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行動方案任務分工

《青海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行動方案任務分工》經青海省政府同意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行動方案任務分工
  • 發布時間:2022年2月24日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行動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
青政辦〔2022〕1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行動方案任務分工》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2月24日

檔案全文

青海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行動方案任務分工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印發青海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行動方案的通知》(青政〔2021〕56號)有關要求,文化和旅遊部資源開發司牽頭協調有關司局全面指導青海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工作。為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建設,特提出我省任務分工。
一、國際標準引領,最佳化發展布局
(一)科學編制規劃。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將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全省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堅持高起點謀劃、高標準推進。加強與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林業草原、基礎設施建設等專項規劃的有機銜接,高質量編制總體規劃,形成層次分明、相互銜接、規範有效的規劃體系。(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各級人民政府)
(二)制定規範標準。實施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標準化管理,制定《生態旅遊產品標準》《生態旅遊景區開發與經營管理規範》《生態旅遊解說服務質量規範》《生態旅遊者行為準則》等地方標準,量化建設指標、明確評價體系,建立遊客滿意度調查和第三方評價機制。(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青海湖景區管理局)
(三)最佳化生態旅遊布局。堅持“一環引領、六區示範、兩廊聯動、多點帶動”的生態旅遊發展框架,構建以點帶面、以線連片,生態環境優美、文化氛圍濃郁、旅遊要素集聚、服務功能完善、區域協作密切的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發展空間布局。(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自然資源廳,責任單位:各級人民政府)
(四)加強區域交流合作。加快推進國內區域聯動,成立沿黃河九省區生態旅遊推廣聯盟。加強省內外生態旅遊市場互聯互通,聯合開展生態旅遊市場行銷、產品開發、環境保護等活動。推動區域生態旅遊協同發展,打造中國西部地區重要生態旅遊集散中心。利用部省共建、對口支援等機制,爭取國家部委、援青省市在生態景區建設、旅遊宣傳推廣、人才培訓等方面的支持。(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各級人民政府)
(五)安全有序擴大對外開放。統籌發展和安全,在確保生態安全、國土安全、資源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擴大對外開放,加大與國際旅遊組織的溝通,開展國際生態旅遊合作試點。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生態旅遊合作,開展生態旅遊交流研討、項目建設和效果評估等工作。制定入境旅遊市場發展行銷規劃,鞏固東南亞、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等主要客源市場,拓展中東歐等新興客源市場,全面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外事辦,責任單位:各級人民政府)
二、發展生態旅遊,豐富產業體系
(六)打造重點生態旅遊景區。按照國際生態旅遊標準,落實國家生態空間管控要求,依據資源稟賦、地理環境和市場潛力,依託山地森林、濕地湖泊、草原荒漠和地域文化等,建成青海湖、塔爾寺、祁連阿咪東索、茶卡鹽湖、金銀灘—原子城、貴德清清黃河、龍羊峽、坎布拉、互助北山國家森林公園、門源仙米國家森林公園、剛察湟魚家園、黃南麥秀國家森林公園、同仁歷史文化名城等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省級實驗區。在世界自然遺產地、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濕地公園、人文生態等區域依法依規開展國際生態旅遊景區試點建設工作。(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青海湖景區管理局,各級人民政府)
(七)構建生態旅遊線路。抓住國家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長城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機遇,建設青藏高原生態旅遊大環線。以“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生態資源為依託,推出環西寧自駕、環青海湖騎行、海東民俗體驗、黃南文化探秘、海北觀光休閒、海西特色鹽湖等精品生態旅遊線路。打造長江、黃河、瀾滄江溯源之旅,崑崙山、祁連山、阿尼瑪卿雪山探秘之旅,三江源、祁連山國家公園生態體驗之旅等世界級生態旅遊精品線路。推介一批中國美麗鄉村休閒旅遊精品線路。打造完善青藏、青川、青新、青甘區域旅遊大環線。(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青海湖景區管理局,各級人民政府)
(八)建設自然人文為主的生態旅遊風景道。以國道、省道、鐵路沿線為基礎,黃河風情、唐蕃古道、“絲綢之路”青海道為依託,打造景觀優美、特色鮮明、體驗性強、帶動性大、距離適度的生態旅遊風景道。加強風景道沿線生態資源保護,完善遊憩服務設施,建立安全救援體系,最佳化交通管理服務,實現從單一交通功能向交通、美學、遊憩和保護等複合功能轉變。(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林草局、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各級人民政府)
(九)推動產業融合發展。立足高原特有資源稟賦,積極培育新興產業,推進生態旅遊與文化、林草、農牧業、商貿、體育、醫藥等產業融合發展,培育生態教育、自然體驗、康養度假、文化創意、旅遊裝備製造等生態旅遊關聯產業,催生品牌賽事、健身休閒、戶外運動、賽事觀摩、體育旅遊、挑戰探險、民俗體驗、高原康養、藏醫藥浴等生態旅遊新業態、新產品,形成具有廣泛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的生態旅遊產業體系。(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林草局、省體育局,各級人民政府)
(十)完善生態旅遊發展機制。建立生態旅遊補償機制、有償使用機制和特許經營準入退出機制。推行綠色旅遊企業和綠色旅遊產品認證制度。建立生態旅遊發展協同機制,共同推動生態旅遊高質量發展。深入謀劃生成一批可落地、牽引支撐的重點項目,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公共服務共建共享、產業創新協同發展、市場宣傳一體推廣。(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林草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青海湖景區管理局,各級人民政府)
三、構建目的地體系,完善設施服務
(十一)構建生態旅遊目的地體系。構建旅遊都市———旅遊縣(市)———特色旅遊鄉鎮———重點生態旅遊景區(旅遊鄉村)四級生態旅遊目的地,通過航空、鐵路、高速高等級公路及風景道串聯,形成層級分明、功能互補、特色突出、聯動發展的旅遊目的地體系,把西寧、海東、玉樹、格爾木等旅遊都市建設成國際一流的旅遊集散中心,增強旅遊聚集和輻射功能,引領和帶動區域旅遊業發展。(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各級人民政府)
(十二)完善基礎服務設施。按照國際標準,實施環境保護治理、旅遊基礎設施提升等工程。高標準建設旅遊諮詢服務中心,形成省、市州、縣、景區四級遊客服務網路體系,修建完善休閒綠道、腳踏車道、登山步道、山地戶外營地、自駕房車營地、低空飛行營地、停車場、旅遊廁所、5G網路和旅遊應急救援基地等基礎服務設施。(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各級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旅遊服務標準。建立健全與國際標準相銜接的旅遊要素服務體系,加快“吃住行游購娛”旅遊要素升級,推動旅遊服務國際化、標準化、數位化,提升景區、住宿、餐飲、交通、旅行社、娛樂購物等行業國際服務水準。(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外事辦,各級人民政府)
(十四)提高旅遊交通便捷水平。構建以航空為引領、公路鐵路為基礎的立體交通運輸體系。統籌航空、鐵路、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機場功能,逐步開通、加密國際國內航線。推動“旅遊+航空”“旅遊+鐵路(公路)”產品體系。積極推進落地簽、免簽、港澳台居民口岸簽注點及其他大通關政策。實施景區交通設施配套服務工程,打通景區道路“最後一公里”,提升景區道路交通等次和安全保障水平,解決景區進出堵點難題。加大旅遊交通集散中心布局密度,加快建成“零距離換乘、無縫化銜接、高效率中轉”遊客集散體系。(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外事辦,各級人民政府)
(十五)完善網路平台體系。完善全省數字文旅大數據平台,連通氣象、交通、衛生、應急、公安等相關平台,健全信息聯合發布機制,實現數據互聯共享,提供旅遊安全預警服務。開展門票預約、分時遊覽、流量監測、智慧型導覽等智慧化服務,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鼓勵生態旅遊企業開展線上服務、網路行銷、網上預訂等業務,為遊客提供方便快捷的智慧型化服務。加強旅遊電商服務,提升旅遊線上交易水平和交易量。(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各級人民政府)
四、加強生態教育,保護資源環境
(十六)加強生態文化教育。在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各類自然保護地、重點生態旅遊景區建設科普教育場所和生態文化體驗基地,利用生態場景、互動體驗、現代科技手段向遊客普及生態環境科普知識,堅持以文載道、以文傳聲、以文化人,讓遊客在文化薰陶和生態體驗中提升生態文明意識,激發環境保護意願。(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青海湖景區管理局,各級人民政府)
(十七)保護生態文旅資源。承擔好維護生態安全、保護三江源、保護“中華水塔”的重大使命,加強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濕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生態治理修復,全力推動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保護。保護好河湟文化、熱貢文化、宗日文化、喇家遺址、熱水墓群、絲綢之路青海道等文化遺產、重要歷史遺蹟,推動黃河、長城、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通過非遺進景區、傳統文化展演展示、文創產品研發等措施,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牽頭單位: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青海湖景區管理局、省文物局,各級人民政府)
(十八)實施開發空間管控與環境容量調控。根據生態紅線,對全省生態旅遊景區做好禁建區、限建區和適建區劃分,明確各分區管控目標,提出正面與負面清單,形成全省生態旅遊景區“一張圖”。實行生態旅遊景區遊客容量調控制度,建立景區環境容量信息調控系統。(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青海湖景區管理局,各級人民政府)
(十九)推進生態旅遊業節能減排。實施旅遊效能提升工程,開展旅遊產業節能減排行動,節約旅遊用水、用電、用地等,降低旅遊行業資源消耗強度,積極推動生態住宿、綠色餐飲發展,加強生態旅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做好旅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引導生態低碳消費,推進生態旅遊景區碳中和工作。鼓勵節能服務機構與旅遊企業合作,開展旅遊能耗綜合管理利用工作。(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級人民政府)
五、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強宣傳推廣
(二十)最佳化營商環境。把生態旅遊業培育成全省現代服務業龍頭產業,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各級人民政府)
(二十一)培育市場主體。制定全省生態旅遊發展扶持政策,培育龍頭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支持各類文化旅遊協會和產業聯盟積極發揮整合資源、搭建平台等作用。引進國際國內戰略投資企業,開展創意研發、品牌培育、渠道建設、市場推廣等合作。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生態旅遊建設。(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各級人民政府)
(二十二)構建生態旅遊品牌體系。實施生態旅遊核心品牌培育行動,構建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品牌體系,打造三江源、青海湖、祁連山、崑崙山、可可西里、清清黃河等世界級生態旅遊資源品牌,充分展示青藏高原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成果。發揮青海作為“世界四大無公害超淨區”之一的獨特優勢,樹立“生態旅遊淨地”品牌。規範引導“網紅”打卡地旅遊品牌形象。鼓勵A級景區、文旅企業培育一批特色明顯、遊客喜愛的小眾旅遊資源品牌和產品品牌。保護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大力推進國家級、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不斷擴大熱貢文化生態保護區、格薩爾文化(果洛)、藏族文化(玉樹)生態保護實驗區品牌影響力。(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林草局、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省民宗委、青海湖景區管理局,各級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強宣傳推廣。設計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形象標識,策劃面向國際遊客的生態旅遊目的地線路,設立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推介網站,全方位宣傳推廣“大美青海生態旅遊”品牌,進一步拓展國際旅遊市場,加大新媒體宣傳力度,推出多語種視頻、畫冊、宣傳詞等。創排體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理念的優秀演藝劇目。提升青洽會、環湖賽、文化旅遊節、生態博覽會等節會賽事的影響力,著力提高青海生態旅遊的國際傳播影響力、地域文化感召力、生態形象親和力。(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體育局,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外事辦,各級人民政府)
六、重視科技人才,實現共建共享
(二十四)強化技術創新。支持生態旅遊科學研究與技術研發,研判生態旅遊對生態與文化環境的影響,開展氣象條件對景區生態系統安全的影響評估。加大對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自然清潔能源在景區的利用,積極推進污染物處理、旱廁改造升級、生態修復等技術成果轉化套用。在景區營運、文化傳承、環境保護、科普教育、體驗觀光等生態旅遊建設中,要廣泛套用大數據、人工智慧、5G網路等現代信息技術,增加生態旅遊科技內涵,推進旅遊全產業鏈生態化、低碳化、智慧化發展。(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林草局,各級人民政府)
(二十五)培育人才隊伍。培養生態旅遊研究、歷史文化保護、環保技術運用、生態資源經營管理、國際水準導覽解說人才隊伍,全面推進生態旅遊人才隊伍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實施導遊培訓工程,加強對行業管理和服務人員的國際習慣、國際標準和國際禮儀培訓。實施外語服務水平提升工程,建立多語種的志願服務隊伍、導遊服務隊伍和諮詢平台。加強省內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生態旅遊相關專業建設,強化專業人才培養。探索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培訓機制,開展生態旅遊技能型人才教育培訓。(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外事辦,責任單位:各級人民政府)
(二十六)健全智力支撐體系。加強和深化高端生態旅遊政策研究,明確相關政策,健全政策支撐體系。建立生態旅遊專家智庫,圍繞發展生態旅遊與保護生態環境的關係、生態保護法規政策、國際生態旅遊標準等若干課題進行深入研究,為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提供智力支撐。(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各級人民政府)
(二十七)建立社會參與和利益共享機制。積極引導當地社區和民眾參與生態旅遊建設、經營和服務。注重生態旅遊社會效益,推動農牧區公共服務設施與生態旅遊景區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實現政府、企業、居民、遊客共享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建設成果,助推全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發展改革委,各級人民政府)
(二十八)建立生態旅遊志願者制度。建立生態旅遊志願者隊伍,開展“人人都是生態文明建設者”“人人都是生態旅遊形象大使”等志願服務活動。發揮志願服務在生態文化教育、生態環境保護中的示範引領作用,助推生態旅遊健康穩步發展。(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團省委,各級人民政府)
七、保障措施
(二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級政府相應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同級相關部門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分工,紮實推進各項建設工作。將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工作納入全省年度目標績效考評體系,強化督導考核。(責任單位:各級人民政府)
(三十)強化政策支持。協同推動產業投資、環境保護、就業服務、區域合作等政策落實,構建更加高效的政策供給體系。落實土地支持政策,保障生態旅遊項目用地。探索在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內開展生態旅遊的相關準入措施。推進生態旅遊法治建設,完善旅遊獎勵政策。(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生態環境廳,各級人民政府)
(三十一)加大資金投入。建立生態旅遊發展資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設立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專項資金,採取貸款貼息、費稅優惠或減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補助等方式,支持發展生態旅遊。推動創新金融產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級人民政府)
(三十二)嚴格綜合監管。強化旅遊市場綜合監管,加強生態旅遊安全管理,規範旅遊經營行為,提升景區服務質量,保護遊客和旅遊企業合法權益,堅決防範和打擊強買強賣、欺客宰客等現象和無序開發、破壞生態的行為,構建和規範良好的生態旅遊市場秩序,促進生態旅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文化和旅遊廳,責任單位:各級人民政府)
各地區、各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遊部安排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狠抓任務落實,強化協調配合,嚴格督導考核,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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