食就判為朋黨罪,哪會是法律之本意?況且石亨勢盛時,大臣早晚上他家,這倒不判罪,獨獨判劉敬這是為什麼?”寇深讚嘆佩服韓雍,劉敬被釋放。韓雍母親去世後,他服喪未滿,被朝廷
起復視事。
天順七年(1463年),因議事需要,韓雍入京覲見朱祁鎮。朱祁鎮見其氣宇不凡,便留他在朝中任兵部右侍郎。
斷藤峽之戰
明代中期,廣西的瑤人、僮人流竄到廣東劫掠,使沿途的郡縣幾乎全被搗毀壞。
成化元年(1465年)正月,朝廷決定採取大規模軍事行動,拜都督
趙輔為
總兵官,派太監盧永、陳蠧擔任監軍,兵部尚書
王竑力排眾議,說:“韓雍才氣無雙,平定賊人非他莫屬。”於是改任韓雍為
左僉都御史,“贊理軍務”。
韓雍騎馬賓士到南京,召集諸將商議計謀策略。在此以前,
翰林編修丘濬寫信給李賢,認為對廣東的叛軍應加以驅趕,對廣西的則採用圍困之術,要將大軍駐紮在大藤峽,控制其出入,破壞叛軍的莊稼,一二年可望平叛。李賢很讚賞這項作戰的計畫,把信獻給朱見深,朱見深下詔抄寫下來讓諸將看。諸將都主張按此計畫實行,請求派游擊將軍
和勇率領達軍直奔廣東,而大軍一直趕到廣西,分兵撲滅叛亂。韓雍說:“賊人已經蔓延數千里,而所到處就與賊人交戰,這是使自己疲憊。應該全軍直搗大藤峽,這樣南可支援高州、肇慶、雷州,廉州。東可以與南雄、韶州應合,西可以攻取柳州、慶遠,北可以切斷陽峒各條道路。首尾相應,攻其腹心之地,巢穴已經傾覆,其餘則可迎刃而解。捨棄這不去謀取,而分兵四出,賊更加奔逃,郡縣更加遭到破壞,這等於是救火時卻鼓風一樣。”眾人稱善,趙輔也相信韓雍的才能足以戰勝叛軍,將軍務謀劃盡皆交其處理。
韓雍等日夜兼程直奔全州,擊破劫掠興安的陽峒苗人,到達桂林,將錯過戰機的指揮李英等四人斬首示眾,韓雍手按著地圖同諸將商議說:“賊以修仁、荔浦為羽翼,應該先攻取這二縣來孤立賊的勢力。”於是率領十六萬兵士,分五路出兵,先攻破修仁縣叛軍,窮追到力山,俘獲一千二百餘人,斬首七千三百級。隨後荔浦也被平定。
十月,韓雍抵達潯州,向當地父老詢問,都說:“大藤峽,是天險,不能強攻,套用計圍困。”韓雍說:“大藤峽延綿六百餘里,怎能圍困?兵分則力弱,長期用兵則財物缺乏,賊何時能夠平定!我的計畫已定。”就長驅到峽口。有儒生、里老數十人伏在道路左邊,願意擔任嚮導,韓雍見了立刻罵道:“叛賊膽敢欺騙我!”喝令左右將其綁起來斬首,左右都非常吃驚。捆綁時而發現袖中的利刀,一審問,果然是叛軍,斬殺後,全部肢解,挖出腸胃,分掛竹林中,成串相連。叛軍大為吃驚地說:“韓公是天神。”韓雍下令總兵官
歐信等為五哨,自象州、武宣攻其北面;自己與趙輔率領都指揮白全等為八哨,自桂平、平南攻其南面;參將孫震等為二哨,從水路進來;而且另外分兵守住各險要的地方。叛軍首領
侯大狗等大為恐懼,先把其家屬資產轉移到桂州橫石塘,而在南山豎立柵欄,準備很多滾木、石塊、標槍、塗毒的弓箭來抗拒官軍。
十二月初一,韓雍等率領各軍水陸並進,持圓盾登山,殊死作戰,接連攻破石門、林峒、沙田、古營各巢穴,焚燒其房屋積聚,叛軍都奔跑潰敗。伐木開路,直抵橫石塘以及九層樓各山。叛軍又豎立柵欄好幾層,憑藉地勢高來抗拒。官軍引誘叛軍發放箭石,估計快用盡了,韓雍親自督率諸軍借著樹攀藤而上,另外派遣壯士從小路先上,占據山頂用火炮發石擊賊。叛軍抵擋不住,被打得大敗。明軍先後摧毀柵寨三百二十四座,生擒侯大狗及其同黨七百八十人,斬首三千二百餘級,墜入水中淹死的不計其數。大藤峽有根大藤像虹,橫著交錯在兩山崖之間,韓雍用斧砍斷大藤,將其改名為斷藤峽,刻石記功而返。大藤峽之戰後,韓雍又分兵進攻叛軍餘黨,將鬱林、陽江、洛容、博白接連收復。
總督兩廣
朱見深聞訊大喜,下詔書表彰功勞,召回趙輔等,調升韓雍為
左副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
兩廣總督)。韓雍就在各軍中遣散人員,以此節約軍餉,而叛軍餘部
侯鄭昂等乘虛攻破潯州以及洛容、北流二縣。韓雍被彈劾服罪,朱見深加以寬赦,使韓雍更加盡力平叛。這時各地的叛亂蜂起,思恩、潯州、賓州、柳城全都被騷擾劫掠。賊流竄搶劫到廣東,欽、化二州均隨即被攻陷。
成化四年(1468)春,由於兩廣地大事繁,韓雍請求於兩廣東、西各設定巡撫,朱見深表示同意,命陳濂巡撫廣東、張鵬巡撫廣西,而韓雍專門負責軍務。不久韓雍因家有喪事而歸。第二年,兩廣盜賊又起,僉事
陶魯說:“兩廣地勢交錯,應當像手臂與手指一齊使用,不能分開。最近叛賊侵犯廣西,我與廣東三司商議調兵,一個月還沒結果,叛賊毫無畏懼之心。請求仍然任命大臣總督為好。”正好僉事林錦、巡按龔晟也一同奏請,於是撤去兩廣巡撫,又起用韓雍為右都御史,同以往一樣總督兩廣軍務。又過了一年的正月,韓雍上疏要求辭去所新任官職,懇求服滿三年之喪。朱見深沒批准。韓雍到任,派遣參將張壽、游擊馮升等分路討伐賊,摧毀忻州八砦蠻以及搶劫州縣諸山的瑤人、僮人。瑤、僮等族百姓向來害怕韓雍威力,寇盜因而逐漸平息。
遭劾致仕
成化九年(1473年),柳州、
潯州各少數民族又發動叛亂,參將楊廣等俘獲、斬首共九百人,正準備繼續進擊,而叛軍攻破懷集縣,兵部彈劾韓雍向朝廷奏報不實。鎮守廣西
右少監黃沁向來恨韓雍壓抑自己,藉機攻擊韓雍,又誣陷他貪慾縱酒、濫加獎賞並胡亂開支,朱見深派
給事中張謙等去調查,而廣西布政使何宜、副使張學攴懷恨韓雍一貫輕視自己,兩人在一起醞釀韓雍的罪狀。張謙返朝向朱見深上奏,半為捏造半為事實地報告了韓雍的情況,朱見深最後於成化十年(1474年)三月命韓雍
致仕。韓雍至此家居,不再任官。
成化十四年十月十五日(1478年11月9日),韓雍因病在家中逝世,享年五十七歲。朱見深聞訊後,遣使
諭祭,並命有司為其營建墳墓,錄用韓雍之子韓文為
國子生。韓雍死後,兩廣百姓追念他的功勳,於是在當地為其立祠祭祀。
主要成就
成化元年(1465年),韓雍以右僉都御史之職前往鎮壓
大藤峽起義,俘殺首領
侯大苟,截斷江上大藤,改地名為斷藤峽。
韓雍鎮守兩廣多年,屢定寇亂,為兩廣地區的穩定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個人作品
韓雍有《襄毅文集》傳世。《
皇明經世文編》輯有《韓襄毅集》一卷。
人物評價
劉珝:公為人爽(闕)洞達,才識高遠。居家孝友,與人交有信義。下(闕)為詩文,思如湧泉,無少凝滯。居官處事,動以古豪(闕)自居。每一出師,必以
曹彬不妄殺為法,故所至全活書眾。累謫累起,未嘗致欣戚於其間,天下士大夫無問識不識,鹹仰其名雲。(
《都察院右都御史韓公雍墓志銘》)
劉吉:雍自幼英邁不群。為御史時,年甫二十一。出按江西,江西刁民聞風斂跡。其所規畫,多合事宜,江西人至今以為便,不欲更革。其督戰兩廣,凡軍中機宜,皆出自雍。自景泰後,兩廣守土之臣,多蒙蔽賊情,養成大患,廣州城門時或晝閉,微此役,兩廣幾於不守矣。但以班師既早,賊黨復聚,言者多咎雍在軍中費用過侈,然兩廣之民不以為怨者,以費財之害輕於喪生也。雍卒後,廣人屢建請立祠祀之。雍好功名,尤篤情義,威望素著,所至令行禁止。但嫉惡大甚,慘於刑戮,竟不得其死雲。(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
姜洪:臣訪得吏部尚書
李秉、兵部尚書王竑、都御史韓雍、
夏塤、
高明、
李侃,歷仕年久,頗有令望。或因讒謗而解官,或托微恙而去任。(
《修政弭災疏略》)
鄭曉:公洞達凱爽,篤於孝友,與人交有信義,不為岸谷。臨戎蒞政,豹變鵬摶,雖發奸摘伏,而事簡心平。江西嶺南,莫不畏如神明,愛如父母。摘詞灑翰,風生泉涌,天才逸發。(
《續藏書》引)
張瀚:憲皇帝加意遐荒,拔參政韓雍為都御史,假以不次之柄,超度常規。當是時,兵馬錢糧皆於南京料理,選調兩京、江西、湖廣漢達官軍不下二十萬,物力充盛,故所至如摧枯拉朽,無不殲滅。彼雍誠異才,亦委任權力不同也。(
《松窗夢語》)
項篤壽:兩廣自文皇朝,蠻寇數叛,都督
韓觀、
山雲相繼鎮定。乃後交址不寧,兩廣兵調征無虛歲,加以瘴癘,耗死者什七八矣,而蠻寇生聚日繁。正統末,黃蕭養倡亂,廣東、西蠻煽動,攻剽城邑,累征不克。韓公以一書生,不旬月蕩平之,功亦偉矣。向非純皇既明且斷,委任不疑,曷克有此哉?人言韓公發摘奸伏如神……或又言,諸蠻酋聞公名,輒喪氣,師未抵峽,峽中藤葉皆蟲食成韓字,諸如此類甚眾。總之,具文武材,善用兵,非好殺者流也。人言寧可盡信乎?(
《今獻備遺》)
王世貞:雍稚少時,多奇鬼神跡,至今鄉里能誦道之。近怪故弗悉,二廣士大夫先生每屈指雍曰:“此百世功也。”大藤峽天險,賊蟠據,無敢窺,獨雍及
王守仁兩至之。信然哉!(
《名卿績紀》)
劉鳳:韓雍節制廣外,其功固多,然殺戮太過。(
《名山藏》引)
趙用賢:公之功顧不偉歟!昔我先臣襄毅韓公(韓雍)、新建王公(王守仁),嘗帥永保田州之旅,討平修荔八寨,談者至今美之。余謂兩公即用兵神矣……。(
《奉賀大中丞石汀殷公平古田序》)
屠隆:韓襄毅雍、威寧王襄敏越(
王越)、楊文襄一清(
楊一清)、楊武襄洪(
楊洪)英風雄略,頤指萬夫,鞭撻夷虜,開展疆域,亦命世之傑也。(
《明倫彙編交誼典品題部》引)
何喬遠:予嘗至粵西,粵西人至今不敢名韓公名,乃亦嘗坐通中官。(
《名山藏》)
張岱:國家以武事責文臣,任極重而其報功極輕……至項忠、韓雍,其平蠻功皆出
趙輔、
劉聚上,而論功者止進一階,蔭一子鎮撫而已,何以服人心!何以示後世哉!(
《石匱書》)
宋征壁:一國家外夷之患,北虜為急,兩粵次之,滇蜀又次之,倭夷又次之,西羌又次之。誠欲九塞塵清,四隅海燕。
方叔召虎,一時鹹慕風采,奕世猶仰威名。指受方略,半系督撫……兩廣寇亂,則詳於韓襄毅。(
《皇明經世文編·凡例》)
陳子龍:兩廣總督之置,起自韓公。公之威名,至今猶赫赫於广部。凡有調度,皆遵用之,以為韓公故事也。(
《皇明經世文編》注)
谷應泰:癬疥之疾,能廢七尺之軀;涓滴之流,可盡江河之水。王竑所以決戰,韓雍所以肆伐也。先渡潯水,決其樊籬,縱火大藤,空其巢穴。賊乃悉眾憑險,斂兵拒戰。而王師援木攀夢,楚歌四合;猨牽蟻附,漢幟先登。磨石橫崖之谷,題銘九層之樓。鋸藤絕ㄌ,奪其世險。至於支離身首,刳剔肝腸,金鼓陳兵,旌旗秉纛,蓋以天兵不易至,重險不易得,扼吭拊背,急擊勿失,宣暢皇靈,顯彰天殛,取威定亂,在是役也。(
《明史紀事本末》)
張廷玉:
項忠、韓雍皆以文學通籍,而親提桴鼓,樹勛戎馬之場。其應機決勝,成畫遠謀,雖宿將殆無以過,豈不壯哉!賞不酬勞,謠諑繼起,文法吏從而繩其後,功名之士所為發憤而太息也。(
《明史》)
紀昀:明自正統以後,正德以前……數十年間,惟相沿台閣之體,漸就庸膚。雍當其時,雖威行兩廣,以武略雄一世,不屑屑以雕章繪句為工。而英多磊落之氣,時時發見於文章。故雖未變體裁,而時饒風骨。其雜文亦高視闊步,氣象迥殊。
韓愈所謂獨得雄直氣者,殆於近之。(
《襄毅文集·提要》)
鄭觀應:前明王守仁、唐順之、韓雍、譚綸、熊廷弼、盧象升諸文臣考,其文集本傳,皆言其精於騎射。(
《儲將才論》)
軼事典故
韓雍二十來歲就當了江西御史。有次一封皇帝頒賜宦官的敕書,被都御史誤為普通公文而誤拆。都御史怕有殺身之禍,請教韓雍共商對策,韓雍表示,他將設宴請蔡太監,決定親自為他解決這個難題。第二天,他先偽造一封假信,把原來的真信藏在懷中,在宴席前悄悄把假信交給郵卒,叮囑郵卒在宴席開始後送交自己,然後故意拆信,讀了幾句後,就很驚慌的說:“這不是頒給我的敕書。”於是把原來已拆封的敕書送給宦官,除了一再謝罪外,並請求與郵卒一起領罰,宦官被韓雍的誠意感動,反而連連勸慰,賓主繼續暢飲。馮夢龍評道:“此即王韶欺郭逵之計,做得更無痕跡”。
韓雍有一次來到番地,當地郡守準備了酒菜,把一名妓女藏在箱中,命人送到韓府。韓雍知道其中定有文章,使召來郡守當場開箱,請出妓女。酒宴結束後,韓雍請妓女再回到箱中,隨太守一起離開府衙。馮夢龍又評此事:“此必蠻守欲假此以窺公耳,公不拂其意,而處之若無事然,此豈死講道理人所知”,
在南畿審閱刑事案件卷宗,碭山
教諭某人鞭打膳夫,
膳夫逃跑後躲起來,膳夫的父親告發教諭殺了他的兒子,並取他人屍體肢解做偽證,教諭已經無辜服罪,韓雍跟蹤而得到膳夫,洗清教諭的冤屈。又出巡河道事務。不久,到江西巡察,罷免貪官污吏五十七人。廬陵、太和發生盜賊,韓雍派人捕殺。
韓雍鎮守兩廣,律令森嚴。除了一,二名親信外,外人一律不許進入內室,並且喜歡用權術統馭部下。一天,韓雍在後廳宴請鄉紳,飯後並踢球為戲來助興,比賽結束後,韓雍派人在後廳放一石球,並指示若有人看到那石球,就說“這是韓公平常所踢的球”。於是看到石球的人都因韓雍的力大無窮而吃驚得吐舌頭。
另外,韓雍也在傘蓋下暗藏磁石,並在頭髮里暗藏鐵屑,所以每當韓雍外出時,鬚髮賁張,加上韓雍體型魁梧,見到他的人無不視為神明。
馮夢龍評:“夷悍而愚,因以愚之”。
親屬成員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家世 | 祖父 | 韓舉一 | |
祖母 | 陳氏 | 後贈夫人。 |
父親 | 韓貴 | 長洲富豪,遷居北京宛平縣,後累贈都察院右都御史。 |
母親 | 趙氏 | 後贈夫人。 |
平輩 | 弟弟 | 韓睦 | |
子輩 | 兒子 | 韓文 | |
表格參考資料:
史料記載
《都察院右都御史韓公雍墓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