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青海省品牌建設實施方案
品牌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象徵,加強品牌建設是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徑。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新時代推進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產業〔2022〕1183號)精神,高質量推動我省品牌建設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品牌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質量第一、創新引領,開展品牌創建行動,增強品牌發展能力。適應新時代要求,重點打造農業品牌、提升工業品牌、做強服務業品牌、培育區域品牌,夯實品牌建設基礎,提升品牌發展質效,持續擴大品牌消費,營造品牌發展良好環境,助力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品牌建設初具成效,基本形成層次分明、優勢互補、影響力創新力顯著增強的品牌體系,力爭獲得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3個,累計頒發青海省質量獎(含提名獎)30個,商標有效註冊量達8萬件。培育壯大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30個、農業企業品牌100個、農產品品牌300個。
到2035年,品牌建設成效顯著,形成一批質量卓越、優勢明顯、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企業品牌、產業品牌、區域品牌,布局合理、競爭力強、充滿活力的品牌體系全面形成,品牌建設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重點任務
(一)打造農業品牌。依託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建設,大力實施“青字號”農畜產品品牌培育行動,著力培育高原特色現代生態農牧業龍頭帶動型商標品牌。深入實施農業生產“三品一標”提升行動,加強綠色、有機和地理標誌農產品培育,鼓勵和支持農業生產主體開展綠色食品等認證,推進地理標誌保護,引導特色農產品開展商標註冊,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綠色優質農產品品牌。建立健全農業品牌精品培育機制,積極打造青海氂牛、藏羊、青稞、油菜、馬鈴薯、枸杞、冷涼蔬菜、冷水魚、藜麥、食用菌、沙棘、青稞系列酒、冬蟲夏草、蕨麻、藏茶等一批品質過硬、特色突出、競爭力強的精品區域公用品牌。開展脫貧地區農業品牌幫扶,聚焦特色產業,支持培育一批特色農產品品牌。(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林草局、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提升工業品牌。大力實施數位化助力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行動和原材料工業“三品行動”,培育一批新品、名品、精品品牌。圍繞傳統產業,在鉀肥、“兩鹼”等重點領域,打造一批在國內外有較強競爭力的知名品牌。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培育一批行業領先特色品牌。鼓勵消費品行業發展個性定製、規模定製,在藏毯、食品等領域,培育一批競爭力強的品牌企業。加快工業設計產業發展,促進制造業轉型升級,為提升製造業品牌奠定基礎。(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做強服務業品牌。加強服務品牌意識,提升服務品牌價值。推動金融、物流、研發設計、商務諮詢、人力資源、節能環保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培育競爭力強的生產性服務品牌。推動商貿、健康、養老、托育、文化、旅遊、體育、家政、餐飲等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創新服務形式,擴大服務內涵,培育一批精品服務項目和普惠性服務品牌。推進市場主體規模化、品牌化、網路化經營,培育專業度高、覆蓋面廣、影響力大、放心安全的服務精品,推動形成服務優質、套用面廣的線上服務品牌。強化服務意識、誠信意識、品牌意識,創新服務手段,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鮮明的青海服務品牌。(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體育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培育區域品牌。健全完善區域品牌培育機制,圍繞我省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打造競爭力強、美譽度高的區域品牌。支持產業聯盟、行業協會商會、企業等共建區域品牌,在商標標識、質量標準等方面加強協調,宣傳推介區域品牌形象。策劃舉辦區域品牌推介會,引領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市場潛力大的頭部企業和產業集群,培育一批特色鮮明的區域品牌。充分發揮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制度作用,加強區域品牌運用、價值評估,強化區域品牌使用管理和保護。針對我省獨具地理特色優勢的資源實際,深入開展地理標誌助力鄉村振興行動,鼓勵地方特色產業集群申請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和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推動實施“地理標誌品牌+”專項計畫,支持特色產業發展。穩步推進地理標誌統一認定,組織開展地理標誌保護行動,不斷完善地理標誌保護、管理和運用體系。(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夯實品牌建設基礎
(一)強化品牌標準引領。支持企業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實施全產業鏈質量提升,加強企業技術創新和產業鏈協同聯動,促進技術疊代和質量升級。建立品牌標準支撐體系,發揮標準在品牌建設中的支撐和保障作用。引導企業圍繞產業“四地”建設,加大相關標準研製力度,鼓勵企業制定高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水平的企業標準,推動形成一批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企業標準“領跑者”和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領跑者”標準。重點建設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減排、生態環保等領域標準體系。支持企業推進生產自動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構建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的運營體系。鼓勵企業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模式,開展質量管理數位化升級,建立全周期全流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林草局、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構建技術創新體系。圍繞重點產業和重點領域,提升科技創新綜合實力,加大科技投入,採用產學研用方式,建設一批公共研發、設計和服務平台,支持一批技術有特長、服務有特色的專業化檢驗檢測機構,支持我省製造業提質增效和轉型發展。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加強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檢驗檢測資源共享,鼓勵大型國企、高校、科研院所將自有專業檢驗檢測服務面向社會開放,建立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檢驗檢測社會化服務。鼓勵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平台建設,提高企業創新能力,開發一批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提高品牌技術含量,提升品牌價值。(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品牌保護力度。統籌推進商標、老字號、專利、著作權等保護工作,支持企業加強品牌保護和維權,依法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和品牌仿冒等違法行為,加大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開發和保護力度。完善跨部門、跨區域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依法依規加強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嚴格馳名商標認定程式和審查標準,保護馳名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地理標誌、官方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加大商標註冊、使用、代理、印製行為的日常監管。多渠道多平台加強法律政策解讀,曝光典型案例,促進依法、規範用標。強化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和信息資源供給,完善智慧財產權線下“一站式”服務模式,擴展線上“一網通辦”服務範圍,擴大地市級綜合性公共服務機構覆蓋面,促進智慧財產權區域協調發展。加強智慧財產權涉外糾紛應對指導,支持企業等創新主體在產品出口、技術出口或有出口需求、赴國外參加展會等情況下,按照展會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涉及智慧財產權進行自查。(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設品牌人才隊伍。支持企業實施品牌人才提升計畫,完善品牌人才引進和培養培訓機制,提高品牌創建、運營和管理能力。鼓勵企業聯合高等院校開設品牌理論和套用管理課程,定期舉辦企業家培訓、品牌建設專業培訓,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和品牌管理專業素質的企業家、管理人才。鼓勵企業和專業機構開展品牌管理職業培訓,培養品牌建設專業人才。弘揚工匠精神,培養造就一批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建立我省品牌建設專家庫。支持企業管理人員申報青海省首席質量官。加大商標品牌打造、地理標誌運用培訓力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品牌發展質效
(一)促進品牌消費引領升級。以質量品牌為重點,促進消費向綠色、健康、安全發展。建設完善產品質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時、準確發布產品質量信息,增強消費信心,擴大自主品牌消費。鼓勵企業在重大裝備和重點工程中使用優質品牌產品。創新數位化消費新場景,鼓勵企業持續培育新型消費。依託商業集聚區、線上平台、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等構建品牌企業。推動“絲路電商”發展,引導電商企業帶動品牌企業開拓海外市場。鼓勵中華老字號企業發揮品牌效應,帶動中醫藥、中餐等產業開拓國際市場。鼓勵企業積極參加中國品牌日系列活動、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要活動,拓展品牌行銷渠道,營造品牌消費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豐富品牌發展文化內涵。積極推動河湟文化元素融入青海品牌,深度挖掘青海老字號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節慶文化精髓,彰顯青海品牌文化特色。大力發展“青繡”“唐卡”等民族文化品牌,大力實施“青字號”品牌培育行動,推進地域文化融入品牌建設,弘揚地域生態、自然地理、民族文化等特質。培育兼容產業特性、現代潮流和鄉土特色、民族風情的優質品牌。(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發揮企業示範引領作用。推動大型骨幹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進一步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深入實施品牌引領行動,加大品牌建設投入,形成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品牌建設實踐經驗。組織做好青海質量獎工作,創建質量品牌提升示範區,推動有條件的產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等創造性開展質量提升行動。鼓勵企業推進產品設計、文化創意、技術創新與品牌建設融合發展。組織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加強商標品牌指導站建設,培育知名商標品牌。適時總結推廣全省品牌建設典型經驗和做法,發揮品牌標桿示範作用,引導區域、行業、企業開展對標提升活動,增強品牌培育和管理能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協調。堅持黨對新時代品牌建設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品牌建設工作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全省品牌建設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由青海省品牌建設工作聯席會議統籌推進,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採取有效措施、抓好任務落實,對全省品牌建設加強指導,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全省品牌建設工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統籌用好全省品牌建設發展專項資金,積極支持品牌建設工作開展。對獲得“中華老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等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獲得青海省質量獎的組織(法人、非法人組織)獎勵20萬元。搭建銀行金融機構與科創中小微企業的對接平台,科學探索智慧財產權融資模式。鼓勵金融機構對品牌市場主體在投資擔保、融資信貸等方面提供優惠服務,探索開展特色金融服務。全面落實支持企業品牌發展的各類稅費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青海省分行、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營造良好環境。深化改革開放,加快構建適宜品牌發展的產業生態和制度環境,健全品牌發展政策措施,完善市場監管。持續推動城市商圈、重點商業街區、社區生活網點、步行街等錯位發展、最佳化布局。不斷完善品牌建設支持政策,鼓勵企業加大品牌建設投入、建立品牌管理體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建立健全青海省質量獎勵制度,對質量水平先進、品牌影響力突出的企業實施激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品牌宣傳。鼓勵引導企業加大品牌宣傳力度,提高產品知名度。組織媒體開展主題宣傳活動,講好青海品牌故事。深入開展中國品牌日、“質量月”、智慧財產權宣傳周等活動,舉辦青海品牌商品推介會,提升大美青海影響力和美譽度,推動全社會形成品牌消費和綠色消費理念,創造人人愛護品牌、關心品牌、享受品牌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檔案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各有關部門:
經青海省品牌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和相關單位同意,現將《青海省品牌建設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青海省商務廳
青海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
會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青海省知識產權局
2023年11月30日
內容解讀
我省將依託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建設,大力實施“青字號”農畜產品品牌培育行動,著力培育高原特色現代生態農牧業龍頭帶動型商標品牌,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綠色優質農產品品牌,打造青海氂牛、藏羊、青稞、油菜、馬鈴薯、枸杞、冷涼蔬菜、冷水魚、藜麥、食用菌、沙棘、青稞系列酒、冬蟲夏草、蕨麻、藏茶等一批品質過硬、特色突出、競爭力強的精品區域公用品牌。
培育一批新品、名品、精品品牌;圍繞傳統產業,在鉀肥、“兩鹼”等重點領域,打造一批在國內外有較強競爭力的知名品牌;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培育一批行業領先特色品牌;鼓勵消費品行業發展個性定製、規模定製,在藏毯、食品等領域,培育一批競爭力強的品牌企業。
推動金融、物流、研發設計、商務諮詢、人力資源、節能環保等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培育競爭力強的生產性服務品牌;推動商貿、健康、養老、托育、文化、旅遊、體育、家政、餐飲等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培育一批精品服務項目和普惠性服務品牌;推進經營主體規模化、品牌化、網路化經營,培育專業度高、覆蓋面廣、影響力大、放心安全的服務精品,推動形成服務優質、套用面廣的線上服務品牌。
圍繞我省資源優勢和產業優勢,打造競爭力強、美譽度高的區域品牌;支持產業聯盟、行業協會商會、企業等共建區域品牌,在商標標識、質量標準等方面加強協調,宣傳推介區域品牌形象;策劃舉辦區域品牌推介會,引領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市場潛力大的頭部企業和產業集群,培育一批特色鮮明的區域品牌。
力爭到2025年,品牌建設初具成效,基本形成層次分明、優勢互補、影響力創新力顯著增強的品牌體系,力爭獲得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3個,累計頒發青海省質量獎(含提名獎)30個,商標有效註冊量達8萬件。培育壯大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30個、農業企業品牌100個、農產品品牌300個。
到2035年,品牌建設成效顯著,形成一批質量卓越、優勢明顯、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企業品牌、產業品牌、區域品牌,布局合理、競爭力強、充滿活力的品牌體系全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