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是青海省的一項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 類型:規劃
規劃背景,檔案正文,
規劃背景
2021年12月,青海省政府為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加強科技創新部署,依據《“十四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檔案正文
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
目錄
第一章開啟創新型青海建設新征程………………………………………………………………………………(5)
一、全面形成科技創新新優勢………………………………………………………………………………(5)
二、準確把握科技創新新機遇………………………………………………………………………………(10)
三、積極應對科技創新新挑戰………………………………………………………………………………(12)
第二章譜寫高原科技發展新篇章…………………………………………………………………………………(14)
一、指導思想………………………………………………………………………………………………………(14)
二、基本原則………………………………………………………………………………………………………(15)
三、發展目標………………………………………………………………………………………………………(16)
第三章推動重點方向科技創新實現新突破………………………………………………………………………(19)
一、強化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科技支撐………………………………………………………………………(19)
二、引領高原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22)
三、科技創新增進民生福祉……………………………………………………………………………………(26)
四、布局建設重大科學基礎設施………………………………………………………………………………(31)
第四章持續提升高原科技創新能力…………………………………………………………………………………(32)
一、大力培育各類科技創新主體………………………………………………………………………………(32)
二、持續最佳化科技創新生態………………………………………………………………………………………(34)
三、統籌推進科技創新平台建設………………………………………………………………………………(36)
四、加快提升基礎研究能力……………………………………………………………………………………(37)
五、築牢創新發展的人才根基…………………………………………………………………………………(38)
六、深化科技合作交流…………………………………………………………………………………………(38)
七、推動各類園區高質量發展…………………………………………………………………………………(40)
八、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41)
第五章打造各具特色的區域科技發展新格局……………………………………………………………………(44)
一、最佳化區域科技創新資源配置………………………………………………………………………………(44)
二、形成各具特色區域創新發展模式…………………………………………………………………………(45)
三、夯實市州科技創新基礎……………………………………………………………………………………(46)
四、提升縣域科技創新服務能力………………………………………………………………………………(46)
第六章完善科技創新治理體系………………………………………………………………………………………(48)
一、加快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48)
二、深化科技計畫管理改革……………………………………………………………………………………(48)
三、完善科技評價制度…………………………………………………………………………………………(49)
四、防範化解科技領域重大風險……………………………………………………………………………(49)
五、構建科技大監督格局………………………………………………………………………………………(50)
第七章強化規劃組織實施保障………………………………………………………………………………………(51)
一、統籌推進規劃實施…………………………………………………………………………………………(51)
二、強化科技創新政策落實……………………………………………………………………………………(51)
三、持續加大科技創新投入……………………………………………………………………………………(52)
四、開展規劃實施監測評估……………………………………………………………………………………(52)
技術路線圖…………………………………………………………………………………………………………………………(53)
名詞解釋……………………………………………………………………………………………………………………………(68)
為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加強科技創新部署,依據《“十四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青海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本規劃。
第一章開啟創新型青海建設新征程
“十三五”以來,省委省政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作出一系列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全省科技工作堅持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以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創新活力,以開放合作集聚創新資源,以人才隊伍建設構築創新根基,以科技創新支撐產業升級,為創新型青海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全面形成科技創新新優勢
一是支撐生態環境持續向好。瞄準生態文明建設科技需求,健全三江源、祁連山、青海湖等重點生態區“生態—生產—生活”融合發展科技體系。建成中國科學院三江源國家公園研究院、高原科學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匯聚全國優秀團隊開展青海生態系統服務價值與生態資產評估,建立三江源國家公園生物多樣性保護及生態系統適應性管理技術及模式;建成三江源智慧生態畜牧業綜合信息雲平台和草情監測與草畜平衡診斷系統,初步構建天空地一體化生態監測及大數據平台,為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與生態保護決策提供技術支撐與精準化服務;開展生態治理示範,摸清湟水流域水土氣主要污染物來源,提出治理模式和方案;建立高寒礦區植被恢復技術體系,為廢棄礦區復綠與生態恢復提供了技術示範;提出祁連山區天然草地保護與利用及退化草地修復技術集成模式,為黑土灘治理提供有效方案;提出不同類型鹽鹼地治理模式,柴達木盆地鹽鹼地綜合改良技術取得突破,為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二是推動特色產業最佳化升級。聚焦產業瓶頸,統籌科技創新資源,推動重點產業關鍵技術取得重要突破。新能源領域,開展鋰電、光伏、光熱發電工程化驗證、全產業鏈配套等方面關鍵技術攻關,支撐鋰電、光伏產業鏈條融通,培育形成光熱熔鹽產業、新型電池產業;突破大型還原爐核心技術,建成世界首條48對棒加壓還原爐生產線;引進消化吸收高純電子級多晶矽核心生產技術,打破國外長期壟斷,光電轉換效率提升到23%,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強化水光互補和風光熱儲技術攻關,建成全球最大規模多能互補發電基地;青海省光伏科技創新中心成為具有影響力的野外實證基地。鹽湖化工領域,大力實施滷水資源綜合利用關鍵技術攻關,攻克正浮選冷結晶等鉀資源利用技術,強化氫氧化鎂、氧化鎂等高端阻燃劑製備技術研發,開發離子選擇遷移膜法、梯度耦合膜分離技術、吸附法、萃取法等生產工藝,建成多條萬噸級碳酸鋰生產線和鎂系產品生產線,鹽湖化工產業區大宗廢棄物循環利用集成示範取得良好成效。新材料領域,瞄準鹽湖化工、有色冶金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材料製備,著力開發金屬鎂、金屬鋰、動力電池用鋰鋁合金、電池級碳酸鋰、高純氫氧化鎂、氮化鋁、藍寶石、光纖預製棒等新材料,年產3000噸金屬鋰生產線聯動試車成功,全球最大規模金屬鋰生產線全線貫通;攻克高能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生產技術,建成國內最大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生產基地;最佳化高抗拉高延伸率鋰離子電池用無載體4.5微米電解銅箔生產技術,建成世界最薄萬噸級電解銅箔生產線。先進制造領域,鞏固提升高速、精密、複合及多軸聯動的立臥加工中心、數控銑床設計製造工藝,生產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攻克6.8萬噸多功能模鍛壓機重大裝備研製技術,成為全國最大噸位擠壓裝備;研發EB爐電子槍國產化技術,奠定鈦及鈦合金產業規模發展基礎;全面支撐傳統優勢產業形成特色集成技術體系,為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發揮重要作用。
三是引領農牧業高質量發展。構建育、繁、推一體化現代種業創新模式,“青雜”系列16個雜交油菜品種在全國80%以上春油菜產區推廣種植,並輻射到哈薩克斯坦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青薯”系列馬鈴薯品種每年在全國推廣面積1000萬畝以上;支撐“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農業生產示範,試點面積300萬畝;開展生物資源原生地撫育、新品種培育、生物有效成分提取等技術研發,加大沙棘、枸杞等漿果資源開發力度,增強了特色生物產業高附加值發展能力;黑果枸杞通過國家新食品原料審核,進一步拓展產業發展路徑和空間;氂牛、藏羊分子遺傳標記研究與套用取得新進展,育成2個氂牛新品種和1個藏羊新品種;利用北斗系統、遙感衛星、地面牧草自動監測等技術,實施天空地一體化動態監測,建立高寒地區集信息服務、資源利用、動態監測、疫情預警、災害預報及精細化輪牧管理的生態畜牧業養殖模式,草場單位面積載畜量提高22%—38%,牧草產量增加22%—43%;科技引領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示範省建設取得新進展。
四是持續提升民生福祉。研發農牧區信息化綜合服務系統,初步構建“專家—科技特派員—農牧戶”三位一體的青海省農牧區信息化主動服務模式;建成20個高原現代科技生態園,通過套用現代日光溫室、設施園藝等綜合技術,實現自然與生態、科技與農業、文化與旅遊、觀光與休閒等多元素融合,有效改善高海拔地區民眾生產生活條件;開發具有基礎數據管理、動態監測、數據統計、監督管理、線上指揮等5大功能的青海省精準扶貧工作大數據平台,強化脫貧攻堅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精準考核技術支撐,助力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積極探索包蟲病預防控制、早期診斷及臨床治療,培養以省級醫院為核心的省、州、縣三級包蟲病防控技術人才團隊,加強包蟲病人工智慧診斷、“遠程+智慧型超聲”輔助診斷系統研究,極大提高農牧區包蟲病外科治療水平,包蟲病感染率大幅下降;支持新藥開發和傳統藏藥處方二次開發,“梓醇片”獲得國家中藥一類新藥藥物臨床試驗批件,實現自主研發一類新藥“零的突破”,安兒寧顆粒、如意珍寶丸單品產值超億元;大力推進太陽能採暖技術套用示範,實現採暖節能33%以上;加快實施牲畜規模化屠宰廢水、城鎮垃圾無公害處理等研究與示範,有效改善農牧區人居環境,以民生領域科技創新提升人民民眾科技獲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不斷夯實創新發展基礎。培育高新技術企業218家、科技型企業457家、科技小巨人企業52家;建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71家,建成太陽能光伏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鋰鎂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研發機構和創新平台;建成省級重點實驗室72家,省部共建三江源生態與高原農牧業國家重點實驗室、藏藥新藥開發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穩步推進,申報國家藏語智慧型信息處理及套用重點實驗室獲批;大力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建成全國首座百兆瓦太陽能光伏發電實證基地,“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資源與中藏藥創新型產業集群”和“西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鋰電創新型產業集群”入選國家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和國家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海東河湟新區成功獲批國家科技資源支撐型雙創特色載體;建成國家雙創示範基地2家、國家特色創新載體3家、科技企業孵化器15家、省級眾創空間53家,星創天地17家;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6個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38個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產值達到248億元,為我省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創新發展源動力。
六是創新發展環境持續最佳化。強化頂層設計,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的省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出台《青海省貫徹〈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實施方案》《青海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關於最佳化科技創新體系提升科技創新供給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關於青海省深化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二十條》等政策措施,為科技創新提供制度保障;最佳化財政科技投入機制,形成無償資助、事前立項事後補助、績效獎勵、專項獎勵資金和引導基金等構成的多元化科技創新投入體系;不斷完善科研誠信體系,實行“紅黑名單”和責任倒查機制;降低項目申報門檻、完善項目立項評審體系、最佳化項目(經費)管理及驗收流程,賦予科研人員和項目承擔單位更大科研自主權,充分調動創新主體和科研人員積極性;加強科技宣傳普及,開展不同主題的科技活動周、創新創業大賽等系列科技宣傳服務活動,營造了全社會支持創新、鼓勵創新、崇尚創新的濃厚氛圍。
回顧“十三五”時期,全省科技創新體系逐步完善,創新環境持續最佳化,科技人才隊伍不斷壯大,重點領域關鍵技術取得新突破,創新型省份建設取得新進展。“十三五”科技創新發展規劃13項指標中有7項指標超額完成預期目標,科技型企業數量、高新技術企業數量、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科技小巨人企業數量、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數量、公民具備科學素質比例等方面成效顯著,其中前三項指標較“十二五”末實現翻番。
二、準確把握科技創新新機遇
當今世界正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科技創新是最大變數。“十四五”時期,我國科技創新的內外部環境更加複雜,總體上仍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但面臨的機遇和挑戰都發生了新的變化。
全球範圍創新版圖和經濟結構的重構更趨明顯。以信息技術、人工智慧為代表的新興科技快速發展,極大地拓展了時間、空間和人們認知範圍,人類正在進入一個“人機物”三元融合的萬物智慧型互聯時代。科技創新廣度顯著加大,科技創新深度顯著加深,科技創新速度顯著加快,科學研究範式正在發生深刻變革,學科交叉融合不斷發展,科學技術和經濟社會發展加速滲透融合。科技創新成為國際戰略博弈的主要戰場,圍繞科技制高點的競爭空前激烈,我國在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高端晶片領域、基礎軟體產品及高端製造裝備等關鍵領域的人才、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麵臨的挑戰日益凸顯。
國家層面科技創新已提升到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將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科技強國,為創新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同時,“一帶一路”建設、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第二次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研究、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為欠發達地區補齊創新短板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機遇。
我省區域創新型省份建設已進入關鍵時期。圍繞加快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為我省特色產業創新鏈格局重構帶來重大機遇。同時,國內區域創新資源競爭加劇,青海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科學技術解決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強創新第一動力。我們必須加快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以戰略科技力量助力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經濟結構最佳化、高質量發展實現全方位突破,形成創新驅動發展的全新格局。
三、積極應對科技創新新挑戰
展望“十四五”發展新任務、新目標,全省科技創新發展仍面臨諸多不足和挑戰。一是科技體制機制改革不到位,制約創新發展的深層次障礙依然存在,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方式有待完善,區域科技創新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特別是州縣級科技管理職能弱化,一定程度制約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基層的推動實施。二是創新供給能力較弱,創新引領發展的源動力不足,自主創新技術缺乏,表現為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少、核心競爭力不強,許多產業處於價值鏈中低端,科技對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未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不突出,創新意識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偏弱,創新活動市場導向不強,尚未形成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長效機制。三是創新要素聚集度低,科技創新投入偏少,科技基礎條件薄弱,高層次創新平台建設缺乏,高端創新型人才、領軍型人才嚴重短缺,科技創新人才隊伍總量不足、層次低、分布不合理,創新資源整合能力弱。四是科技成果轉化與市場化程度較低,承接國家創新戰略和重大成果的轉移轉化能力弱,尤其是專業性技術轉移機構數量少、服務水平和層次比較低,與企業聯姻結盟不夠,供需之間缺少緊密相連的橋樑紐帶,制約了社會整體創新活力的釋放。
未來五年,我國進入邁向創新型國家前列的關鍵期,我省建設創新型省份進入攻堅階段,必須準確把握內外發展環境變化,辯證分析階段性新特徵,以與時俱進的精神、革故鼎新的勇氣和堅韌不拔的定力,肩負起科技自立自強的使命擔當,迎難而上、砥礪前行,推動全省科技創新發展邁上新台階。
第二章譜寫高原科技發展新篇章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堅定創新自信為根本,以緊抓創新機遇為引擎,以勇攀科技高峰為目標,以破解發展難題為路徑,以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為己任,堅持系統觀念,錨定發展方向,明確發展路徑,最佳化要素配置。立足高原特有生態環境、鹽湖資源、清潔能源、有機農畜產品、特色生物、文化旅遊等資源稟賦和獨特的、不可複製的科研場景,充分發揮青海在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中的比較優勢,主動對接國家戰略,聚焦高原科技目標,打造高原科技戰略力量,書寫好我省“十四五”科技創新答卷。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黨對科技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四個面向”,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立足“三個最大”省情定位,聚焦“四個扎紮實實”“三個堅定不移”和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四地”的重大要求,圍繞推進“一優兩高”、培育“四種經濟形態”、建設“五個示範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把科技創新擺在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將科技自立自強作為發展的戰略支撐,著力健全科技創新體系、著力加強創新基礎能力、著力增強創新源頭供給、著力提升產業技術創新水平、著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著力推動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著力擴大科技對外合作交流、著力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為建設青藏高原科技創新高地、推動青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深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加強科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推動重點領域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改革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健全科技評價機制和科研誠信體系,最佳化多渠道科技投入機制,擴大科研自主權,全面提升創新效能。
堅持問題導向,把握需求牽引。瞄準國家有需要、青海有能力的領域,聚焦生態環保、特色產業、重大民生問題,完善科技創新體系,著力突破制約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技術,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全面提升科技創新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力。
堅持人才為本,最佳化創新環境。牢固樹立人才引領發展的理念,夯實創新發展人才基礎,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建立讓科研人員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機制,完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培養、引進、發現機制,在重大科技任務中發現使用人才、培養鍛鍊人才。
堅持開放合作,推進協同創新。加強多主體、多元素共同協作,互補創新優勢。主動布局和積極利用國際國內創新資源,藉助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集聚高端創新資源,推進協同創新。培育發展新型科技創新機構,推進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實現創新團隊、創新平台和創新要素的多元互動和多極支撐。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創新體系更加協同高效,全省創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創新支撐作用顯著增強,創新創業環境更加最佳化,突破一批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技術瓶頸,資源綜合利用效率與效益顯著提高,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在優勢重點領域集聚一批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研發一批在國內有重要影響力的創新成果,一批特色產業進入價值鏈中高端,形成科技創新引領生態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的新格局,構建特色優勢區域創新體系,推動邁入創新型省份行列。
———創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依託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突破一批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瓶頸,在特色產業領域形成獨特優勢,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全省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R&D)投入強度達到1.0%,企業R&D經費支出占全社會R&D經費支出比重達到70%,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4.4件。
———創新支撐作用顯著增強。科技創新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有研發活動企業占比達到20%,形成一批具有強大輻射帶動作用的區域創新增長極,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成為我省發展新動力。
———創新體系更加協同高效。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每萬家企業法人中高新技術企業數達到17.55家,每萬名就業人員中研發人員數達到30人,技術契約交易額突破20億元。
———創新創業環境更加最佳化。體制機制更加有效,政策體系更加健全,形成崇尚創新創業、勇於創新創業、激勵創新創業的價值導向和良好氛圍,公民具備科學素質的比例力爭達到10%。大幅提升對外科技服務能力,建成國家級創新平台65個。
到2035年,全省科技創新體系健全高效,創新人才結構和規模質量顯著改善,創新要素流動更加順暢,科技創新全方位開放格局基本形成,科技創新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引領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水平和高質量發展能力全面提升,建成一批高端引領的科研機構、研究型大學和創新型企業,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體系基本形成,支撐區域發展動力實現根本轉換,形成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模式,全面進入創新型省份行列。
第三章推動重點方向科技創新實現新突破
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把堅持生態保護優先、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貫穿於全省科技創新工作的各環節,發揮好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集成各部門資源,強化重點產業和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支持軍民兩用技術在我省套用,推動重點方向科技創新實現新突破。
一、強化國家生態安全螢幕障科技支撐
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立足“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始終心懷“國之大者”,不斷築牢國家安全生態屏障,承擔好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保護三江源、保護“中華水塔”的重大使命。統籌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統治理,加強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濕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生態治理修復,提升森林、草地、濕地、荒漠生態系統質量及服務功能。圍繞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支撐三江源、祁連山、環青海湖、柴達木、河湟地區等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建設,研發不同類型生態系統功能恢復和持續改善的技術模式,探索典型脆弱生態區生物多樣性保護技術,創新碳匯和生態補償等未來大生態產業發展關鍵技術,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動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態文明新模式。
(一)生態價值轉化。
圍繞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願景,大力推進綠色低碳科技創新,進一步摸清青海生態碳匯本底,加快青海生態潛力和生態產品價值轉化相關研究,探索生態保護與生態固碳的融合機理,開展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示範套用,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提出基於青海貢獻和比較優勢的碳交易“青海方案”,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積極參與全國碳匯市場建設,為青海在碳達峰碳中和方面先行先試作出科技貢獻。
(二)國家公園建設。
開展國家公園、重點生態功能區環境保護、修復建設關鍵技術與集成模式研究,加快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守護好自然生態,保育好自然資源,維護好生物多樣性,涵養生態財富,提升生態價值,打響生態品牌,支撐國家公園示範省建設,科技創新助力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
(三)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落實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部署,布局科技創新平台,開展黃河源頭、青藏高原生態環境等重大問題研究、科學試驗和技術攻關,抓好源頭保護及流域治理,促進文化保護和傳承,推動流域水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
(四)水資源保護與利用。
強化“三江之源”“中華水塔”和國家重要水源地的責任擔當,加強水環境、水生態治理與修復、流域生態系統良性循環以及水資源高效節約利用技術研究,研究建立水能資源開發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發展新路子。
二、引領高原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
堅持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把新發展理念貫穿科技創新全過程,以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新舊動能接續轉換,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現代化水平,構建創新引領、協同發展的現代產業技術體系。發揮特色資源和區位優勢,堅持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相結合,推動鹽湖、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高端裝備製造、綠色有機農牧業等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不斷做強傳統產業。大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撐打造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強化“四種經濟形態”引領,統籌“五個示範省”建設,全麵塑造青海創新驅動發展新優勢,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打造強大的創新引擎。
(一)鹽湖資源高值化利用。
突破鹽湖資源開採、綜合利用等關鍵技術,推動全產業鏈一體化設計和可持續利用,開展跨界融合關鍵技術研究示範,建設數字鹽湖、智慧鹽湖,提高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為打造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提供科技支撐。
(二)清潔能源高效開發。
依託海南、海西國家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充分發揮青海綠電資源優勢,開展多能互補、智慧型電網、儲能、可再生能源與氫能集成利用的關鍵技術研究,加快智慧型光伏產業創新升級和特色套用,創新“光伏+”模式,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為全國能源結構轉型和降碳減排作出更大貢獻。
(三)新材料研發與套用。
開展矽基、鋁基、鎂基、碳基等先進材料製備關鍵技術研發,實現新材料產業集群化、高端化發展。
(四)鋰資源開發與產品製備。
開發與提升高鎂鋰比滷水鋰高效綠色提取技術、鋰電配套產品智慧型製造關鍵技術、高端鋰產品製備關鍵工藝技術、全固態鋰電池關鍵技術與工藝、廢舊鋰電池回收再利用關鍵技術與工藝,支撐鋰產業基地建設。
(五)數字經濟融合套用。
促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套用,推動高端裝備製造、智慧型生產製造、智慧城市建設、數字文化等領域發展。依託我省能源資源優勢,布局發展大數據產業,面向全國提供數據存儲、大數據分析計算、數據挖掘等“一站式”服務,加快我省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建設,助推“數字青海”建設。
(六)生物及中藏藥技術研發。
依託高原特色生物資源稟賦,圍繞生物資源、生物農業、生物醫藥、生物環保等領域,以生物技術產業化為目標,建設共性生物技術創新平台,構建生物資源功能評價及套用轉化技術創新體系,開展中藏藥產業創新發展和特色生物產業升級關鍵技術集成與創新研究,促進特色生物產業結構最佳化及提質增效,解決生物資源高值化開發利用等重大科技問題。
三、科技創新增進民生福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科技增進民生福祉的出發點和著力點,以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破解民生難題。聚焦農業農村、醫療養老、城鄉發展、公共安全等重點領域,開展高原特色農牧業種質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構建現代種業科技創新體系,推動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生產技術創新與示範。研發轉化醫療健康先進技術成果,完善公共安全應急回響技術體系,開展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及風險防範。破解智慧城市、綠色建築、消防安全、節能環保、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等方向關鍵技術,加快數字信息技術在民生領域的深度套用。推動科技與文化旅遊融合發展,加大對青繡等民族特色文旅產品的挖掘與開發利用,全面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以先進科技成果套用增加人民民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一)現代種業和農業高效生產。
加強現代農業科技源頭供給,以特色農牧業優質高產和提質增效為目標,重點開展農作物種質資源和畜禽水產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育種技術、新品種選育及改良技術研究,加快商業化育種體系建設,創製重大品種。強化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配套技術集成示範,開展高效綠色種植養殖技術、病蟲害及疫病防控技術、智慧型農機和現代畜牧業新型裝備等研發,提升我省特色農牧業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全面服務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建設,科技支撐鄉村振興。
(二)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精深加工。
按照綠色有機農畜產品市場標準,強化農畜產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綜合價值開發研究,推進高原農畜產品多元化開發、多層次利用、多環節增值,以標準化促進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生產及加工,開展現代農畜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和轉化,實現農畜產品綜合利用,促進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通過提升高原特色農畜產品品質,增加農牧民收入。
(三)衛生與健康科技創新。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最佳化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布局,建設高原醫學研究中心,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建設健康醫療大資料庫,搭建公共衛生與健康科研攻關創新體系。開展高原病、地方病、重大慢性疾病和突發傳染病等防控與診療技術研究,加強中藏醫藥、人口老齡化、殘障康復技術和心理健康研究,為健康青海建設提供技術支撐。
(四)民生科技保障。
挖掘“高原美麗城鎮示範省”建設及人居環境綜合提升的科技需求,開展綠色建築、建築工業化、農牧區民居建設及綜合用能體系、人居環境改善、智慧城市建設等關鍵技術研發,推動文化產業技術集成套用與創新,促進科技文旅深度融合,為不斷提升民生福祉、打造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提供科技支撐。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圍繞智慧司法、社會安全、市域治理、防災減災等領域,推動政法全業務智慧型協同發展,提升防範化解重大系統性風險能力,推進平安青海建設。
四、布局建設重大科學基礎設施
聚焦國家重大基礎科學研究需求,發揮我省自然資源和套用場景優勢,推進光學台址、射電多波段台址遴選和建設,打造世界級天文觀測基地;繼續推進青藏高原人類遺傳資源樣本庫建設,為青藏高原人類資源的保護、管控和研究提供核心戰略資源支持;推進三江源草地生態系統綜合研究站、野外綜合科考基地等科學基礎設施建設;最佳化布局種質資源庫、科學大數據中心等國家重大科學基礎設施。
第四章持續提升高原科技創新能力
圍繞創新主體培育、創新環境最佳化、創新平台建設、基礎研究能力提升、科技人才隊伍培養、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園區提質增效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等實際需求,加強重點任務系統部署,多維度統籌設計推進科技創新重點任務,構建布局合理、多元投入、協同聯動、服務高效的科技創新要素配置體系,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培育新動能、打造新引擎。
一、大力培育各類科技創新主體
(一)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深入實施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計畫,打造高質量發展的創新主體;進一步健全國有企業科技創新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採取更加積極的扶持政策,在創新風險補償、人才引進培養、要素保障等方面向科技企業傾斜,努力打造創新型領軍企業;增強企業創新動力,正向激勵企業創新,反向倒逼企業創新,引導企業不斷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引進國內外先進適用技術增強核心競爭力,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國家、行業等技術標準制定修訂;優先支持具備條件的行業骨幹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平台,聚焦產業升級和鏈條延伸,有針對性地攻克一批亟待解決的關鍵核心技術,在若干優勢產業領域搶占科技制高點;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券制度,鼓勵中小企業購買技術創新服務;加大對重大創新產品、服務和關鍵核心技術首購、訂購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等優惠政策;發揮企業和企業家在創新決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業參與研究制定科技創新規劃、計畫、政策和標準;由企業依據市場需求自主決策競爭類產業技術創新的研發方向、技術路線和要素配置模式,自主開展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促進傳統工藝和現代技術有機結合,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切實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
(二)提升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突出創新導向、結果導向和實績導向,改進科技計畫評價體系,引導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破除“四唯”傾向;推動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科研人員堅持圍繞“四個面向”重大要求,開展科學技術攻關,調整學科布局,提高人才與產業創新需求匹配度,最佳化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的原始創新供給;引導和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重點實驗室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進一步開放共享,提升科技資源使用效率,為科學研究、技術進步和社會發展提供網路化、社會化、集約化的科技資源服務。
(三)加快建設新型研發機構。調動好高校和企業兩個積極性,引導企業聯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創新團隊,立足優勢產業,按照市場化機制建設一批具有高原特色和行業優勢的產業技術研究院、創新聯合體等新型研發機構;探索多樣化發展模式,鼓勵新型研發機構共建單位通過委託研發、技術許可、技術入股等形式開展合作,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圍繞產業發展技術需求,面向經濟主戰場,開展研究開發、成果套用與推廣、標準研究與制定等,破解產業發展中的技術瓶頸,引領產業技術發展方向,實現產學研用深度融合。
二、持續最佳化科技創新生態
(一)加強科研誠信與倫理建設。健全科研誠信管理體系、科技創新信用評價體系與科研誠信平台,全面推行科研信用承諾制,將科研誠信建設要求落實到科技活動和管理全過程。堅持預防與懲治並舉,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科研環境。健全科技倫理委員會運行機制,構建分層分級的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加強科技倫理審查監督,建立科技計畫倫理審查備案登記系統,增強科技倫理應急審查監督能力。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創新、寬容失敗的濃厚科研氛圍,進一步鼓舞和激勵廣大科技工作者,爭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創造者、建設科技強省的奉獻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踐行者、良好社會風尚的引領者,不斷向科學技術廣度和深度進軍。
(二)不斷提升全民科學素質。完善科普政策和法規體系,加大政府科普經費投入,完善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科普考核評估機制,營造有利於科普發展的良好氛圍。發揮科技公共服務職能,依託基礎科研和科普教育等公共服務平台,深入開展科技培訓、科技宣傳和科學普及工作,切實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三)提升科技金融服務能力。引導各類金融資本加強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推動科技支行開展面向科技企業的金融產品定製服務,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和科技項目貸試點工作,打好科技金融組合拳;積極爭取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在我省設立子基金;將青海科技創新專板打造成我省支持實體經濟創新發展的重要平台,為我省科技創新型企業提供規範輔導、融資對接、股權交易轉讓等服務;引導保險機構為我省科研團隊和創新型企業提供研發責任保險等專業的科技保險產品,疏解科研投資風險;搭建起政府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資本市場補充、擔保與保險體系托底的全鏈條科技金融體系。
(四)推動形成“雙創”新格局。搭建開放創新平台,完善創新創業環境,圍繞特色產業培育改造或新建一批“雙創”示範基地,實施一批“雙創”支撐平台項目,拓展孵化功能、增強孵化能力,打造全鏈條、全方位、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加快眾創空間發展,強化配套服務能力,降低創業創新門檻,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創新促進發展,形成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切實緩解初創期科技企業抵押難、融資難問題,構建適應大眾創新創業需求和特點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和資源空間,加快培育適應大眾創業的市場環境,努力營造鼓勵萬眾創新的社會氛圍。
三、統籌推進科技創新平台建設
進一步明確省級科技創新平台的功能定位,推進現有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等創新平台,按照科學與工程研究、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基礎支撐與條件保障進行最佳化整合,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學、開放共享、動態調整的省級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發展體系。以建設國家級創新平台為目標,重點圍繞冷湖天文觀測、大氣本底基準觀測、鹽湖資源綜合利用、先進儲能技術、高原醫學、特色生物資源開發、高原種質資源、科技文化融合等重點領域,依託高原自然資源優勢開展新型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積極融入黃河國家實驗室建設,建立覆蓋重點領域的科技創新平台體系。力爭打造8—10個具有示範和帶動作用的國家級創新平台,形成服務國家戰略的青海科技力量。
四、加快提升基礎研究能力
持之以恆加強基礎研究,主動融入國家基礎研究十年行動,圍繞我省傳統優勢產業改造提升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難點、焦點,超前部署一批具有戰略性、前沿性的套用基礎研究重大項目,聚焦凝練生態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核心領域基礎研究重點方向,促進基礎研究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緊密結合,不斷提高原始創新能力。鼓勵自由探索和目標導向相結合,集中力量突破重點研究方向上的關鍵科學問題,增強我省科技儲備和原始創新能力,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創新源頭供給。發揮省政府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聯合基金作用,為我省生態文明建設和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提供科技支撐。最佳化基礎研究管理模式,實行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簡化過程評估,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五、築牢創新發展的人才根基
堅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大力實施“投資於人”戰略,重視培養人才、引進人才、團結人才、引領人才、成就人才,全面推進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採取引育並舉的方式,以高層次和急需人才為重點,加大創新創業類人才引進與培育力度。創新人才引育機制,完善柔性引才政策,繼續實施“青海省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學科帶頭人”等人才計畫,加強科技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創新人才流動機制,促進科技人才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合理流動,不斷補齊人才良性流動和結構布局調整的短板。聚焦鄉村振興和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需求,強化科技特派員和“三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引導廣大科技工作者繼承和發揚“兩彈一星”精神,圍繞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關鍵科技問題,立足省情、深入基層、專心科研、服務民眾,把論文寫在高原大地上。
六、深化科技合作交流
(一)深入開展東西部合作與交流。主動對接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等國家重大戰略,依託部省會商、對口支援、科技援青等合作機制,與東部省市聯合開展重點領域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建立人才培養和科技園區共建新模式,推動青海特色產業、特色資源優勢形成競爭新優勢。探索“科研飛地”模式,鼓勵、引導和支持各類科技研發機構主動對接東部省市創新資源,培育若干符合市場規律、服務創新鏈條的新型研發和科技服務機構。深化沿黃省份創新合作,助力黃河上游生態保護和蘭西城市群高質量發展。
(二)切實強化省院省校合作。積極落實省院省校全面創新合作協定,依託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和國內知名高校的人才技術等優勢,大力支持和發揮好中國科學院青海鹽湖研究所、國科學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在專業領域人才和團隊的作用,健全溝通協商工作機制,在關鍵核心技術、集聚創新資源、科技成果產業化上尋求突破;充分發揮省政府科技顧問的戰略諮詢作用,圍繞我省重點領域關鍵技術難題,邀請院士專家團隊參與我省重大科技攻關活動,引導相關企業與中國科學院相關團隊開展深度合作;探索“平台+項目+人才”為一體的省院合作新模式,匯聚全國一流創新資源,推動我省建設高標準研究基地、形成高水平科技成果、培育高層次科技人才。
(三)廣泛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突出合作重點,加強合作方向對接,探索差異化、有特色的國際科技創新合作交流新模式。以資源共享、信息共享、技術示範和人才培養等為基礎,在重點產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國際合作交流方面實現新突破;利用我省地緣優勢,圍繞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和高原特色產業等領域,開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科技合作,通過聯合設立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協作等方式,不斷提高創新競爭力。力爭建成中阿技術轉移中心青海分中心,促進我省與中亞各國的深度合作。
七、推動各類園區高質量發展
(一)發揮高新區高質量發展引領作用。加大高新區科技政策先行先試力度,最佳化高新區考核指標體系,推動構建產業定位清晰、比較優勢明顯、產出高效的產業高質量發展集群;發揮高新區搭建創新平台、集聚創新資源的重要作用,發展一批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新興業態,推動產業集群向創新集群躍升;推進青海國家高新區與東部地區國家高新區合作共建,對標國家級高新區建設標準,加快培育建設海東、海西、格爾木等省級高新區。
(二)提升農業科技園區發展水平。按照“一園一產業”原則,發揮農業科技園區在推進農牧業科技成果轉化、農牧業新興產業培育、現代農牧業管理模式創新等方面的示範引領作用,整合最佳化農牧業科技創新資源,助力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整合現有資源,進一步做強做優現有農業科技園區,開展國家和省級農業科技園區提質增效行動,創建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
(三)推動大學科技園科教產融通創新。鼓勵大學科技園搭建校企聯合實驗室、產業技術研究院、協同創新中心等新型研發機構,建立高等學校創新資源共享機制,推動高等學校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科技數據和圖書文獻等面向國家大學科技園入駐企業開放服務,將高等學校科教智力資源與市場優勢資源緊密結合,推動創新資源集成、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創業孵化、創新人才培養和開放協同發展,促進科技、教育、經濟融通和軍民融合。支持國家大學科技園建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服務高等學校師生到大學科技園創新創業,推動大學科技園成為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重要載體和校企資源融合共享的匯聚平台。
八、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一)提升科技成果有效供給。認真貫徹落實《青海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引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圍繞企業和產業需求組織科技攻關,切實解決產學研結合不緊密、科技資源碎片化等問題。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鼓勵省屬高等學校和研發機構建立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和收益分配機制。落實高等學校和研發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制度,對高等學校和研發機構科技成果轉化狀況進行監測、分析,並向全社會公開。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評價和獎勵機制,對全省科技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重點獎勵。
(二)搭建成果轉化服務平台。依託國家高新區、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農業科技園區、國家大學科技園等載體,打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基地;支持省內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中介機構等,通過自建、升級、協同合作等方式,建設專業化科技成果小試、中試與檢驗檢測平台,開展樣品生產、技術鑑定、批量試製、工藝熟化、功能認證、套用場景實測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鼓勵優勢企業聯合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通過研發共性技術、開展工程化驗證、制定技術標準、建立專利池等方式促進技術轉移與擴散。
(三)暢通科技成果轉化渠道。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業設立技術轉移部門,開展各類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成效;加強技術市場建設,制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和技術成果交易轉化活動補助細則,支持國內外科研機構和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與市州政府或相關縣(市、區、行委)、園區共建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強化技術轉移人才培養,發揮國家級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作用,壯大專業化、職業化技術經紀人和技術經理隊伍。
第五章打造各具特色的區域科技發展新格局
根據全省各區域創新基礎、資源稟賦和產業布局,統籌謀劃創新政策供給、創新資源配置、創新發展格局,確定各區域科技創新目標定位和主攻方向,著力解決省域內創新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創新增長極。
一、最佳化區域科技創新資源配置
圍繞各市州在自主創新能力、創新資源配置、體制機制運行、科技創新產出等方面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進一步加大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項目、科研基礎設施、科技研發力量統籌協調,引導各類創新資源向基層和一線有序流動。立足各市州科技創新工作基礎,突出重點方向和重點區域,發揮比較優勢,在創新資源配置上對創新基礎薄弱的市州予以傾斜。通過整合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公共服務平台等創新資源,構建區域性的技術創新中心或技術創新綜合服務體,著力打造和培育生態環保、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等重點產業創新生態圈。從制度層面推動各市州與相關科研機構深度合作,鼓勵支持各市州圍繞共性問題開展協同創新、支撐特色產業發展合作共贏、促進科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建共享。
二、形成各具特色區域創新發展模式
西寧市要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集中的創新資源集聚優勢,以創新型城市建設為核心,全力打造以高原科技為特色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支撐綠色發展樣板城市和現代美麗幸福“大西寧”建設。海東市要對標創新型城市建設,積極融入蘭西城市群發展,做強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省級高新區,推動零碳產業園區開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創新與示範,支撐園區和產業向生態友好、綠色發展轉型。海西州要依託鹽湖、新能源、特色農牧業和生物資源稟賦,推進建設國家鹽湖技術創新中心、天文大科學裝置等重大科技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積極打造循環經濟發展創新高地。海南州要以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為重點,依託泛共和盆地資源和區位優勢,推動形成可持續發展創新示範的現實樣板和典型模式,為落實2030年中國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經驗。海北州要積極融入泛共和盆地創新發展布局,積極引進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建設野外試驗基地、轉化先進技術成果,打造高原現代生態畜牧業創新發展示範區。玉樹州和果洛州要突出生態保護優先,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技術示範,推廣先進診治技術,健全基層科技管理和服務體系,推動建設青藏科考野外綜合基地,實現生態生產生活協調發展。黃南州要突出綠色有機農牧業和特色民族文化發展科技引領,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積極打造有機農牧業示範區,打響綠色有機生態區域品牌,加快現代農牧業、綠色新型工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發展和保護協同共進。
三、夯實市州科技創新基礎
強化跨市州創新載體建設,引導各市州共建共性技術創新平台,鼓勵省內外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圍繞學科重點方向在各市州建設技術試驗基地、專家工作站和成果轉化示範基地。依託科技援青與東西部科技合作機制,凝練市州重大科技需求,對接支援方資金、技術、人才、體制、理念等方面比較優勢,補齊基層科技短板,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發揮各類科技園區的產業、人才集聚和帶動作用,推動各園區與其他市州、東部地區科技園區建立資源共享、合作共建機制,打造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轉化的科技創新高地,推動東部地區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農業科技園區與青海各類園區對接、合作、共建,實現共同發展。支持各市州與支援方科技力量圍繞生態文明建設、高質量發展、民生改善等方面重大科技問題共建創新平台、開展聯合攻關,促進東部省市先進技術成果、人才智力資源向各市州尤其是創新能力薄弱市州有序流動。
四、提升縣域科技創新服務能力
發揮科技創新在縣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支撐引領作用,以推進國家創新型縣(市)、縣域創新試點縣和省級鄉村振興科技示範縣建設為重點,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縣域創新發展格局。整合最佳化省、市州、縣(市、區、行委)創新資源,加強各類創新要素對接,形成與特色產業配套、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縣域創新體系。最佳化縣域創新創業環境,在各縣(市、區、行委)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創業園、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小院等高水平專業孵化器,實現各縣(市、區、行委)創新創業孵化器全覆蓋。
第六章完善科技創新治理體系
一、加快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
實施科技體制改革攻堅行動,落實“抓戰略、抓改革、抓規劃、抓服務”要求,加快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堅持減負與激勵相結合,鞏固成果與拓展深化相結合,聚焦突出問題,完善“放管服”責任清單機制,對權責清單實行動態化管理。發揮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的統籌和支撐服務作用,簡化科研活動過程管理,持續精簡流程、減表減負。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推動建立健全責任制和軍令狀制度,確保各類科研項目取得實效。減少各類評估、檢查、抽查、審計等活動,避免重複多頭檢查。推進項目申報“綠色通道”和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改革試點,充分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提升創新效能。
二、深化科技計畫管理改革
發揮政府綜合協調作用,圍繞以企業出題,科研單位答卷的科技項目形成及組織實施機制,使科研資源進一步聚焦重點領域、重點項目、重點單位,加強科研項目的全鏈條設計。創新計畫項目管理,試行定向委託、揭榜掛帥、賽馬爭先、帥才科學家負責制、懸賞激勵制等新型項目組織模式,不論資歷、不設門檻,面向全國組織具有高端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科研隊伍承擔項目,對領軍人才實行人才梯隊配套、科研條件配套、管理機制配套的特殊政策。進一步引導激勵各市州加大科技投入,試點部分科技計畫下放評審許可權。完善科技計畫資金績效管理,以項目創新質量和貢獻為導向,建立覆蓋科技計畫全流程的績效管理評價體系,加強績效管理評價結果套用,提升省級科技計畫項目質量。
三、完善科技評價制度
持續推進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將“破四唯”和“立新標”並舉,全面激發科技創新活力,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落實科研單位評價改革主體責任。推動科研活動分類評價,基礎研究以同行評議為主,推行代表作制度,探索長周期評價和國內同行評價,發揮科學共同體重要作用;套用研究以行業用戶和社會評價為主,把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關注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技術開發和產業化以用戶評價、市場檢驗和第三方評價為主,突出企業主體作用,把技術交易契約金額、市場估值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對科研事業單位實行長周期綜合評價與年度監測抽查相結合的評價機制,建立基於績效評價結果的支持機制,引導科研事業單位立足職責定位、聚焦能力提升、強化創新質量、激發創新活力。
四、防範化解科技領域重大風險
加強對重點領域風險點的持續關注和預警,建立重大科技安全事件定期研判和應急處理機制。圍繞人工智慧、基因編輯、醫療診斷、數據信息等領域,建立完善風險評估和應對機制,加快科技安全預警監測體系建設,加強社會公眾科技風險意識培養,對新技術、新產業發展及時形成廣泛參與的動態風險防範治理結構;提高我省創新體系整體效能,著力解決科技發展中存在的資源配置重複、科研力量分散、創新主體功能定位不清晰等科技運行風險,解決重大公益性科技安全問題,切實增強防範和化解科技領域重大風險的能力。
五、構建科技大監督格局
完善決策、執行、監督、評估有效銜接的工作體系,構建科技大監督格局和責權清晰、縱橫聯動、閉環運行的監督體系,強化部門協同機制,完善決策、執行、監督、評估有效銜接,開展科技活動重大違規案件的聯合調查、聯合懲戒,推進科技活動全領域、全流程監督平台建設,推動不同主體監督結果的互通互認。
第七章強化規劃組織實施保障
一、統籌推進規劃實施
建立省級各行政管理部門之間、省與市州之間工作會商制度和協調機制,形成規劃實施的強大合力與制度保障。各級政府要落實創新驅動發展的主體責任,強化本地區科技管理服務職能,強化規劃意識,提高規劃實施水平。相關部門在制定科技計畫、部署科技重大項目及政策措施時,要對任務與規劃的相符性進行審查。加強相關規劃間的有機銜接,計畫與規劃的有效對接,體現規劃對未來五年我省科技發展的指引作用,統籌規劃整體性和協調性,確保規劃任務有序推進和目標落實。
二、強化科技創新政策落實
修訂《青海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青海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落實好《關於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提升創新效能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相關激勵創新政策,研究制定科研自主權、最佳化人才評價機制、健全體制機制建設等政策法規。強化各級各類科技創新政策落實,推動科研機構加快制定、修訂本單位具體實施細則,切實將科技成果轉化、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落實到位。強化科技法律法規和創新政策的宣傳普及。建立科技政策落實督查機制,開展動態跟蹤,強化督查問效。加強創新政策措施的銜接配套力度,不斷最佳化社會創新環境。
三、持續加大科技創新投入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結合規劃目標要求和重點任務最佳化投入結構。通過調整最佳化支出結構和盤活財政資金存量,建立普惠性支持和競爭性支持的協調投入機制。促進科技資源向優勢領域集中,逐步減少財政補貼等直接投入,將財政投入的重點放在戰略性科技任務和創新環境培育方面。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放大和激勵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流入科技創新領域。加大科技服務體系方面的投入,重點培育各類專業化科技服務中介組織,通過服務採購、融資優惠等多種手段,著力完善“政產學研金”結合的創新環境。建立面向重大突發事件科技攻關的快速高效應急支持機制,研究設立科技應急專項資金。
四、開展規劃實施監測評估
發揮我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的引領指導作用,對照規劃目標和任務建立符合性審查機制,重點任務、項目、舉措要與規劃內容對標審查。建立健全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績效評估和監督機制,對規劃任務完成情況和實施效果進行階段性考核,及時進行跟蹤督導。加強與公眾的交流與溝通,建立必要的公示制度和公眾參與制度,定期公布評估報告。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科學技術的新進展和社會需求的新變化,適時對規劃做出相應調整。